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四三、三晉始侯考
《史記 楚世家》:“簡王八年,魏文侯、韓武子、趙桓子始列為諸侯。”而《年表》無之。《年表》:“楚聲王五年,魏、韓、趙始列為諸侯。”而《世家》無之。考之《魏世家》云:“魏文二十二年,魏、韓、趙列為諸侯。”《趙世家》云:“烈侯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韓世家》云:“景侯六年,與趙、魏俱得列為諸侯。”《周本紀》云:“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韓、魏、趙為諸侯。”《燕世家》云:“釐公立歲,三晉列為諸侯。”皆與《年表》楚聲王五年之說合。故后人多信是歲為三晉始侯之歲,而不取簡王八年之說。然余考魏文年代,《史表》皆誤移在后。楚簡王八年,正當魏文侯二十三年。今《史表》誤作魏文元年者,《魏世家》云:“魏文以二十二年為侯。”則二十三年,乃稱侯后之元年。如《秦本紀》秦惠文王以十三年四月戊午稱王,(詳細《考辨》第一○○。)而明年更為元年也。今《史記》誤以稱侯更元之年為魏文元年,遂誤遺其前之二十二年。猶如以梁惠王徐州稱王更元之年為梁襄王元年,而誤遺其后之十六年也。兩事本一例,惟后事之誤,自和嶠、荀勗以來,往往能言之,而前事則千古未有能道其誤者。今即本《史記》為說,以證《史記》致誤之由,而后《紀年》與《六國表》之得失,可以為定論。然則楚簡王八年,特為魏文稱侯之元年,而《史》誤以為魏文侯、趙桓子、韓武子始列為諸侯者,猶如徐州之會僅齊、魏相王,而《魏世家》誤以為諸侯之相王也。(桓子、武子皆稱子,即未稱侯之證。)《史》既誤以魏文稱侯之元為始立之元,誤后二十二年,遂以文侯為桓子之孫,又下割武侯十年為魏文之年。凡此皆本《楚世家》一語痕跡,而可推尋為證者。
至威烈王二十三年,命三晉為侯之說,考之《燕世家索隱》引《紀年》:“智伯滅在燕成公二年,成公十六年,(此語據(jù)《史記》,而《索隱》無文,知《紀年》與《史記》合。)文公二十四年卒,簡公立十三年,而三晉命邑為諸侯。”核計其年,正值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則《紀年》與《史記》合。前二十二年,魏已為侯,此又稱三晉命邑為諸侯者,猶如魏、齊會徐州相王之后,魏、韓又相王,又有五國相王也。然《韓世家索隱》云:“韓景侯,《紀年》及《世本》皆作景子。”則韓猶未稱侯,此后三年景子卒,其子列侯乃稱侯。此或如趙武靈王時,五國相王,趙在其內(nèi),而趙獨不稱王,此由武靈年少新立,特以沽譽。(參讀《考辨》第一○五。)而韓則勢最微弱,故稱侯亦獨遲也。(《韓世家》云:“與趙、魏俱得列為諸侯。措辭亦顯有分別。”)
《水經(jīng)注》引《紀年》:“晉烈公十二年,王命韓景子、趙烈子、翟員伐齊。”是年尚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之前二年,故趙君亦稱子,不稱侯。《史記 魏世家 索隱》引《紀年》云:“魏武侯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是年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后八年,故趙烈子已改稱烈侯。據(jù)此兩事,則趙之稱侯,始自烈子。獻侯于《紀年》稱獻子。《史記》謂追尊為獻侯,其語不足信。(同時魏、韓皆無追尊事。)又《趙世家》:“烈侯九年卒,弟武公立,十三年卒。” 梁氏《志疑》云:“武公前為烈侯,后為敬侯,不應武獨稱公。《大紀》稱武侯,是也。”然《索隱》引譙周云:“《系本》及說趙語者,并無武公事。”而《索隱》引《紀年》,烈侯尚有十四年,(見上引。)是烈侯并非九年即卒。《史》載烈侯名籍,烈侯子敬侯名章,獨武公無名,知趙實無此君。史公誤說,故不得其名。(此例甚多。