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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
〖陳建〗(1497-1567年)字廷肇,號清瀾。明東莞(今廣東東莞縣)人。嘉靖十一年(1532)中會試副榜,選授福建侯官縣教諭。后升任江西臨江府學教授。年四十八。以母老,力請得歸,遂隱不出,潛心著述。其學以朱學為宗,以朱學觀點反對王學。時王學感行,建“優(yōu)學脈日紊”,乃取《朱子年譜》、《行狀》、《文集》、《語類》及朱熹與陸九淵兄弟往來信札,逐年編輯,并對以往《朱陸編年》二編進行“討論修改,探究根極”,“稿至六、七易”,終于在嘉靖二十七年(1548)編成《學□通辨》。他認為,自陸九淵以來,引釋入儒、陽儒陰釋之風很盛,到王守仁師徒更是推波助瀾。王守仁等人造作朱熹“早晚之說”,謂“朱子早年所見未定,晚始悔悟,而與象山合其說”,致使儒學正宗的朱學受到佛學異說的障蔽而失其正,造成“佛儒混淆”、“朱陸莫辨”的學術(shù)“□障”,故他憤然“究心通辨”,要“專明一實,以抉三□”。陳建詳為考證,駁斥王守仁朱、陸“早異晚同”之說,認為“朱子早年嘗出入禪學,與象山未會而同”,故朱、陸之學早年并非“異”而是“同”。而“朱子中年方識象山,其說多去短集長,疑信參半”。在淳熙十三、四年(朱為五十七、八歲,陸為四十八、九歲)之后,朱熹“則于象山鮮復(fù)稱其善,而專斥其非,不復(fù)為集長之說”,“其先后予奪,分別兩截”。故朱熹中年就開始了他們學術(shù)觀點的分歧和論爭。朱、陸爭論的公開化,是從淳熙二年(1175)的“鵝湖之會”開始的;其后六年的“南康之會”,雙方爭辯更為激烈。故“朱、陸晚年冰炭之甚”,不能謂之“晚同”。而“象山既沒之后,朱子所以排之者尤明也”。陳建站在朱學立場,指斥陸、王心學為“佛禪”,為“援儒人佛”,“借儒以掩佛”,“陽儒陰釋”。謂“象山師弟作弄精神,分明撣學而假借儒書以遮掩之也,此為勘破禪陸根本”。指出陸九淵的“宇宙無窮之說”、“吾心宇宙之說”與禪宗的“佛性”、“法界十方世界”一樣,“一言而該禪學之全也”。他還認為,明初的陳獻章發(fā)揚了陸九淵的“宇宙之旨”,把佛禪的“作弄精神”推向了極端。陳氏指斥陸九淵之學為禪學,其目的在于揭露當時盛行的王學為禪。清人陳伯陶言“是編雖攻象山,實為陽明發(fā)也”(陳伯陶《學部通辨·跋》)。所著除《學部通辨》外,還有《皇明啟信錄》(又名,《皇朝資治通紀》)、《經(jīng)世宏詞》、《明朝捷錄》、《古今至鑒》、《濫竽錄》、《陳氏文獻錄》、《西涯樂府通考》等。其思想頗有影響,自“粵有新會之學(陳獻章)、有增城之學(湛若水),至建書出,世稱為東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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