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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或賓容身分地位的演變
春秋戰(zhàn)國時期,是貧富貴賤大變動的時期。在這個大變動中,出現(xiàn)了士這一階層。這是一個自由民階層,它的地位在貴族之下,庶人之上。古籍中有好多記載可以說明這一點。這個階層中的人,一部分來自貴族。《左傳》昭公三年,晉國貴族叔向和齊國貴族晏嬰有一段對話,兩人都感慨齊、晉已是“季世”。叔向論到晉國貴族的沒落說:“欒、郤、胥、原、狐、續(xù)、慶、伯,降在皂隸。……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杜注:“八姓,晉舊臣之族也;皂隸,賤官也。”皂隸應(yīng)釋作奴隸。舊貴族中有降為奴隸的,不會都降為奴隸,最可能的是降為士這一階層。《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史墨對趙簡子說:“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后之姓,于今為庶。”杜注:“三后,虞、夏、商。”史墨的話,說明一個歷史事實。貴族之家,有降在下層的。不必虞、夏、商三代之后,春秋時期這種變化就很顯著。
這個階層的另一來源是庶人地位的上升。《左傳》哀公二年,“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杜注:釋“遂”為“得遂進仕”;“免”為“去廝役”。得遂進仕,就是進入士的階層。《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章、胥王仕,而中牟之民棄田圃而隨文學(xué)者邑之半。”庶人,春秋戰(zhàn)國時期多指農(nóng)民。農(nóng)民棄田圃隨文學(xué)而仕,猶庶人得遂進仕。
這個階層的人數(shù),是逐步擴大的。孔子的弟子,大部分屬于這個階層。他們學(xué)而優(yōu)則仕。當時貴族屬下有很多私屬徒,大多屬于這個階層。他們可以作邑宰,也可以是陪臣。他們是允文允武,也可以跟著打仗。孔子的弟子有若就是季孫氏的私屬徒,他們被稱作國士,可見他們的身分地位不低。
戰(zhàn)國時期,這個階層的人是很多的。他們中一些比較窮的,須要依靠人生活。蘇秦披六國相印,回到洛陽家中感慨的說:“使我有雒陽負郭田二頃,吾豈能佩六國相印乎?”(《史記·蘇秦列傳》)。可見他家不富。但這個階層的人的能量很強。他們中的強者,有知識,有才能,了解天下形勢,可以靠才能取得高位。弱者也可以以一技之長,為貴族們效命。
戰(zhàn)國時期的貴族,對士尊敬成風(fēng),養(yǎng)士也成風(fēng)。客的任務(wù)是為主人作事,為主人出謀劃策,乃至為主人作刺客,拼命,賣命。
客有三六九等。地位有高有低。孟嘗君、信陵君等四公子各養(yǎng)客數(shù)千人。客或賓客,雖然都是要為主人服務(wù)的,甚至為主人賣命,但主客間是敵體的。客或賓客,是自由人。客的自尊心很強,《史記·魏世家》載田子方的故事:“子擊(魏文侯子)逢文侯之師田子方于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為禮,子擊因問曰:富貴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家,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躧然,奈何其同之哉!”《戰(zhàn)國策·齊策》記齊宣王和顏斶的故事:“齊宣王見顏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說。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可乎?斶對曰:夫斶前為慕勢,王前為趨士。與使斶為慕勢,不如使王為趨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貴乎,士貴乎?對曰:士貴耳,王者不貴。王曰:有說乎?斶曰:有。昔者秦攻齊,令日:有敕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核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齊王頭者,封萬戶侯,賜金千鎰。由是觀之,生王之頭,曾不若死士之壟也。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
