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 先秦諸子系年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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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公輸般自魯游楚考

 

  《墨子 魯問篇》:“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zhàn)于江,楚人順流而進(jìn),迎流而退,見利而進(jìn),見不利則其退難。越人迎流而進(jìn),順流而退,見利而進(jìn),見不利則其退速。越人因此亟敗楚人。公輸般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zhàn)之器,作為鉤強(qiáng)之備。楚之兵節(jié),越之兵不節(jié),楚人因此亟敗越人。”據(jù)此,則越自滅吳,與楚接壤,沿江舟戰(zhàn),已非一日。初屢越利,逮公輸至楚,而楚乃得勝算也。公輸與楚惠王同時。孫氏《閑詁》謂:“《史記 楚世家》惠王時無與越戰(zhàn)事,蓋《史》失之。”今考:《楚世家》云:“惠王十六年,越滅吳。四十二年,楚滅蔡。四十四年,楚滅杞。是時越已滅吳而不能正江淮北,楚東侵廣地至泗上。”此即惠王時與越戰(zhàn)事,豈得謂《史》失之?江淮北者,《正義》謂:“廣陵縣徐、泗等州也。”則楚之東侵,遵江沿淮,皆不能無水戰(zhàn)。然則公輸之游楚,宜在惠王四十四年前矣。(《越世家》“勾踐已平吳,乃以兵北渡淮,與齊、晉諸侯會于徐州。已去,渡淮南,以淮上地與楚,歸吳所侵宋地于宋,與魯泗東方百里。”此與《楚世家》所載絕異,一謂越以淮上地與楚,一謂楚東侵廣地至泗上,一在句踐時,一在句踐卒后二十年。《志疑》引顧氏《大事表》,力辨句踐棄地之不可信。然以系之《楚世家》東侵廣地之下,而曰《越世家》亦云以淮上地與楚云云,兩事并為一談,實(shí)為疏失。蓋其誤始裴氏《集解》,而顧氏、梁氏不能辨也。參讀《考辨》第三十五。)

  汪中《墨子序》云:“《檀弓下》,季康子之母死,公輸般請以機(jī)封,此事不得其年。季康子之卒在哀公二十七年。(按康子于哀三年始見傳。)楚惠王以哀公七年即位,般固逮事惠王。”今假定公輸生于魯哀元年,康子母死,公輸年當(dāng)二十許。(《檀弓》“康子母死,公輸若方小,斂,般請以機(jī)封。”鄭注:“般,若之族。”劉端臨《經(jīng)傳小記》云:“若疑般之子。”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從之,曰:“鄭公子班字子如。《廣雅》:如,均也。《孟子》:若是班乎?趙注,班,齊等之貌。是班亦均也。公輸般即《孟子 離婁篇 注》所謂魯班也。《漢書 揚(yáng)雄傳》:般倕棄其剞劂兮,顏?zhàn)阕x與班同。公輸般字若,與公子班字子如同義,若猶如也。”今按《檀弓》既云公輸若方小,則其時般年決不在二十五以上。)至楚惠王四十四年,公輸年當(dāng)五十,至遲不逾六十也。楚既得志江淮之北,般以有功見用,遂獻(xiàn)攻城之器而圖宋,則為惠王四十五年以后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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