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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的經(jīng)濟用語,名稱各異,但細(xì)細(xì)考察,都可從中窺見當(dāng)時經(jīng)濟發(fā)展的狀況及其特殊之點,“鬼市子”便是一例。“鬼市子”出自《東京夢華錄》卷二《潘樓東街巷》條:
潘樓東去十字街,謂之土市子,又謂之竹竿市。又東十字大街,曰從行裹角茶坊,每五更點燈博易,買賣衣物、圖畫、花環(huán)、領(lǐng)抹之類,至?xí)约瓷ⅲ^之鬼市子。
同書同卷《東角樓街巷》條亦載:
以東街北曰潘樓酒店,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買賣衣物書畫,珍玩犀玉,至平明羊頭、肚肺、赤白腰子、奶房、肚、鶉兔鳩鴿野味,螃蟹、蛤蜊之類訖,方有諸手作人上市,買賣零碎作料。
這兩條史料告訴我們,所謂“鬼市子”,就是清早以衣服、古董為主要買賣的市場,附屬于它的還有出售食物的小市。但為何市場冠之于鬼名?寓意是什么?《東京夢華錄》則語焉不詳。考之宋代典籍,南宋趙汝適《諸蕃志》有一說明:
西海中有市,客主同和。我往則彼去,彼來則我歸。賣者陳之于前,買者酬之于后。皆以其直置諸物旁,待領(lǐng)直,然后收物,名曰鬼市。
汝適所言“西海”,為今日敘利亞等地,其貨易方式自是阿拉伯民俗無疑。據(jù)此看來,“鬼市子”似乎還是舶來品,可明掌故家謝肇淛在《五雜俎》中卻作了這樣一番考究:
務(wù)本坊西門有鬼市,冬夜嘗聞賣干柴聲,是鬼自為市也。《番禺雜記》:“海邊時有鬼市,半夜而合,雞鳴而散。人與交易,多得異物。”又濟瀆廟神與人交易,以契券投池中,金輒如數(shù)浮出,牛馬百物皆可假借。趙州廉頗墓亦然,是鬼與人市也。秦始皇作地市,令生人不得欺死人,是人與鬼市也。謝肇淛的說法,不乏荒誕成份,說穿了,它不過是早市買賣的一種景象,之所以呼為“鬼”,首先與清早曦光微露,朦朦朧朧的氛圍有關(guān)系。宋代《丁晉公談錄》云:徐鉉在寒冬上早朝,看見待漏院前有燈火人物,賣M肝G夾粉粥者,來往喧雜,此又為一證。而且這種買賣一到日出則散去,是有點鬼味。
委心子《新編分門古今類事》則記:北宋治平年間,東京甘泉坊有一婦人,每天一大早就肩負(fù)著舊衣到市場上出售。一林文叔者,貧苦無衣,這位婦人便贈衣給他。兩人日久生情,結(jié)為伉儷,后生一子,這位婦人化為鬼與林文叔訣別了……委心子說的這婦人,無疑是在“鬼市子”上賣舊衣,委心子又將她描繪為鬼,這大約是為了和“鬼市子”吻合或作一依據(jù)吧?
魏泰《東軒筆錄》記歐陽修曾說過——
在漢江野岸中,一天晚上,他聽見歌笑語言,男女老幼特別多,其中就有交易評議,及叫賣果餌之聲,好像市井似的,待天亮了才停止。第二天,歐陽修走上岸去,遠(yuǎn)望有一城基,一問才知是古代隋朝的城市。金代元好問在《續(xù)夷堅志》中又作“鬼市”說:陽武的裴擇之翰林,六七歲時,曾發(fā)生這樣一件事:
以大父馬上抱往縣東北莊,至外壕,見門南北有市集,人物皆二尺許,男女老幼,吏卒僧道,穰穰往來,市人買賣負(fù)擔(dān),驢馱車載,無所不有。以告其大父,大父以為妄,不之信也。蓋三四至其處,亦皆見之。此與呂氏《碣石錄》記“武平周鼎童時村居,一日,縣人市集,鼎騎長耳,從父入市,時地色微,辨見道旁兩列皆佛像,閉目不敢視,開目又不見”,兩事大相類,但佛像之多何也?