戰(zhàn)國時代反映士的自尊的故事有很多。當然這是士的自我夸說,有夸大和自我抬高地位處。但從時代背景來看問題,不能不承認它反映了時代精神。士是自由人,在戰(zhàn)國社會變化急劇一不小心就會有亡國滅家的危險的時代,能得到有才能的人為用,是關(guān)系重大的,關(guān)系到一國一家的興亡,因此戰(zhàn)國時代的國王和貴族無不爭著招客養(yǎng)士,得其人則興,無其人則亡。士以此自驕,王以此自卑了。王、貴族以此養(yǎng)客,客以此傲人了。
戰(zhàn)國和戰(zhàn)國以前,主和客的關(guān)系,王、貴族和養(yǎng)士的關(guān)系,是建立在以義為基礎(chǔ)的關(guān)系上。主對客好,客對主好。你敬我八尺,我敬你一丈。客受主的供養(yǎng),客對主有依靠。但這種依附、依靠,是義的結(jié)合,是自由的結(jié)合。合則留,不合則去。前面所引平原君殺掉了那個笑躄者的美人以謝客的故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這個故事,一方面反映古代士的自尊心,一方面反映士的自由身分。平原君愛色而賤士,土即稍稍引去。客和他之間,除義的義務(wù)外,沒有一定的依附關(guān)系、隸屬關(guān)系,更沒有因依附、隸屬而產(chǎn)生的沒有離開的自由的關(guān)系。
秦統(tǒng)一后,對招引食客的風(fēng)氣是打擊的。對統(tǒng)一集權(quán)的帝國來說,這是必然的。從張耳的遭遇也可以看到一些消息。張耳少時曾為魏公子毋忌食客,后來自己曾致千里客。秦滅魏,“購求,有得張耳千金,陳余五百金。”(《史記·張耳、陳余列傳》)。劉邦為布衣時,“嘗數(shù)從張耳游,客數(shù)月”。(同上)。秦購求張耳,可能和張耳招引賓客有關(guān)系。
西漢初年,招引賓客的風(fēng)氣,繼承戰(zhàn)國而仍盛。劉邦,楚人。西漢初年的布衣將相,多數(shù)是東方人。“漢承秦制”,指的是國家典章制度,而社會風(fēng)氣、思想意識反而繼承東方的東西要多。劉邦雖然遷東方貴族豪家于關(guān)中,但是給土地給錢財對他們是優(yōu)厚的。西漢初年,豪家和政府公卿還是爭養(yǎng)賓客。
皇家貴族爭養(yǎng)賓客的例如:
《漢書·淮南王安傳》:“招致賓客方術(shù)之士數(shù)千人。”
《漢書·衡山王賜傳》:“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具,亦心結(jié)賓客以應(yīng)之。”
《漢書·戾太子傳》:“及冠就宮,上為立博望苑,使通賓客,從其所好,故多以異端進者。征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為使者收捕充等。……遂部賓客為將率,與丞相劉屈牦等戰(zhàn)。”
朝廷公卿養(yǎng)賓客的例:
《漢書·竇、田、灌、韓傳》:“嬰父世觀津人也,喜賓客。……七國破,封(嬰)為魏其侯。游士賓客爭歸之。……(田)蚡新用事,卑下賓客。……上所填撫,多蚡賓客計策。……(灌)夫不好文學(xué),喜任俠,已然諾。諸所與交通,無非豪杰大猾。家累數(shù)千萬,食客日數(shù)十百人。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quán)利,橫潁川。”
《漢書·鄭當時傳》:“當時以任俠自喜,……請謝賓客,夜以繼日。……戒門下:客至,亡貴賤亡留門(下)者。執(zhí)賓主之禮,以其貴下人。性廉,又不治產(chǎn),卬奉賜給諸公。”
《漢書·公孫弘傳》:“(弘)起徒步,數(shù)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館,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弘身食一肉、脫粟飯,故人賓客仰衣食,俸祿皆以給之。”
《漢書·主父偃傳》:“偃方貴幸時,客以千數(shù)。及族死,無一人視,獨孔車收葬焉。上聞之,以車為長者。”
