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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校勘說明

 

  一.是書校歷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對勘.凡用五種異本。(一)梵文二十成唯識論.校註略稱梵本。(二)西藏勝

  友等譯二十論釋.略稱藏本。(三)元魏菩提流支譯唯識論.略稱魏本。(四)陳真

  諦譯大乘唯識論.略稱陳本。(五)唐義淨(jìng)譯成唯識寶生論牒文.略稱寶本。

  三.譯校凡有三例。(一)諸本文句歧異者.皆註出曰.某本云云。(二)諸本譯義較暢

  者.皆註出曰.勘某本云云。(三)因?qū)倍娹首g改文或訛略者.皆註出曰.勘某

  本云云.今譯云云。

  四.刻校以南宋刻爲(wèi)底本.對勘麗刻.訂正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依麗刻云云。

  五.今刊款式.頌文加註數(shù)字記其次第.又頌釋中外人徵難用⊙絕句以醒眉目。

  六.校勘資料出處如次。

  (一)梵本二十成唯識論.Vims/tika^ vijn~aptima^trata^siddhi(Vijn~aptima^trata^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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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hi pp 3-11).法人萊維氏Sylvain Le/vi校刊本.一九二五年.巴黎版。

  (二)藏本二十論釋.n~i-c#u-pah!i h!grel-pa.曲尼版.丹珠經(jīng)解部.ci字函四頁上

  至一○頁上。

  (三)魏本唯識論.陳本大乘唯識論.寶本成唯識寶生論.皆用金陵刻經(jīng)處刊

  本。

  (四)本書南宋刻麗刻本.依據(jù)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及大正大藏經(jīng)本

  校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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