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 先秦諸子系年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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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齊威王在位三十八年非三十六年辨

 

  《紀(jì)年》:“梁惠王后元十五年,齊威王薨。”其年為周慎靚王元年。(林氏《戰(zhàn)國紀(jì)年》、雷氏《竹書考訂》據(jù)此謂威王卒于周顯王四十八年,誤也。)自梁惠王十四年,即威王元年,至是,則威王之三十八年也。《史記 年表》威王凡三十六年,蓋誤。今考《史記》所以誤者,《滑稽列傳》載淳于髠說威王以隱,曰:“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乃奮兵而出,諸侯振驚,還齊侵地,威行三十六年。”《史記》此文當(dāng)出戰(zhàn)國雜說,史公采之,遂誤認(rèn)威王在位三十六年也。不知此文所云三十六年,乃指其威行天下之年,不得以諸侯并伐之年并入計算。雖淳于髠以隱進(jìn)諫之事或未可盡信,然當(dāng)時為此說者,固明謂威王在位三十九年,故以不治之三年,加威行之三十六年,而足成其數(shù)。今謂威王凡三十八年者,自其即位之明年改稱元年計也。《田齊世家》謂:“威王初即位不治,九年后,乃奮發(fā)”,與三年之說不同。(《淮南 氾論訓(xùn)》:“齊威王設(shè)大鼎于庭中,數(shù)無鹽令而烹之,齊以此三十二歲道路不拾遣”,此即烹阿大夫之別傳,稱三十二歲,則未可據(jù)。)即如《國策》所載鄒忌諷諫威王,詳其辭氣,正在威王奮發(fā)中興之前。而《史記》稱鄒忌以鼓琴干威王已在威王之二十一年。凡此皆史博采舊說,疎略致誤。其實威王特始懈終勵,一時傳說紛紛,極言其中興之驟,奮發(fā)之奇,乃有三年九年之語,與淳于髠進(jìn)隱及一日而封即墨烹阿大夫之說。以余觀之,似《國策》鄒忌事最為雅凈可取。且若依《紀(jì)年》,則今《史表》鄒忌以鼓琴見威王之歲,正值威王初立之年。則威王在位年數(shù),正可援《紀(jì)年》與《滑稽列傳》所采雜說,及《年表》三端參合而定,斷斷然無可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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