《漢書·趙廣漢傳》:“昭帝崩,新豐杜建為京兆掾,護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俠,賓客為奸利。廣漢(時為守京兆尹)聞之,先風(fēng)告,建不改,于是收案致法。中貴人豪長為請無不至,終無所聽,宗族賓客欲謀篡取,廣漢盡知其計議主名起居,使吏告曰:若計如此,且并滅家。令數(shù)吏將建棄市,莫敢近者。京師稱之。”
即此數(shù)例,已可以說明西漢早期豪強和公卿大臣招引賓客之盛。
賓客和主人的關(guān)系,仍一如戰(zhàn)國時代,兩者間是平等的。客為主人助勢,主人為客供衣食。主人對客執(zhí)謙虛之禮。像鄭當時,客至,無貴賤無留門下者,到即接待,執(zhí)賓主之禮,不敢以貴驕人。主人有勢力,賓客蜂擁而至,主人勢衰,又一擁而去。竇嬰、灌夫盛時,“游士賓客爭歸之”,失勢,“賓客益衰”。汲黯、鄭當時“兩人中廢,賓客益落”。當時,有個翟公“為廷尉,賓客填門,及廢,門外可設(shè)雀羅。后復(fù)為廷尉,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tài);一貴一賤,交情乃見。”司馬遷說:“夫以汲、鄭之賢,有勢則賓客十倍,無勢則否,況眾人乎?”(《史記·汲黯鄭當時列傳》)。
豪強和公卿招引賓客,這是統(tǒng)一國家皇權(quán)所不能容的。景帝、武帝對此就大加打擊。這和景帝、武帝打擊豪強是分不開的。景帝、武帝打擊豪強,也就是打擊他們招引宗族賓客。大將軍衛(wèi)青是深懂此中的道理的。下面一段故事,前面已經(jīng)引述過。司馬遷說:“蘇建語余曰:吾嘗責大將軍,至尊重而天下之賢大夫毋稱焉。愿將軍觀古名將所招選擇賢者,勉之哉!大將軍謝曰: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天子常切齒。彼親附士大夫,招賢絀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職而已,何與招士?驃騎亦放此意。其為將如此。”(《史記·衛(wèi)將軍驃騎列傳》)。
皇權(quán)和私家養(yǎng)賓客是對立的。皇權(quán)盛,私家養(yǎng)賓客就受限制;皇權(quán)弱,養(yǎng)客之風(fēng)就盛。西漢后期,招引賓客之風(fēng)就又盛行。王莽末年大亂,豪族大宗多率賓客起兵。賓客之盛,再次顯露出來。例如:
《后漢書·齊武王縯傳》:“莽末,盜賊群起,南方尤甚。伯升……于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光武與李通、李軼起于宛。伯升自發(fā)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后漢書·鄧晨傳》:“鄧晨,南陽新野人也。世二千石。……及漢兵起,晨將賓客會棘陽。”
《后漢書·王霸傳》:“漢兵起,光武過潁陽,霸率賓客上謁。……,從度河北,賓客從霸者數(shù)十人,稍稍引去。”
《后漢書·劉植傳》:“王郎起,植與弟喜,從兄欲歆率宗族賓客,聚兵數(shù)千人據(jù)昌城。”
《后漢書·耿純傳》:“會王郎反,世祖自薊東南弛,純與從昆弟訢、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余人,老病者皆載自隨,奉迎于育。”
《后漢書·竇融傳》:“諸郡太守,各有賓客,或同或異。……及隴、蜀平,詔融與五郡太守奏事京師,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余兩,馬牛羊被野。”
《后漢書·馬援傳》:“援務(wù)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
《后漢書·陰識傳》:“及劉伯升起義兵,識時游學(xué)長安,聞之,委業(yè)而歸,率子弟、宗族、賓客千余人往詣伯升。伯升乃以識為校尉。”
《后漢書·王丹傳》:“客初有薦士與丹者,因選舉之。而后所舉者陷罪,丹坐以免。客慚懼自絕,而丹終無所言。尋復(fù)征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謂曰:子之自絕,何量丹之薄也!不為設(shè)食以罰之,相待如舊。”
