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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通
〖王通〗(584-617年)字仲淹,隋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門人私謚“文中子”。少從父王隆受業(yè)。年稍長,又受《書》于李育,學《詩》于夏□,問《禮》于關于明。隋文帝仁壽三年(603),西游長安,獻《太中策》十二篇,為朝臣疑忌,退居河汾之間,以講學著書為業(yè),知名門人有董常、姚義、杜淹、李靖、程文和薛收等,時稱“河汾門下”。崇尚儒學思想,主張儒、道、佛三教合一。他認為,儒、道、佛的流行,皆有其弊,但不在三教本身。《詩》、《書》盛而秦滅亡,不是仲尼的罪過。玄學長,而晉室亂,非老莊之罪。齋戒修而梁朝亡,非釋迦之罪。只有通其變,天下才能無弊法。三教各有其用,也要通權達變。儒家《六經(jīng)》是治國之本,《書》用以辯事,《詩》用以正性,《禮》用以規(guī)范行為,《樂》用以和德,《春秋之經(jīng)》用以舉往,《易》用以知未來。他雖也向往老、莊的“田里相距,雞犬相聞,人老死不相往來”的“至德之世”。但又指出,道教“仁義不修,孝悌不立”,專講長生神仙之道的缺陷。認為,“佛”是圣人,但“西方之教”如不變通就難以實行,猶如車難行于水澤之地。這樣只有在儒學基礎上把三教統(tǒng)一起來,對弊端加以改造,互相通融,取長補短,則可使“天下無弊法”。他推崇“五道”,常以古人“生以救時,死以明道”激勵自己。認為,古時為政者先德而后刑,故人們喜悅而寬厚;今為政者任刑而棄德,故人們怨恨而狡詐。告誡統(tǒng)治者,如棄德失道,百姓不會死守窮困,必鋌而走險。推行“五道”,須“遺其身”,做到無私,至公,以天下為己任。同時,要“推誠”,對百姓進行教化,做到法緩,獄簡,君臣從信。他幢憬老、莊的“至德之世”,認為只要有人,有教化,“至德之世”就可到來。推崇“井田”和“封建”,認為不施井田,雖舜、禹也不能治,周施“封建”,國祚八百余年,魏晉以來,不行“封建”,則滅亡不暇。他重視人的道德修養(yǎng)。認為,罪莫大于好進取,禍莫大于多言,痛莫大干不聞己過,辱莫過于不知廉恥。提倡重道、重義認為,君子重道、重義,小人重利、重欲。人們應爭義棄利,少思寡欲,見利相讓,聞義而勇為。君子應謙恭謹慎,思過有誡,勤而不怨,不責人所不及,不強人所不能,不苦人所不好。要做到“無私”、“無偏”、“正其身”。重視“行”在“識”中的作用。認為天下沒有“不勞而成者”,知之者則不如行之者,“行之者不如安之者”。強調(diào)“居近識遠,處今知古”,就一定要學習,學貴于把據(jù)“一貫之道”,把握義理。在歷史觀上,他把前秦、北魏看作“正統(tǒng)”,苻堅、北魏孝文帝是“真主”,王猛、王肅是忠臣。把西晉以后的混亂,歸罪于西晉。他沒有形成完整的哲學思想體系,模棱兩可的宇宙觀見。既認為治亂、窮達、吉兇皆有命,天命無所不在,故“君子畏之”;又主張吉兇禍福,唯人自召。既講“元氣”,又相信“天神”、“地獄”。不否認有鬼,又不相信有鬼。不拒絕卜筮,又不太相信卜筮。矛盾處很多,但基本上沒擺脫儒家天命論的影響。王通的三教合一思想,經(jīng)唐代思想家的實踐和改造,成為宋代理學利用的思想資料。重道、輕利、節(jié)欲的思想,對宋代理學家的理欲觀產(chǎn)生一定的影響。主要著作有《禮論》、《樂論》、《續(xù)書》、《續(xù)詩》、《元經(jīng)》、《贊易》等,均佚。門人薛收、姚義,其子王福峙,仿《論語》體載,把他的論述編輯成《文中子》十篇,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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