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三)湘云的后來及其它
黛、釵、湘是關(guān)系到寶玉結(jié)局的主要三個少女,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如何寫她們?長期以來,我們的頭腦往往為高鶚續(xù)書的框框所束縛,認為就“應(yīng)該”是那樣子,再不肯去想想這里存在的一連串的問題。就中黛玉的問題還比較易見。寶釵便不那么容易推考想象。但最成為問題的是湘云的問題。研究者對此的意見紛歧也最大。就是想試談一談,也最難措手。雖然如此,到底也該試作一些推考。推考不一定都對,但研究問題在“卡”住了的時候,有人能提個端倪,作點引緒,往往還是頗有需要的。因為可以由不盡對的引到接近對的,總比全是空白好。
推考湘云時,其情況與推考黛、釵不同。最困難的是線索太少,我們簡直“抓”不住什么可資尋繹的憑借。但有一點又很明白:在前八十回如此重筆特寫的一個典型人物,絕不會是像高鶚所寫那樣,全無呼應(yīng),數(shù)語“帶過”,就算“歸結(jié)”了她。她在后半部的事故和地位顯然極關(guān)重要。
前八十回寫湘云時,有幾個特點,最宜首先注意。
一是寫她首次出場時,一點也不同于釵、黛各有一段怎樣入府的特寫,而是家人忽報:“史大姑娘來了。”彼時寶玉正在寶釵處玩耍。--這已是遲至第二十回了!
一是湘云來后,立即引起寶、黛的角口,甚至由此引出聽曲文,悟禪機--“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一直注射到“懸崖撒手”等情節(jié)。
一是她來后并立即引起龔人的不痛快,馬上對寶玉進行“箴”規(guī)。--其事可說又直注射到抄檢大觀園。
一是與元春有關(guān)、與議婚相聯(lián)系的兩次大事,“歸省”與“打醮”,湘云俱不出場;“盛”事一過,卻立即出現(xiàn):“人報史大姑娘來了”,兩次如出一轍。而第二次端午節(jié)出場后,立即寫湘云人“相中”了,向她道喜,并立即寫“論陰陽”“拾麒麟”一大段特寫。
一是重要詩社,如菊花詩,柳絮詞,雖在大觀園中,反而都是由湘云引起或作東道主。即雅謎、酒令亦如此。尤其令人注目的是,中秋深夜聯(lián)吟那一臨近前半部收尾的最后聚會的重要場面,卻是眾人都已散云,睡了,只有她與黛玉(妙玉稀有地出面加入)來收場。
一是割腥啖膻,是以她和寶玉為主角。(黛玉于此戲言:“哪里找這一群花子去!”亦非泛語,即預(yù)示寶、湘后來淪為乞丐。)
我們只要看一看上列線路,就不能毫無感受,而認為作者那樣有意安排、著重抒寫的一個重要形象,會在八十回后全失作用與色彩--連面也不再露,只是聽說嫁的男人病了,又難望好,賈母臨死亦不能來,就此為了。--這像嗎?
如果讀者也和我一樣,感覺確是有點不像,那就應(yīng)該來就她的后半部情節(jié)作作推測。
一般意見,以為脂批中關(guān)系到湘云后來的,有那么一條。就是第三十一回的后總評:
后數(shù)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于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研究者于是認為,這就是湘云后來嫁了貴公子衛(wèi)若蘭的證據(jù)。而且認為:這個為寶玉所得的麒麟,后來到了若蘭腰間,恰好“茜香羅”事件一樣,暗示它起了作用,引線牽絲。有的設(shè)想得更細致些,以為賈珍設(shè)了射圃,寶玉是參加習(xí)練人之一,后來遇見若蘭被邀比射,寶玉把麒麟賭賽,輸與了若蘭云。
這樣設(shè)想,未嘗不見心思。但我還是期期不敢茍同。
何以言?假使那樣的話,則曹雪芹費了偌大的力氣,繞了如彼其大的一個圈子,目的僅僅是為說明湘云嫁與衛(wèi)若蘭--曹雪芹豈不成了一個大笨伯?況且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義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筆法,確是出奇地細密和巧妙,但他何嘗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繞圈子、費無謂筆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這么簡單而又浮淺的一回事情。他也不會去寫“茜香羅”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蘭,湘云和他他發(fā)生了一定關(guān)系,應(yīng)不會錯。但是還該注意,寶玉最初所以留意那只“雄”麒麟,卻是由于從寶釵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這么一個”。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
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huán)金佩,或鮫帕鸞絳,皆由小玩物而遂終身。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風(fēng)流佳事來。……
我們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筆,總無閑文淡話,都各有作用。這如此也只是為說明“嫁了若蘭”的問題,他豈肯在此硬安上這樣的特筆?