看來,東漢之賓客,仍如戰(zhàn)國西漢,客的地位是相當平等的,來去自由的,但總的看來,賓客地位已漸漸有低落趨勢。王丹的客因薦人出了問題,“慚懼自絕”。可以自絕,說明他們?nèi)允莵砣プ杂傻模咽菓M而且“懼”了。主人可以不為設(shè)食以罰,還是相待如初。這幾層關(guān)系都反映主客間不十分平等了。同為食客,平原君的鄰人躄者可以因美人笑之而要求取美人的頭,食客可因平原君愛色賤士而去者半。看來平原君是不敢不為設(shè)食以罰之的。東漢初年的桓譚曾說:“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家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仆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眾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后漢書·桓譚傳》)。這些“不耕而食”的人,顯然就是豪富家族的賓客。他們已是“趨走與臣仆等勤”了,賓客的地位顯然已低于主人。
當然,東漢的賓客也是有三六九等的。東漢后期,如前所述,外戚宦官家族的賓客往往在地方作郡縣長吏,魚肉人民。這賓客在主人面前雖然已不是敵體,到了外邊仍是作福作威,在萬民之上。
但總的趨勢,賓客的地位已漸漸低落。東漢末年的仲長統(tǒng)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shù)焉。而清潔之士,徒自苦于茨棘之間,無所益損于風(fēng)俗也。”(《昌言·理亂篇》,見《后漢書·仲長統(tǒng)傳》)。又說:“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同上)。又說:“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各邑之役。……刺客死士,為之投命。”(同上)。仲長統(tǒng)的話,反映東漢末年賓客地位之低。
賓客地位的低落,加強了主客間的依附關(guān)系,加強了主客間榮辱與共的關(guān)系。主人作高官,賓客隨之榮升;主人犯罪遇禍,賓客輕則免官歸鄉(xiāng)里,重則同被誅戮。反過來,賓客犯法主人也要連帶受懲治。這情況,西漢已存在。大儒戴圣曾毀何武于朝。“而圣子賓客為群盜,得,系廬江。圣自以子必死。武平心決之,卒得不死。自是后,圣慚服。”(《漢書·何武傳》)。
《后漢書·劉玄傳》:“劉玄字圣公,光武族兄也。弟為人所殺,圣公結(jié)客欲報之。客犯法,圣公避吏于平林。”
《后漢書·光武帝紀》:“諸家賓客多為小盜,光武避吏新野。”注引《續(xù)漢書》曰:“伯升賓客劫人,上避吏于新野鄧晨家。”
《后漢書·和熹鄧皇后傳》:“詔告司隸校尉、河南尹、南陽太守曰:每覽前代外戚賓客,假借戚權(quán),輕薄[讠忽]詷,至有濁亂奉公,為人患苦,咎在執(zhí)法怠懈不輒行其罰故也。今車騎將軍騭等,雖懷敬順之心,而宗門廣大,姻戚不少,賓客奸猾,多干禁憲。其明加檢敕,勿相容護。自是親屬犯罪,無所假貸。”
主人犯罪,賓客連坐免官的例,可舉東漢外戚竇、梁兩客為例:
《后漢書·竇憲傳》:“憲及篤、景、瓌,皆遣就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本郡。”
《后漢書·梁冀傳》:“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余人,朝廷為空。”
賓客地位低落,客對主人榮辱與共關(guān)系的強化,主客關(guān)系漸漸由自由來去的依附關(guān)系向身分性的隸屬性依附關(guān)系轉(zhuǎn)化。
武帝后,“客”和“奴”開始聯(lián)稱起來。《漢書·胡建傳》:“(蓋主私夫丁)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犇射逐吏,吏散走。”《漢書·尹翁歸傳》:“大將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市斗變,吏不能禁。”
這所謂“奴、客”當然是奴隸和賓客,不會是奴隸樣的賓客。但奴客聯(lián)稱,也反映客漸漸和奴靠近了。三國時期,奴客、僮客,客與奴、僮聯(lián)用,就更常見了。見于《三國志》的:
《魏志·文德郭皇后傳》:“(黃初六年)帝東征吳,至廣陵,后留譙宮。時表(后從兄)留宿衛(wèi),欲謁水取魚,后曰:水當通運漕,又少材木,奴客不在目前,當復(fù)私取官竹木作梁遏。今奉車所不足者,豈魚乎?”
