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導航-儒家文獻資料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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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弼

 

  〖魏良弼〗(1492-1575年)字師說,號水洲。明南昌新建(令屬江西)人。嘉靖進士。知松陽縣,入為給事中,累遷禮科都給事中。上召王瓊為冢宰,南就御史馬□等劾之,下詔獄。良弼疏救,亦下獄拷訊。尋復職。次年,彗星于見東方,良弼以為應(yīng)在張孚敬,孚敬疏辯,良弼受杖十殿廷,死而復蘇。越月,良弼又劾吏部尚書汪□。又明年,副都御史王應(yīng)鵬上疏失書職名下獄。良弼以為細故當原,又下獄拷訊。良弼累遭廷杖,膚盡而骨不續(xù),言之愈激。永嘉復位,始以京察罷。良弼與其弟良政、良器,皆于王守仁撫豫時受其學。他認為,“致良知自明而誠,知微以顯,天地萬物之情與我之情自相應(yīng)照,能使天回象,君父易慮,士大夫永思,至愚夫孺子,亦征于寤寐”。他服膺王守仁“良知存乎心悟”之說,提出良知“悟由心得,信非講求得來,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神凝知自致耳。要得神凝,須絕外誘,固非頑空打坐,亦非歌舞講求,要自有悟處”。認為操持與致知不同,致知是全功,而操持只是開始時事。致知可包含操持,操持則不可以言致知。關(guān)于“良知”與“天理”的關(guān)系,他以為“知之良處即是天理。昧其知,失其良,則為人欲。蓋自明覺而言,謂之知,自條理而言,謂之理,非二也”。他以其“良知”觀點解釋孔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說,認為“已所不欲”為“吾心之知”,而“勿施于人”則為“致吾心之良知”。能“勿施于人”,“則‘己所不欲’之物格矣”。所著有《水洲先生集》。魏良弼屬江右王門學派。其為人頗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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