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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懲淫
某生購新第,常患狐。一切服物,多為所毀,且時以塵土置湯餅中[1].一日,有友過訪,值生出,至暮不歸。生妻備饌供客,已而偕婢啜食馀餌。
生素不羈,好蓄媚藥,不知何時,狐以藥置粥中,婦食之,覺有腦麝氣。問婢,婢云不知。食訖,覺欲焰上熾,不可暫忍;強(qiáng)自按抑,燥渴愈急。籌思家中無可奔者,惟有客在[2],遂往叩齋。客問其誰,實告之。問何作,不答。
客謝曰:“我與若夫道義交,不敢為此獸行。”婦尚流連。客叱罵曰:“某兄文章品行,被汝喪盡矣!”隔窗唾之。婦大慚,乃退。因自念:我何為著此?忽憶碗中香,得毋媚藥也,檢包中藥,果狼藉滿案,盎盞中皆是也。稔知冷水可解,因就飲之。頃刻,心下清醒,愧恥無以白容,展轉(zhuǎn)既久,更漏已殘。愈恐夭曉難以見人,乃解帶自經(jīng)[3]。婢覺救之,氣已漸絕。辰后,始有微息。客夜間已遁。生哺后方歸[4],見妻臥,問之,不語,但合清涕[5].婢以狀告。大驚,苦詰之。妻遣婢去,始以實舍。生嘆曰:“此我之淫報也,于卿何尤[6]?幸有良友;不然,何以為人!”遂從此痛改往行,狐亦遂絕。
異史氏曰:“居家者相戒勿蓄砒鴆[7],從無有相戒不蓄媚藥者,亦猶人之民兵刃而狎床第也[8].寧知其毒有甚于砒鴆者哉!顧蓄之不過以媚內(nèi)耳!
乃至見嫉于鬼神;況人之縱淫,有過于蓄藥者乎?“
某生赴試,白郡中歸,日已暮[9],攜有蓮實菱藕,人室,并置幾上。又有藤津偽器一事[10],水浸盎中。諸鄰人以生新歸,攜酒登堂,生倉卒置床下而出,令內(nèi)子經(jīng)營供饌,與客薄飲。飲已,入內(nèi),急燭床下,盎水已空。
問婦,婦曰:“適與菱藕并出供客,何尚尋也?”生憶肴中有黑條雜錯,舉座不知何物。乃失笑曰:“癡婆子!此何物事,可供客耶?”婦亦疑曰:“我尚怨子不言烹法,其狀可丑,又不知何名,只得糊涂裔切耳[11].”生乃告之,相與大笑。今某生貴矣,相狎者猶以為戲。
據(jù)《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注釋”
[1]湯餅:湯煮的面食,今俗稱“面條”一類食物。
[2]惟,通“唯”。只有。
[3]自經(jīng):上吊自殺。
[4]哺,哺時,即申時,約當(dāng)黃昏之時。
[5]但含清涕;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底本“含”字字跡不清。
[6]尤:責(zé)怪。
[7]砒鴆(zhen朕):兩種毒藥。砒,砷(shen申)的舊稱。鴆,傳說中的一種毒鳥。雄的叫運日,雌的叫陰諧,喜吃蛇,羽毛紫綠色,置酒中能使人中毒而死。
[8]畏: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原作“異”。
[9]日已暮:此從二十四卷抄本,原無此句。
[10]一事:一件。
[11]臠(Juan鑾)切:切成肉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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