《吳志·孫討逆(策)傳》注引《江表傳》“策請(吳郡太守許)貢相見,以責讓貢。貢辭無表,策即令武士統(tǒng)殺之。貢奴客潛民間,欲為貢報仇。”
《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丁謐傳》:“太和中,(謐)常住鄴,借人空屋,居其中。而諸王亦欲借之,不知謐已得,直開門入。謐望見王,交腳臥而不起,而呼其奴客曰:此何等人?促呵使去。”
《吳志·甘寧傳》注引《江表傳》:“寧將僮客八百人就劉表。”
《吳志·虞翻傳》:“(徐)陵卒,僮客土田,或見侵奪,駱統(tǒng)為陵家訟之。”
《蜀志·糜竺傳》:“糜竺,……東海朐人也。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產(chǎn)巨萬。……先主轉(zhuǎn)軍廣陵海西,竺于是進妹于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
漢末大亂,豪族強宗多擁眾自保。這些豪族強宗都筑有堅固的堡壁,一般稱作塢。東漢中期以后,為了防御羌人的攻擊,西起涼州經(jīng)關(guān)中到并州各地的豪族強宗多建塢自守。塢的建筑形式當然不會千家一樣。董卓的郿塢可作為上好的典型來看。《三國志·魏志·董卓傳》:“筑郿塢,高與長安城埒,積谷為三十年儲,云事成雄據(jù)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
個體小農(nóng)荒亂中無法自存,便投靠豪族強宗的塢堡。求取保護。如田疇“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數(shù)年間,至五千余家。”(《三國志·魏志·田疇傳》)。許褚“聚少年及宗族數(shù)千家,共堅壁以御寇。”(《三國志·魏志·許褚傳》)。
個體小農(nóng)對豪族強宗的投靠,強化了農(nóng)民對豪強的人身依附關(guān)系。當時形勢是帝國政權(quán)瓦解,豪族強宗勢力強大。豪族強宗的氣勢大起來,他們要求庇護他們的賓客免除對國家的賦役負擔。《三國志·魏志·王修傳》:“時膠東多賊寇,復(fù)令修守膠東令。膠東人公沙盧宗強,自為營塹,不肯應(yīng)發(fā)調(diào)。”這事發(fā)生在初平年間,時孔融為北海相。建安初年,曹操迎漢獻帝都許,逐步恢復(fù)社會秩序,恢復(fù)漢朝制度時,我們還看到一些豪族強宗不肯負擔租稅賦役。《三國志·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楊沛?zhèn)鳌罚骸凹疤孑o政,遷沛為長社令。時曹洪賓客在縣界,征調(diào)不肯如法。”《三國志·魏志·司馬芝傳》有如下一個故事:“太祖平荊州,以芝為菅長。時天下草創(chuàng),多不奉法。郡主簿劉節(jié),舊族豪俠,賓客千余家,出為盜賤,入亂吏治。頃之,芝差節(jié)客王同等為兵,掾史據(jù)白:節(jié)家前后未嘗給徭,若至?xí)r藏匿,必為留負。芝不聽,與節(jié)書曰;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客每不與役,既眾庶怨望,或流聲上聞。今條同等為兵,幸時發(fā)遣。兵已集郡,而節(jié)臧同等,因令督鄴以軍興詭責縣。縣掾史窮困,乞代同行。芝乃馳檄濟南,具陳節(jié)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節(jié)代同行。青州號芝以郡主簿為兵。”
這個故事說明,漢末豪族強宗的賓客事實上已不服兵役了。司馬芝發(fā)豪族的賓客為兵,是國家和豪族強宗間的斗爭。漢末大亂后,豪族強宗的賓客已不服役了。曹操再建漢室權(quán)力,和豪族強宗多有斗爭。
但賓客對豪強人身依附關(guān)系的強化,乃是大勢所趨,時代潮流。曹操強化國家權(quán)力的政策,并不能改變歷史發(fā)展的方向。到曹魏末年,已不得不正式承認客的依附性,承認客或賓客是豪族的人,免除他們對國家的課役。《晉書·王恂傳》:“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shù)各有差。自后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數(shù)百。又太原諸部,亦以匈奴胡人為田客,多者數(shù)千。”