還應(yīng)該注意的是,寶玉對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話是怎么說的:
倒是丟了印平常。若丟了這個,我就該死了!(此際襲人說“大姑娘,聽見兒你大喜了!”史湘云紅了臉,吃茶不答。)
這種種筆致,總非無緣無故,等閑泛沒。--這個和什么汗巾子、茜香羅,哪里有半點相似意味?如果只是與衛(wèi)若蘭有關(guān)的一件東西,寶玉何必那樣性命以之?
其實,寶玉、湘云一問一答,丟印丟麟的對話,同時又是“伏線千里”。
寶玉的麒麟如何得到若蘭腰間?他絕對不會以此物來作賭押品去游戲和冒險。在園子里的“小丟”,是假丟;是為他后來真丟作引線,他到底是真丟了這件珍藏秘龔的佩器,而為衛(wèi)若蘭無意中揀到,也并不知是誰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說說湘云一面。八十回后,先是王夫人下令寶玉搬出園外,盛會解體,園中人物,風(fēng)流云散,大觀園先成了荒涼凄寂之地。隨即賈家事敗。正如第四回門子講“護官符”時所說:賈、史、薛、王四大家族是榮枯成敗,息息相關(guān)的,史家同樣陷入敗局。被抄家籍產(chǎn)的同時,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與貴家為奴,或發(fā)賣與人作婢。此時史湘云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變故,成為虛話⑴,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處置發(fā)落之數(shù)內(nèi)(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幸免了這一命運)。
于此,我且岔一下話頭,請讀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資于他家的一種藝術(shù)創(chuàng)造)事敗后的一個情況。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總管內(nèi)務(wù)府的大臣有一道奏折,其中有云:
準總督查弼納來文稱李煦家屬及其家仆錢仲璿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馀名口,在蘇州變賣迄今將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為旗人,無人敢買。現(xiàn)將應(yīng)留審訊之人暫時候?qū)復(fù)猓溻庞洐n送往總管內(nèi)務(wù)府衙門,應(yīng)如何辦理之處,業(yè)經(jīng)具奏,奉旨:依議,欽此。經(jīng)派江南理事同知和昇額解送前來等因,當經(jīng)臣衙門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xiàn)送到人數(shù)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煦外,計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jiān)督五十一等變價。其留候?qū)徲嶅X仲璿等八人,俟審明后,亦交崇文門變價等因,為此繕折請旨。……
必須注意的是,這還是雍正二年的事態(tài)。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買蘇州女子送與雍正的死敵阿其那的罪發(fā),刑部依“奸黨”例擬“斬監(jiān)候秋后斬決”、雍正下令“著寬免處斬,流往打牲烏喇”的時候,那李煦的婦孺的命運可以想見。--那么,曹雪芹到乾隆初葉,又結(jié)合了他本身的經(jīng)歷見聞,他寫賈、史兩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沒、發(fā)落家屬人口時,寫湘云等婦女被指派或“變價”為奴為“傭”,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湘云系因此而流落入于衛(wèi)若蘭家。當她忽然看見若蘭的麒麟,大驚,認準即是寶玉之舊物后,傷心落淚。事為若蘭所怪異,追詢之下,這才知道她是寶玉的表妹,不禁駭然!于是遂極力訪求寶玉的下落。最后,大約是因馮紫英之力,終于尋到,于是二人遂將湘云送到可以與寶玉相見之處,使其兄妹竟得于百狀坎坷艱難之后重告會合。這時寶玉隻身(因?qū)氣O亦卒),并且經(jīng)歷了空門(并不能真正“空諸”一切)撒手的滋味⑵,重會湘云,被此無依,遂經(jīng)衛(wèi)、馮好意撮合,將他二人結(jié)為患難中的夫妻。--這應(yīng)該就是“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一則回目的意義和本事。⑶
最后,還可以談?wù)劻硪粋要點。
在第二十六回寫到馮紫英的一段文字處,有三條眉批,文字如下:
紫英豪俠小〔文〕三段是為金閨“間色”正文。--壬午雨窗。
寫倪二、〔紫〕英、湘蓮、玉菡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丁亥夏,畸笏叟。
惜衛(wèi)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丁亥夏,畸笏叟。(甲戌本末二條連為一條,在回末為總評)
十分明顯,關(guān)系到若蘭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種同性質(zhì)的“俠文”(行義助人之事)。所以我說若蘭的文字應(yīng)與紫英俠文緊相關(guān)聯(lián),二人同為救寶、湘于難、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⑷--但是,畸笏嘆息,偏偏射圃文字“迷失無稿”!
脂批再三慨嘆無稿的,還有與無呢?有的,就是獄神廟文字,恰好也是“迷失無稿”,批者也是深探為之嘆恨、痛惜!