如魏文侯父無名,(《考辨》第三七)韓文侯無名,(見下節(jié))魏哀王無名,(《考辨》第一一九)細考皆實無其人,而史公誤說也。)是蓋烈侯亦以稱侯后改元,《史》遂誤分為兩人耳。若然,則烈侯以六年立為侯,應在七年改元,何以《史記》之誤又為九年與十三年乎?今按《趙世家》又云:“獻侯十年中山武公初立。”此中山武公乃魏文侯滅中山而復封者。(詳《考辨》第五十四。)趙獻侯十年尚在魏文伐中山之前,此必誤。或系趙烈侯之十年,史公不深考,遂誤疑是年為趙武公元,又誤移中山武公初立于獻子之十年也。(此兼采近人楊寬說。)余考魏文侯召太子擊,改封少子摯于中山,應在趙烈侯之七年。(《考辨》第四十六。)而此又稱烈侯之十年者,乃至是中山始正式復國,列為諸侯,故以是年為中山武公之初立也。
又按《趙世家》:“烈侯太子章立,是為敬侯。其元年,武公子朝作亂,不克,出奔魏。趙始都邯鄲。”(《六國表》略同。又云:“是年魏襲邯鄲,敗焉。”)《魏世家》稱:“趙敬侯初立,公子朔為亂不勝,奔魏,與魏襲邯鄲,敗而去。”單稱公子朔,朔朝形近,未審孰誤。然并不謂其乃前君之子,似較《趙世家》為得實。然則今《趙世家》武公子朝亦因前武公而誤。(今《史表》韓景侯、列侯、文侯,趙烈侯、武公、敬侯,兩國三世六君,元年皆同,無如此巧合事。)
又按《史記 韓世家》:“武子卒,子景侯立。”《索隱》云:“《紀年》及《世本》皆作景子,名虔。”此景子時,韓未稱侯之證。又云:“景侯卒,子列侯取立。”《索隱》云:“《系本》作武侯。”“列侯卒,子文侯立”,《索隱》云:“《紀年》無文侯,《系本》無列侯。”今考《史記》《世本》《紀年》三家異同,則《史記》失景侯名,故《索隱》引《世本》《紀年》補之。(今《世家》云:“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下虔字疑后人補入,非本文。)《史記》已載列侯名,故《索隱》不復引《世本》《紀年》。《史記》又失文侯名,而《索隱》亦不引《世本》《紀年》以補者,知《世本》《紀年》同無此名也。然則其時韓君實止兩人,一名虔,即景子。一名取,則《史記》之所謂列侯與文侯,亦即《世本》之所謂武侯也。戰(zhàn)國時一君兩謚三謚者頗有之。如韓宣惠王即威侯,(《考辨》第一○二。)楚頃襄王又稱莊王。(《考辨》第一三一。)則《史記》之韓列侯、文侯,與《世本》之武侯,實即《紀年》之列侯一人也。今《史表》分作兩人者,蓋亦由其稱侯改元而誤。然則今表列侯元年,乃其君即位稱元之年。文侯元年,乃其君稱侯改元之年。是年正齊田和始立為侯之歲。前一年,田和會諸侯于濁澤,蓋韓人亦于此會后與田齊同時稱侯也。(又是年趙敬侯初立,內(nèi)亂,魏、趙不睦,或魏引韓為重,而助之稱侯。)然則三晉之侯,魏最先,趙次之,韓又次之。周威烈二十三年,特趙人始侯年。其前二十二年,魏已稱侯。其后十六年,韓始稱侯。此三晉稱侯之始末也。《史記 楚世家》簡王八年,乃魏事,聲王五年,乃趙事,獨韓最微弱,故其稱侯不見于他國之載述焉。
附韓武子以下《史記》《世本》《紀年》三家異同
史記 世本 紀年
景侯 景子 景子(虔)
列侯(取) 列侯 無
文侯 無 武侯
又按:《呂氏春秋 下賢篇》稱:“魏文侯好禮士,故南勝荊于連隄,東勝齊于長城,虜齊侯,獻諸天子,天子賞文侯以上聞。”梁曜北云:“《國策》《史記》皆不見文侯勝荊、齊之事,上聞舊本作上卿,訛。《史 漢 范噲傳》上聞爵,如湻《注》引此語作上聞。張晏曰:得徑上聞也。晉灼曰:名通于天子也。”今按:勝齊長城事,即《水經(jīng)》引《紀年》翟員帥師伐齊入長城者也。(參讀《考辨》第四○,又《考辨》第五六。)自是以往,周室震于魏文之威,賜以上聞之禮,故魏史夸之,于是役也,曰王命。而《史記》謂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三晉命為侯,蓋是年當魏文侯四十四年。其前二年,即勝齊長城之歲。賜以上聞,或即命為諸侯矣。校其年,亦合。(又按:魏勝齊長城,當齊宣公卒,康公立。虜齊侯獻諸天子之說,恐無據(jù)。)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