依附關(guān)系的強化,東吳更為顯著。孫權(quán)在江東建國,靠的是大江南北豪族強宗的支持。從一開始,東吳的豪族強宗就取得一些特權(quán)。東吳將領(lǐng)的兵,都是世代承襲的(詳下節(jié))。東吳又有給客制度。曹操在廬江屯田,呂蒙破曹兵取廬江。孫權(quán)嘉蒙功,即“賜尋陽屯田六百人,官屬三十人”給呂蒙。(《三國志·吳志·呂蒙傳》)。蔣欽死,孫權(quán)“以蕪湖民二百戶、田二百頃,給欽妻子”。(《三國志·吳志·蔣欽傳》)。陳武“所受賜復(fù)人得二百家,在會稽新安縣”。(《三國志·吳志·陳表傳》)。潘章死,“賜田宅,復(fù)客五十家”。(《三國志·吳志·潘章傳》)。
所謂賜、復(fù),大約是免除這些戶人對國家的負擔。東吳的給客制度和曹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制一樣,都是國家正式承認豪族強宗的戶口分割。通過“給”和“賜”,這些人口便從國家戶口中分割出去成為豪族強宗的人口,他們不再向政府出租賦徭役,卻要向豪族強宗出這些負擔。
隨之而來的是客或賓客身分降低這一事實的被正式承認。他們一般被稱作客,“賓”字逐漸被取消了。客的身份的降低,可以陳武的二百戶復(fù)客為例來說明。“嘉禾三年,諸葛恪領(lǐng)丹陽太守,討平山越,以表(陳武子)領(lǐng)新安都尉,與恪參勢。初,表所受賜復(fù)人得二百家,在會稽新安縣。表簡視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陳讓,乞以還官,充足精銳。詔曰:先將軍有功于國,國家以此報之,卿何得辭焉?表乃稱曰:今除國賊,報父之仇,以人為本。空枉此勁銳以為僮仆,非表志也。皆輒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聞,權(quán)甚嘉之,下郡縣,料正戶羸民以補其處。”(《三國志·吳志·陳武傳附子表傳》)。
陳表稱此二百戶賜復(fù)戶為“僮仆”。不能說“僮仆”就是真實意義的奴隸;但他們不是自由民是可以肯定的。這些賜復(fù)戶,被賜予和又被歸還國家,都是身不由己,任人支配的。
西晉統(tǒng)一全國,遂頒布戶調(diào)式、公卿占田和蔭庇佃客、衣食客制度。西晉規(guī)定,“官品第一第二品者,佃客無過五十戶。……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晉書·食貨志》)。東晉時期,“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其佃谷,皆與大家量分。……客皆注家籍。”(《隋書·食貨志》)。豪族強宗得分割人口為自己的依附民,得到制度化。
永嘉亂后,北方人口大量逃往南方,為了生活問題,他們大多投依豪族強宗為客。《南齊書·州郡志·兗州志》:“時(指永嘉亂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元帝大興四年,詔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而江北荒殘,不可檢實。”
從曹魏給公卿租牛客戶到東晉,都有給客制度。這制度化一方面是政府對私客人數(shù)的限制,一方面是對私家依附民的承認。客是皆注主人家籍的,國家戶籍中無名。
客的身分降低,東晉初年已更為明確。我們已有明確的文獻,說明客是身分性的依附于主人的,他們是半自由人,身分高于奴隸而低于自由人。東晉第一個皇帝元帝建武四年一個詔書說:“昔漢二祖及魏武,皆免良人。武帝時涼州覆敗,諸為奴婢亦皆復(fù)籍。此累代成規(guī)也。其免中州良人遭難為揚州諸郡僮客者,以備征役。”(《晉書·元帝紀》)。僮是奴隸,客和奴隸一樣須要詔書放免才能取得良人身分,可見客的身分已是半自由人了。