這類說法,顯見是漢唐以來志怪小說的神韻,無非是為好事者和愛聽“平話”等通俗文藝的百姓的消遣,是“鬼市子”的一種變異。最主要的是,作為限定買賣古董、衣服的“鬼市子”,由于商品特殊,自然而然就罩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更何況宋代商品的發(fā)達,已經(jīng)為“鬼市子”制造了這樣的機緣:
北宋開國之初,東京有一“何樓”,在“何樓”下面所出賣的物品都是假貨。以后“何樓”因故廢壞了,可是“何樓”之語卻傳下來了。其源就在于造假作偽不絕,可以達到有一真物,便有一假物,甚至?xí)r間一久,只知有偽者而不知有其真者。
就像史學(xué)家評價宋代這種假貨市場所說:有以偽易真者,至以紙為衣,以銅鉛為銀,以土木為香藥,變換如神,謂之“白日鬼”。在這樣的大潮沖刷下,“鬼市子”的虛偽和欺詐自不待言。宋代陳纂《葆光錄》所記的“俊鬼子”一事就是這樣的典型:一軍人早出,見一獨足者臥橋欄上,軍人少壯無懼,將此人抱起,那人是鬼,要求軍人放他,可給予報酬。后來此鬼差人送給人一銀盞。軍人妻子認(rèn)為不能用神靈物品,便讓軍人賣掉銀盞,買酒肉祭祀。祭畢,軍人向妻子說:其盞像家中銀盞的模樣,莫不是偷我們的嗎?一看,果然如此……在清早出現(xiàn)的“俊鬼子”,贈軍人的銀盞是偷來的,軍人又將這偷來的銀盞在市場上賣掉,這都是當(dāng)時“鬼市子”曲折而又真實的寫照。而且早市上的許多商販,也是在“鬼市子”上討生活的。由早市而“鬼市子”,由“鬼市子”而早市,編織出了一個又一個令人驚異的故事,不失為我們對“鬼市子”的一個觀察點。
洪邁《夷堅三志·巳卷》記述道:
臨安一位專趕早市賣熟肉的孫三,他每早出門,都要囑咐妻子看好自家養(yǎng)的貓,這引起了鄰居的注意。一天,那只貓突然跑出家門,鄰居見這只貓周身深紅,無不嘆羨。孫三賣肉回來,知道貓被鄰居看見,便痛打了妻子。此事漸漸傳到宮廷一內(nèi)侍耳中,內(nèi)侍派人用高價來收買這只珍貴的“深紅貓”,孫三加以拒絕,但內(nèi)侍求之特別迫切,竟用300千錢買走。內(nèi)侍想將此貓調(diào)馴安后,進貢給皇帝,可才過半月,“深紅貓”便色澤漸淡,全成白貓了。內(nèi)侍便去找孫三,可孫三已遷居了。原來這只貓是孫三用染馬纓紼之法,染成深紅色專騙人來買的。這是作為趕早市的商販孫三,精熟于“鬼市子”騙術(shù)的一個杰作,這也是宋代“鬼市子”的一個注腳。
正如中外史學(xué)家所認(rèn)為的那樣,宋代開啟了中國近世社會生活的先河,給予近世社會影響很大的諸方面中,就有“鬼市子”。我們在清代仍可找到宋代“鬼市子”的影子。如宋代的“鬼市子”是有限定意義的,它主要是點燈買賣,主要物品是衣服、圖畫、花環(huán)、領(lǐng)抹之類的古董,這種經(jīng)營范圍,直到清代仍然如此。《都門贅語南小市》詩,可從一個方面證實:
凌晨萬貨集朋儕,燦燦衣裘列岸排。
可笑蠅營成曉市,三竿日上騰空街。
從總的傾向來看,清代北京的“鬼市子”,一向也是以買賣古董、衣服等小件貨為中心。《舊都文物略》曾這樣述說清代北京的“鬼市子”:
每值雞鳴,買賣者率集合于斯以交易焉。售品半為骨董,半系舊貨,新者絕不加入,以其交易皆集于清晨,因名“曉市”,或謂“鬼市”,亦《點石齋畫報》中古董商圖喻其作夜交易耳。俗呼“小市”,誤。舊傳此項市場,非官設(shè),緣有世家中落,思以動產(chǎn)易米柴之資,復(fù)恥為人見,因于凌晨,提攜舊雜物,至僻處兜售,遂相沿成市。
清代北京“鬼市子”,有三處,一處在崇文門外東大市,一處在德勝門外橋東北河沿上,一處為西小市,在宣武門外。《京華百二竹枝詞注》記此處:
擺攤售賣故物,色色俱備,真贗雜陳,入其中者,極宜留心察視。黎明交易,早九點收市,世俗或呼“鬼市”。