這事情就極可注意了。
為什么后半部原稿,直到末回“情榜”,批書人都已讀到,都不“迷失”,單單是這兩件大事“無稿”了呢?其中的緣故,極隱諱,卻也極明顯。
應(yīng)該看到,獄神廟回及有關(guān)情節(jié),是被重罪之家的子弟為官府處治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難的事。射圃回及有關(guān)情節(jié),是同案相關(guān)、另一被重罪之家的女口,為官府發(fā)落而因他人救助得免于難的事。--這還不算,兩人竟然又再會重圓,結(jié)為連理,這本身不是別的,就是對當時封建統(tǒng)治欺壓迫害的一種反抗。
這關(guān)系實在是太大了。所以曹雪芹寫是寫了,脂硯等親人批閱,再四躊躇,認為性命攸關(guān),到底不敢公之于世,只好把這兩部分成稿抽出去了,--所以連當時像明義等人,看過全書結(jié)尾,卻也未能知道還有這兩大重要事故。連脂批中與此有關(guān)的其他話語線索,好像也都刪掉了。
其實,畸妨哪里是慨嘆什么“迷失無稿”(還說成是因“借閱”而失等等)?正是毫無奈何,忍痛難禁,欲訴不可,--就只能向一般讀者告知“無稿”一點。“無稿”,不過是“有事”的另一設(shè)詞罷了。(也許本來就是被人施以破壞,給毀去或隱匿了。)
雖然如此,也還是不行。八十回后的最精彩的也是最重要的書稿,卒因此故不敢再往外傳,以致我們至今也只有這八十回真是曹雪芹寫的原書尚能入目。其馀的,不知已歸何處了!
明白了這些事故,再來理解曹雪芹的思想境界,再看看高鸚的偽續(xù)的思想境界,就可以無待煩言而自明:他們之間的那種不相一致,實在是太大了,我們對于這樣的大問題,不容不一評議。
*關(guān)子寶、湘關(guān)系問題,有一兩家研究者引一條脂批反駁我對“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的解釋和推考。其批文原云:
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感,故顰兒謂“情情”。
論者遂謂此足證麒麟與寶玉無關(guān)。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說的是對于“木石”來講,“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遠“金玉”一局之后,與“木石”并不構(gòu)成任何矛盾,當中尚隔著一大層次,所以批者語意是說黛玉只當關(guān)切金玉,無庸再管麒麟的事。并且,此批適足證明,麒麟一物所密切關(guān)聯(lián)的正是寶玉,而非衛(wèi)若蘭,這一點研究者卻反而不著一字似自伸其說了。
再有一證:第五十七回后,緊接即寫藕官祭蒔官,及寶玉詢問芳官時,答言之中引及藕官認為男子喪妻或必當續(xù)弦等語,“寶玉聽說了這篇呆話,獨合了他的呆性,不覺又是歡喜,又是悲嘆,又稱奇道絕,說天既生這樣人,又何用我這須眉濁物玷辱世界?……”這段情節(jié)暗示,或亦有人拿來作為寶玉在黛玉死后愿娶寶釵之證。但是前面的分析,已經(jīng)說明寶玉不會甘與寶釵為夫婦。這個暗示實際指的正是寶、湘的關(guān)系。
------------------
注:
⑴祜昌對此的看法,以為前八十問中敘了一筆“聽說前兒大喜了”之后.再不見接此伏線;結(jié)合曲文《樂中悲》來看,湘云的這個婚約,男方很好,本是佳配,但是后來男方早卒,未能迎娶,湘示家也遭了事。
⑵諸本脂批提到“懸崖撤手”的,有三條,都不言何回,只云“后文”。只有傳錄靖本一批言“□回撒手……”,當意補為“后回……”。我曾誤補為“末回……”,實無所本,蓋末回為“情榜”,脂批早有明文了。
⑶湘云的詩詞很多,都應(yīng)參詳,這里難以備列,只舉二三,如“纖手自拈來,空使鵑啼燕妒。且住且住,莫放春光別去。”如“數(shù)去更無君傲世,看來唯有我知音。秋光荏苒須當惜,相對原應(yīng)惜寸陰。”如“霜清紙帳來新夢,圃冷斜陽憶舊游。傲世也因同氣味,春風(fēng)桃李未淹留。”這些話語,只有后來寶、湘會合,才可解釋。再如一類例子,怡紅院夜宴壽寶玉時,湘云掣簽是海棠花,即院中“蕉棠兩植”的棠(蕉則寓黛。這里獨沒有釵的地位);而簽上規(guī)定上手下手兩家代飲,正是寶、黛二人。這種種布局,在曹雪芹豈能無意?難道只是為了暗示嫁與衛(wèi)若蘭?若都無所解釋,那反而奇怪了。
⑷我還設(shè)想,可能湘云的雌麒麟,也因遭難失落或被劫驚,后為馮紫英所得,先送給了寶玉。至此,兩麒麟適互換而重聚一處。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