王敦以誅劉隗為名,給元帝的上疏,更使我們了解魏晉之際客的身分變化的一些情況。王敦上疏說:“陛下踐阼之始,投刺王官本以非常之慶使豫榮分,而更充征役。復(fù)依舊名,普取出客。從來久遠,經(jīng)涉年載,或死亡滅絕,或自贖得免,或見放遣,或父兄時事身所不及。有所不得,輒罪本主。百姓哀憤,怨聲盈路。”(《晉書·王敦傳》)。
王敦這個上疏,是在元帝永昌元年,東晉之初期。這時客的身分低賤已是很固定的了。客要取得自由,須要通過自贖或經(jīng)主人放遣。這已成為制度。從“從來久遠,經(jīng)涉年載”和“或父兄時事,身所不及”看,客的身分低賤的制度化,是遠在東晉建立之前。三十年為一代,父兄時事,大約在西晉時期了。從王敦的上疏,可以確知大約在西晉時,客已是半自由身分了。
南北朝時期,奴客更是常常聯(lián)用。對奴客有時單稱奴,有時又單稱客。嚴格的說,奴客身分是不同的。但在現(xiàn)實中,往往被不加區(qū)別同樣對待。南朝劉宋初年,有一次奴客要不要押符的討論。在討論者的發(fā)言中,反映在他們的意識里(這意識又反映社會現(xiàn)實),奴客是不大區(qū)分的。這次討論,見《宋書·王弘傳》。且看殿中郎謝元和左丞江奧的意見:
殿中郎謝元說:“奴不押符,是無名也;民眾資財,是私賤也。以私賤無名之人,豫公家有實之任,公私混淆,名實非允。”
左丞江奧說:“符伍雖比屋而居,至于士庶之際,實自天隔,舍藏之罪,無以相關(guān)。奴客與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如其無奴,則不應(yīng)坐。”
這次議論,是在司徒王弘征詢意見時,屬下提出來的。王弘最后說:“尋律令既不分別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罪者無處無之,多為時恩所宥,故不盡親謫耳。……罪其奴客,庸何傷邪?無奴客,可令輸贖。又或無奴僮為眾所明者,官長二千石便當親臨列上,依事遣判。”
這里所引三人的議論,都是把奴客混淆一起同樣看待的。這里奴客地位大體相等。
下面一段故事,更顯示奴客地位的混同。《晉書·華廙傳》:“初表(廙父)有賜客在鬲,使廙因縣令袁毅錄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賄賂致罪,獄辭迷謬,不復(fù)顯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與廙,……遂于喪服中免廙官。”可以以客換奴,奴客身分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混淆不清了。
但法律地位,奴與客自是不同的。客的身分地位,界乎自由平民和奴隸之間,是半自由人。又《晉書·翟湯傳》:“建元初,安西將軍皮翼北征石季龍,大發(fā)奴客以克戎役。敕有司特蠲湯所調(diào)。湯悉推仆使,委之鄉(xiāng)吏。吏奉旨一無所受。湯依所調(diào)限,放免其仆使,令編戶為百姓。”此亦證仆使,按即客或包括奴,須經(jīng)放免,方得為編戶百姓。
北朝也有客。身分地位,一同魏晉南朝的客。現(xiàn)只舉北周武帝一個詔書為證。詔曰:“自永熙三年七月以來去年十月以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nèi)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沒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曲及客女。”(《周書·武帝紀》)。
奴隸放免,則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的,可留作部曲和客女。部曲、客女,其身分地位不同于奴隸,高于奴隸。
直到唐代,客的身分是主人的依附民,是半自由的,和部曲一樣,是身系于主的。(詳部曲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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