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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才子書讀法

 

  忠義水滸全傳發(fā)凡

  一、傳始于左氏,論者猶謂其失之誣,況稗說乎!顧意主勸懲,雖誣而不為罪。今世小說家雜出,多離經叛道,不可為訓。間有借題說法,以殺盜淫妄,行警醒之意者;而仃拾而非全書,或捏飾而非習見;雖動喜新之目,實傷雅道之亡,何若此書之為正耶?昔賢比于班、馬,余謂進于丘明,殆有《春秋》之遺意焉,故允宜稱傳。

  一、梁山泊屬山東充州府,《志》作濼,稱八百里,張之也。然昔人欲平此泊,而難于貯水,則亦不小矣。傳不言梁山,不言宋江,以非賊地,非賊人,故僅以“水滸”名之。—滸,水涯也,虛其辭也。

  蓋明率土王臣,江非敢據有此泊也。其居海濱之思乎?羅氏之命名微矣!

  一、忠義者,事君處友之善物也。不忠不義,其人雖生已朽,而其言雖美弗傳。此一百八人者,忠義之聚于山林者也;此百廿回者,忠義之見于筆墨者也。失之于正史,求之于稗官;失之于衣冠,求之于草野。蓋欲以動君子,而使小人亦不得借以行其私,故李氏復加“忠義”二字,有以也夫。

  一、書尚評點,以能通作者之意,開覽者之心也。得則如著毛點睛,畢露神采;失則如批頰涂面,污辱本來,非可茍而已也。今于一部之旨趣,一回之警策,一句一字之精神,無不拈出,使人知此為稗家史筆,有關于世道,有益于文章,與向來坊刻,迥乎不同。

  如按曲譜而中節(jié),針銅人而中穴,筆頭有舌有眼,使人可見可聞,斯評點所最貴者耳。

  一、此書曲盡情狀,已為寫生,而復益之以繪事,不幾贅乎?雖然,于琴見文,于墻見堯,幾人哉?是以云臺凌煙之畫,幽風流民之圖,能使觀者感奮悲思,神情如對,則像固不可以已也。今別出新裁,不依舊樣,或特標于目外,或疊采于回中,但拔其尤,不以多為貴也。

  一、古本有羅氏“致語”,相傳“燈花婆婆”等事,既不可復見;乃后人有因四大寇之拘而酌損之者,有嫌一百廿回之繁而淘汰之者,皆失。郭武定本,即舊本,移置閻婆事,甚善;其于寇中去王、田而加遼國,猶是小家照應之法。不知大手筆者,正不爾爾,如本內王進開章而不復收繳,此所以異于諸小說,而為小說之圣也歟!

  一、舊本去詩詞之煩蕪,—一慮事緒之斷,一慮眼路之迷,頗直截清明。第有得此以形容人態(tài),頓挫文情者,又未可盡除。茲復為增定:或竄原本而進所有,或逆古意而去所無。惟周勸懲,兼善戲謔,要使覽者動心解頤,不乏詠嘆深長之致耳。

  一、訂文音字,舊本亦具有功力,然淆訛舛駁處尚多。如首引一詞,便有四謬。試以此刻對勘舊本,可知其余。至如耐之為奈,躁之為燥,猶云書錯。若混“戴”作“帶”,混“煞”作“殺”,混“閂”作“拴”;“沖”“衝”之無分,“徑”“竟”之莫辨,遂屬義乖。如此者,更難枚舉,今悉校改。其音綴字下,雖便寓目;然大小斷續(xù),通人所嫌,故總次回尾,以便翻查。回遠者例觀,音異者別出。若半字可讀,俗義可通者,或用略焉。

  一、立言者必有所本,是書蓋本情以造事者也,原不必取證他書。況《宋鑒》及《宣和遺事》姓名人數,實有可征,又《七修類纂》亦載姓名,述貫中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今以二文弁簡,并列一百八人之里籍出身,亦便覽記,以助談資。

  一、紀事者提要,纂言者鉤玄,傳中李逵已有提為壽張傳者矣。如魯達、林沖、武松、石秀、張順、李俊、燕青等,俱可別作一傳,以見始末。至字句之雋好,即方言謔言(罒頭),足動人心。今特揭出,見此書碎金,拾之不盡。坡翁謂“讀書之法,當每次作一意求之”,小說尚有如此之美,況正史乎?