在清代北京,還有一種“窮漢市”,也可歸之于“鬼市子”。《燕京雜記》云:“窮困小民,日在道上所拾爛布溷紙,于五更垂盡時,往此鬻之,天乍曙即散去也。”由于有舊貨因素,“鬼市子”的成份很復(fù)雜,《芝音閣雜記》曾記紀(jì)曉嵐的一桿能裝三四兩煙的大煙槍丟失,紀(jì)吩咐手下不要急慮,到“東小市”即崇文門外“鬼市子”上就能找到。果然,第二天仆人便以非常便宜的價格從“鬼市子”上購回了這支煙槍。
僅一事就可知“鬼市子”上許多貨物來歷不明,故許多人又直呼它為“黑市”。《談麈》可證:都門騾馬市一帶,黎明時地攤甚夥,物之好丑不一,謂之“黑市”。《道光都門紀(jì)略》又證:黑市在虎坊橋一帶,無物不有,黎明即散。《妙香室叢話》再證:京師黑市,大抵鼠竊輩,詐偽百出,貪賤購覓,往往被紿,亦間有獲厚利者。所以有人寫了《都門雜詠小市》這樣的詩:
夜方五鼓未啼鴉,小市人多亂似麻。
賤價買來偷盜物,牽連難免到官衙。
又據(jù)《清稗類鈔》、《舊京瑣記》所言“鬼市子”上的交易:
以其不燃燈燭,全憑暗中摸索,議價互用手握手于袖中示意。物既合購者意思,可隨便酬值。物品真者少,贗者多;優(yōu)者少,劣者多。雖說是貿(mào)易,實際是作偽,像皮衣糟朽了,便用紙或布貼裱好出賣,所以有人用數(shù)十金買到的卻是一件壞衣服。可好小利者卻仍紛紛趨之,因真有以數(shù)百錢而買到貂裘的。究其原因,都是因夜盜夜售,賣者買者,都沒有詳細(xì)地審查其物。
方朔《金臺游學(xué)草·曉市》詩,較為傳神地描繪出了“鬼市子”的這種情態(tài):
買原典者先看工,此里彼面驗須重。
面壞如染原可庸,最難皮版早蛀蟲。
亦有新材裁已終,價值號減花難從。
快意小家叟與童,百錢便可風(fēng)帽縫。
零落剩下鞵成弓,所怕衣邊緊黏封。
用銀用票看人容,有時徒表亦為蒙。
眾中曾見無事翁,循環(huán)上下冀有逢。
問之不答如癡聾,傳說每日皆不慵。
由于“鬼市子”所具備的這樣的欺騙性,“鬼市子”上的蒙詐花樣是層出不窮的。晚清《詭秘奇聞錄》就曾告訴我們:
一考生來北京參加科舉考試,清晨進入“鬼市子”,發(fā)現(xiàn)一件羊皮袍,面上細(xì)紋如新,賣價四兩銀子。于是,他便買回,向同輩們炫耀。不想大家說:“你別高興,京師騙術(shù)變幻莫測,你怎么就知道這不是冒牌貨呢?”這位考生仔細(xì) 一看,果然是用牛皮紙做的底,然后把毛粘在上面。他非常氣憤,決意再以其法詐騙他人。第二天又入“鬼市子”,把那件假羊皮袍又以六兩銀子轉(zhuǎn)賣給他人。歸來后,他得意地大笑,同輩們又說:“別太高興了,鬼市子的騙術(shù)變幻又變幻,你怎么知道你得來的銀子不是假呢?”這位考生說:“不至于吧。”但取出銀子一檢查,卻是鉛錠!買皮袍受騙
因此,作者得出結(jié)論認(rèn)為:“鬼市子”,“大抵各偷兒以所銷贓,乘天將明時麇集僻處求售,黠者往往以賤價得珍物,然種種欺詐之術(shù),亦由此出焉”。這一分析極是。清代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中《骨董鬼》又可印證:在杭州,大眾都將從事古董業(yè)者稱為“鬼”。這是由于他們經(jīng)常將贗作真,化賤為貴。以鬼蜮之謀,行鬼狐之技。還因其說彝器必商周,言磚瓦必秦漢,提字畫必晉唐,喪志耗財,莫此為甚。而且,他們所賣的,都是前代手筆及從田野挖掘出來的物品,不是人器是鬼器,因此稱從事古董業(yè)者為“鬼”。以此說聯(lián)系自宋代以來,買賣古董一直是“鬼市子”上的主要行當(dāng)?shù)氖粉E,不是名符其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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