  (《出像評點忠義水滸全傳》袁無涯刻本卷首)



  金批本:讀第五才子書法

  大凡讀書,先要曉得作書之人是何心胸。如《史記》須是太史公一肚皮宿怨發(fā)揮出來,所以他于《海俠》、《貨殖傳》特地著精神。乃至其余諸記傳中,凡遇揮金殺人之事,他便嘖嘖賞嘆不置。一部《史記》,只是“緩急人所時有”六個字,是他一生著書旨意。《水滸傳》卻不然。施耐庵本無一肚皮宿怨要發(fā)揮出來,只是飽暖無事,又值心閑,不免伸紙弄筆,尋個題目,寫出自家許多錦心繡口,故其是非皆不謬于圣人。后來人不知,卻是《水滸》上加“忠義”字,遂并比于史分發(fā)憤著書一例,正是使不得。

  《水滸傳》有大段正經處,只是把宋江深惡痛絕,使人見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從來人卻是不曉得。

  《水滸傳》獨惡宋江,亦是殲厥渠魁之意,其余便饒恕了。

  或問:施耐庵尋題目寫出自家錦心繡口,題目盡有,何苦定要寫此一事?

  答曰:只是貪他三十六個人,便有三十六樣出身,三十六樣面孔,三十六樣性格,中間便結撰得來。

  題目是作書第一件事。只要題目好,便書也作得好。

  或問:題目如《西游》、《三國》,如何?答曰:這個都不好。《三國》人物事本說話太多了,筆下拖不動,踅不轉,分明如官府傳話奴才,只是把小人聲口替得這句出來,其實何曾自敢添減一字。《西游》又太無腳地了,只是逐段捏捏撮撮,譬如大年夜放煙火,一陣一陣過,中間全沒貫串,便使人讀之,處處可住。

  《水滸傳》方法,都從《史記》出來,卻有許多勝似《史記》處。若《史記》妙處,《水滸》已是件件有。

  凡人讀一部書,須要把眼光放得長。如《水滸傳》七十回,只用一目俱下,便知其二千余紙,只是一篇文字。中間許多事體,便是文字起承轉合之法,若是拖長看去,卻都不見。

  《水滸傳》不是輕易下筆,只看宋江出名,直在第十七回,便知他胸中已算過百十來遍。若使輕易下筆,必要第一回就寫宋江,文字便一直帳,無擒放。

  某嘗道《水滸》勝似《史記》,人都不肯信,殊不知某卻不是亂說。其實《史記》是以文運事,《水滸》是因文生事。以文運事,是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卻要算計出一篇文字來,雖是史公高才,也畢竟是吃苦事。因文生事即不然,只是順著筆性去,削高補低都由我。

  作《水滸傳》者,真是識力過人。某看他一部書,要寫一百單八個強盜,卻為頭推出一個孝子來做門面,一也;三十六員無罡,七十二座地煞,卻倒是三座地煞先做強盜,顯見逆天而行,二也;盜魁是宋江了,卻偏不許他便出頭,另又幻一晁蓋蓋住在上,三也;天罡地煞,都置第二,不使出現,四也;臨了收到“天下太平”四字作結,五也。

  三個“石碣”字,是一部《水滸傳》大段落。

  《水滸傳》不說鬼神怪異之事,是他氣力過人處。《西游記》每到弄不來時,便是南海觀音救了。

  《水滸傳》并無“之乎者也”等字,一樣人,便還他一樣說話,真是絕奇本事。

  《水滸傳》一個人出來,分明便是一篇列傳。至于中間事跡,又逐段逐段自成文字,亦有兩三卷成一篇者,亦有五六句成一篇者。

  別一部書,看過一遍即休。獨有《水滸傳》,只是看不厭,無非為他把一百八個人性格,都寫出來。

  《水滸傳》寫一百八個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樣。若別一部書,任他寫一千個人,也只是一樣;便只寫得兩個人,也只是一樣。

  《水滸傳》章有章法,句有句法,字有字法。人家子弟稍識字,便當教令反復細看,看得《水滸傳》出時,他書便如破竹。

  江州城劫法場一篇,奇絕了;后面卻又有大名府劫法場一篇;一發(fā)奇絕。

  潘金蓮偷漢一篇,奇絕了;后面卻又有潘巧云偷漢一篇,一發(fā)奇絕。景陽岡打虎一篇,奇絕了;后面卻又有沂水縣殺虎一篇,一發(fā)奇絕。真正其才如海。

  劫法場,偷漢,打虎,都是極難題目,直是沒有下筆處,他偏不怕,定要寫出兩篇。

  《宣和遺事》具載三十六人姓名,可見三十六人是實有。只是七十回中許多事跡,須知都是作書人憑空造謊出來。如今卻因讀此七十回,反把三十六個人物都認得了,任憑提起一個,都似舊時熟識,文字有氣力如此。

  一百八人中,定考武松上上。時遷、宋江是一流人,定考下下。

  魯達自然是上上人物,寫得心地厚實,體格闊大。論粗鹵處,他也有些粗鹵;論精細處,他亦甚是精細。然不知何故,看來便有不及武松處。想魯達已是人中絕頂,若武松直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處。

  《水滸傳》只是寫人粗鹵處,便有許多寫法。如魯達粗鹵是性急,史進粗鹵是少年任氣,李逵粗鹵是蠻,武松粗鹵是豪杰不受羈靮,阮小七粗鹵是悲憤無說處,焦挺粗鹵是氣質不好。

  李逵是上上人物,寫得真是一片天真爛漫到底。看他意思,便是山泊中一百七人,無一個入得他眼。《孟子》“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正是他好批語。

  看來作文,全要胸中先有緣故。若有緣故時,便隨手所觸,都成妙筆;若無緣故時,直是無動手處,便作得來,也是嚼蠟。

  只如寫李逵,豈不段段都是妙絕文字,卻不知正為段段都在宋江事后,故便妙不可言。蓋作者只是痛恨宋江奸詐,故處處緊接出一段李逵樸誠來,做個形擊。

  其意思自在顯宋江之惡,卻不料反成李逵之妙也。此譬如刺槍,本要殺人,反使出一身家數。

  近世不知何人,不曉此意,卻節(jié)出李逵事來,另作一冊,題曰“壽張文集”,可謂咬人屎撅,不是好狗。

  寫李逵色色絕倒,真是化工肖物之筆。他都不必具論;只如逵還有兄李達,便定然排行第二也,他卻偏要一生自叫李大,直等急切中移名換姓時,反稱作李二,謂之乖覺。試想他肚里,是何等沒分曉。

  任是真正大豪杰好漢子,也還有時將銀子買得他心肯。獨有李逵,便銀子也買他不得,須要等他自肯,真又是一樣人。

  林沖自然是上上人物,寫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徹,都使人怕。這般人在世上,定做得事業(yè)來,然琢削元氣也不少。

  吳用定然是上上人物,他奸猾便與宋江一般,只是比宋江,卻心地端正。

  宋江是純用術數去籠絡人,吳用便明明白白驅策群力,有軍師之體。

  吳用與宋江差處,只是吳用卻肯明白說自家是智多星,宋江定要說自家志誠質樸。

  宋江只道自家籠罩吳用,吳用卻又實實籠罩宋江。兩個人心里各各自知,外面又各各只做不知,寫得真是好看煞人。

  花榮自然是上上人物,寫得恁地文秀。

  阮小七是上上人物,寫得另是一樣氣色。一百八人中,真要算做第一個快人,心快口快,使人對之,齷齪都銷盡。

  楊志、關勝是上上人物。楊志寫來是舊家子弟,關勝寫來全是云長變相。

  秦明、索超是上中人物。

  史進只算上中人物,為他后半寫得不好。

  呼延灼卻是出力寫得來的,然只是上中人物。

  盧俊義、柴進只是上中人物。盧俊義傳,也算極力將英雄員外寫出來了,然終不免帶些呆氣。譬如畫駱駝,雖是龐然大物,卻到底看來覺道不俊。柴進無他長,只有好客一節(jié)。

  朱仝與雷橫,是朱仝寫得好。然兩人都是上中人物。

  楊雄與石秀,是石秀寫得好。然石秀便是中上人物,楊雄竟是中下人物。

  公孫勝便是中上人物,備員而已。

  李應只是中上人物,然也是體面上定得來,寫處全不見得。

  阮小二、阮小五、張橫、張順,都是中上人物。燕青是中上人物,劉唐是中上人物,徐寧、董平是中上人物。

  戴宗是中下人物,除卻神行,一件不足取。

  吾最恨人家子弟,凡遇讀書,都不理會文字,只記得若干事跡,便算讀過一部書了。雖《國策》、《史記》都作事跡搬過去,何況《水滸傳》。

  《水滸傳》有許多文法,非他書所曾有,略點幾則于后:有倒插法。謂將后邊要緊字,驀地先插放前邊。如五臺山下鐵匠間壁父子客店,又大相國寺岳廟間壁菜園,又武大娘子要同王干娘去看虎,又李逵去買棗糕,收得湯隆等是也。

  有夾敘法。謂急切里兩個人一齊說話,須不是一個說完了,又一個說,必要一筆夾寫出來。如瓦官寺崔道成說“師兄息怒,聽小僧說”,魯智深說“你說你說”等是也。

  有草蛇灰線法。如景陽岡勤敘許多“哨棒”字,紫石街連寫若干“簾子”。

  字等是也。驟看之,有如無物,及至細尋,其中便有一條線索,拽之通體俱動。

  有大落墨法。如吳用說三阮,楊志北京斗武,王婆說風情,武松打虎,還道村捉宋江,二打祝家莊等是也。

  有綿針泥刺法。如花榮要宋江開枷,宋江不肯;又晁蓋番番要下山,宋江番番勸住,至最后一次便不勸是也。筆墨外,便有利刃直戳進來。

  有背面鋪粉法。如要襯宋江奸詐,不覺寫作李逵真率;要襯石秀尖利,不覺寫作楊雄糊涂是也。

  有弄引法。謂有一段大文字,不好突然便起,且先作一段小文字在前引之。如索超前,先寫周謹;十分光前,先說五事等是也。《莊子》云:“始終青萍之末,盛于土囊之口”。《禮》云:“魯人有事于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

  有獺尾法。謂一段大文字后,不好寂然便住,更作余波演漾之。如梁中書東郭演武歸去后,如縣時文彬升堂;武松打虎下岡來,遇著兩個獵戶;血濺鴛鴦樓后,寫城壕邊月色等是也。

  有正犯法。如武松打虎后,又寫李逵殺虎,又寫二解爭虎;潘金蓮偷漢后,又寫潘巧云偷漢;江州城劫法場后,又寫大名府劫法場;何濤捕盜后,又寫黃安捕盜;林沖起解后,又寫盧俊義起解;朱仝、雷橫放晁蓋后,又寫朱仝、雷橫放宋江等。正是要故意把題目犯了,卻有本事出落得無一點一盡相借,以為快樂是也。真是渾身都是方法。

  有略犯法。如林沖買刀與楊志賣刀,唐牛兒與鄆哥,鄭屠肉鋪與蔣門神快活林,瓦官寺試禪杖與蜈蚣嶺試戒刀等是也。

  有極不省法。如要寫宋江犯罪,卻先寫招文袋金子,卻又先寫閻婆惜和張三有事,卻又先寫宋江討閻婆借,卻又先寫宋江舍棺材等。凡有若干文字,都非正文是也。

  有極省法。如武松迎入陽谷縣,恰遇武大也搬來,正好撞著;又如宋江琵琶亭吃魚湯后,連日破腹等是也。

  有欲合故縱法。如白龍廟前,李俊、二張、二童、二穆等救船已到,卻寫李逵重要殺入城去;還有村玄女廟中,趙能、趙得都已出去,卻有樹根絆跌,士兵叫喊等,令人到臨了又加倍吃嚇是也。

  有橫云斷山法。如兩打祝家莊后,忽插出解珍、解寶爭虎越獄事;又正打大名城時,忽插出截江鬼、抽襄鰍謀財傾命事等是也。只為文字太長了,便恐累墜,故從半腰間暫時閃出,以間隔之。

  有鶯膠續(xù)弦法。如燕青往梁山泊報信,路遇楊雄、石秀,彼此須互不相識。且由梁山泊到大名府,彼此既同取小徑,又豈有止一小徑之理?看他將順手借如意子打鵲求卦,先斗出巧來,然后用一拳打倒石秀,逗出姓名來等是也。都是刻苦算得出來。

  舊時《水滸傳》,子弟讀了,便曉得許多閑事。此本雖是點閱得粗略,子弟讀了,便曉得許多文法;不惟曉得《水滸傳》中有許多文法,他便將《國策》、《史記》等書,中間但有若干文法,也都看得出來。舊時子弟讀《國策》、《史記》等書,都只看了閑事,煞是好笑。

  《水滸傳》到底只是小說,子弟極要看,及至看了時,卻憑空使他胸中添了若干文法。

  人家子弟只是胸中有了這些文法,他便《國策》、《史記》等書都肯不釋手看,《水滸傳》有功于子弟不少。

  舊時《水滸傳》,販夫皂隸都看;此本雖不曾增減一字,卻是與小人沒分之書,必要真正有錦繡心腸者,方解說道好。

  (《第五才子書施耐庵水滸傳》卷四)



  批評水滸傳述語

  和尚自入龍湖以來,口不停誦,手不停批者三十年,而《水滸傳》《西廂曲》尤其所不釋手者也。蓋和尚一肚皮不合時宜,而獨《水滸傳》足以發(fā)抒其憤懣,故評之為尤詳。

  據和尚所評《水滸傳》,玩世之詞十七,持世之語十三,然玩世處亦俱持世心腸也,但以戲言出之耳,高明者自能得之語言文字之外。

  《水滸傳》訛字極多,和尚謂不必改正,原以通俗與經史不同故耳。故一切如“代”為“帶”、“的”為“得”之類,俱照原本不改一字。

  和尚評語中亦有數字不可解,意和尚必自有見,故一如原本云。

  和尚又有《清風史》一部,此則和尚手自刪削而成文者也,與原本《水滸傳》絕不同矣,所謂太史公之豆腐帳,非乎?

  和尚讀《水滸傳》,第一當意黑旋風李逵,謂為梁山泊第一尊活佛,特為手訂《壽張縣令黑旋風集》。此則令人絕倒者也,不讓《世說》諸書矣。藝林中亦似少此一段公案不得。

  小沙彌懷林謹述。

  梁山泊一百單八人優(yōu)劣

  李逵者,梁山泊第一尊活佛也,為善為惡,彼俱無意。宋江用之,便知有宋江而己,無成心也,無執(zhí)念也。借使道君皇帝能用之,我知其不為蔡京、高俅、童貫、楊戩矣。其次如石秀之為楊雄,魯達之為林沖,武松之為施恩,俱是也。

  若夫宋江者,逢人便拜,見人便哭,自稱曰“小吏小吏”,或招曰“罪人罪人”,的是假道學真強盜也,然能以此收拾人心,亦非無用人也。當時若使之為相,雖不敢日休休一個臣,亦必能以人事君,有可觀者矣。至于吳用,一味權謀,全身奸詐,佛性到此,澌滅殆盡,倘能置之帷幄之中,似亦可與陳平諸人對壘。屈指梁山,有如此者。若其余諸人,不過梁山泊中一班強盜而已矣,何足一言哉!何足言哉!或曰:其中盡有事窮勢迫,為宋公明勾引入伙,如秦明、呼延灼等輩,它可概以強盜目之?予謂不能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便是強盜耳。獨盧俊義、李應,在諸人中稍可原耳,亦終不如祝氏三雄、曾氏五虎之為得死所也。

  《水滸傳》一百回文字優(yōu)劣

  世上先有《水滸傳》一部,然后施耐庵、羅貫中借筆墨拈出。若夫姓某名某,不過劈空捏造,以實其事耳。如世上先有淫婦人,然后以楊雄之妻、武松之嫂實之;世上先有馬泊六,然后以王婆實之;世上先有家奴與主母通奸,然后以盧俊義之賈氏、李固實之。若管營,若差撥、若童超,若薛霸,若富安,若陸謙,情狀逼真,笑語欲活,非世上先有是事,即令文人面壁九年,嘔血十石,亦何能至此哉!亦何能至此哉!此《水滸傳》之所以與天地相終始也與?其中照應謹密,曲盡苦心,亦覺瑣碎,反為可厭。至于披掛戰(zhàn)斗,陣法兵機,都剩技耳,傳神處不在此也。更可惡者,是九天玄女、石碣天文兩節(jié),難道夭地故生強盜,而又遣鬼神以相之耶?決不然矣。讀者毋為說夢癡人前其可。

  又論《水滸傳》文字

  《水滸傳》,雖小說家也,實訊濫百家,貫串三教。魯智深臨化數語,已揭內典之精微,羅真人、清道人、戴院長,義極道家之變幻,獨其有心貶抑儒家,只以一主倫當之,局量匾淺,智識卑陋,強盜也做不成,可發(fā)一笑。至于戰(zhàn)法陣圖,人情土俗,百工技藝,無所不有,具搜羅殆盡,一無遺漏者也。更可喜者,如以一丈青配合王矮虎,王定六追隨郁保四,一長一短,一肥一瘦,天地懸絕,具堪絕倒,文思之巧,乃至是哉!恐讀者草草看過,又為拈出,以作藝林一段佳話。如李大哥舉動爽利,言語痛快,又多不經人道之語,極其形容,不可思議,既有壽張令公之集,茲不具舉。

  (《明容與堂刻水滸傳》卷首)



  出像水滸傳總論

  施耐庵著《水滸》,申明一百八人之罪狀,所以責備徽宗、蔡京之暴政也。然嚴于論君相,而寬以待盜賊,令讀之者日生放辟邪侈之樂,且歸罪朝廷以為口實,人又何所憚而不為盜?余故深亮其著書之苦心,而又不能不深憾其讀書之流弊。

  后世讀貂之家,冠以“忠義”,蓋痛惡富貴利達之士,敲骨吸髓,索人金錢,發(fā)憤而創(chuàng)為此論。其言益令盜賊作護身符,余謂不可使聞鄰國。誠哉其不可使聞鄰國也!細閱金圣嘆所評,始以“天下太平”四字,終以“天下太平”四字,始以石碣放妖,終以石碣收妖,發(fā)明作者大象之所在。招舉李逵,獨罪宋江,責其私放晃蓋,責其謀奪晁蓋。其旨遠,其詞文,而余最服其終之以惡夢,俾盜賊不寒而慄。天下亂漢代州郡,有才著聞者,例得辟為功曹椽屬,往往洊歷以致公卿。宋江豪猾大俠,草澤無賴,生當盛時,必不郁郁居人下。拘以名位,摩以爵祿,自不至犯上作亂而為盜。最可異者,世人將錢買官,宋江則將錢買盜。將錢買官者,事發(fā)治以盜之賊;將錢買盜者,事發(fā)加以官之名。若論時宜,公明何其得計也。

  聞之蜃之為妖也,吐氣成云,為城郭,為樓臺,為奇花異草,為怪獸珍禽,能令登樓游覽之士,注目而視,延頸而望,傾耳而聽,握手而道。無其事也,不敢謂無其形,有其形也,不敢謂無其事,有詩有賦有記以表章之。余之論《水滸》也,亦若是而已矣。史稱淮南盜宋江,遍掠河北十郡,海州知州張叔夜擊之,令其討方臘以贖罪耳,不聞有天罡地煞之說也。一百八人未必盡有其人,而著《水滸》者,則既己著其人矣,一百八人未必盡有其事,而著《水滸》者,則既已著其事矣。既已著其人,不得一謂無其人多既已著其事,不得謂無其事。且縱觀古往今來,興亡治亂之際,如《水滸》之人之事者,如較列眉,如指諸掌,又不可勝數,則又安得不借題發(fā)論,而就事言事也哉?蘇東坡居黃,侘傺無聊,強人說鬼。夫鬼其不可見者,說之荒唐,近于子虛,近于烏有,近于無是公。以耳語耳,猶之以瞽語瞽,徒以生人疑惑,說也不如J七不說也。若《水滸》之人之事,譬諸鐘馨,敲者有心,聞者有意,初不等之于海市蜃樓,幻也而答之以真,謔也而對之以莊。言之無罪,而聞之得以自戒,不猶愈于東坡之口輩也乎?

  (《評論出像水滸傳》醉耕堂刻本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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