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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喉兩聲 一手二牘
上一章用繪畫來比喻雪芹寫人的精義所在。本章則用歌唱與書法來比喻他的用筆的奇跡。 自有《石頭記》以來,最早在藝術(shù)角度來評賞的,莫過于戚蓼生的那篇序文、他寫道:吾聞絳樹兩歌,一聲在喉,一聲在鼻;黃華二牘,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見也!今則兩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牘而無區(qū)乎左右;一聲也而兩歌,一手也而二牘。此萬萬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頭記》一書,嘻,異矣! 他這篇序,堪稱中國文藝批評史上的奇文。這奇文,移之于任何另一部書,也絕不適用,只能是《石頭記》,才能對榫。這是人類文字寫作上獨(dú)一無二的最難相信的奇跡!可是,戚先生真真感受到了,并且真真說到“點(diǎn)子”上了!高山流水,千古知音,佳例良證,洵不虛也。 他舉例說:第觀其蘊(yùn)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寫此,目送而手揮;似譎而正,似則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詞,史家之多曲筆。 這兒,所謂微詞曲筆,允宜善解,蓋此等最易滋生誤會,引入“索隱”一派,前代之例已多。倒是注此寫彼,目送手揮二句,實關(guān)重要——這有待下文稍加申繹。他接云:寫閨房則極其雍肅也,而艷冶已滿紙矣。狀閥閱則極其豐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寫寶玉之淫而癡也,而多情善悟,不減歷下瑯琊。寫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篤愛深憐,不啻桑娥、石女。 所舉四例,質(zhì)類并不雷同,也待析解。于是他又總結(jié)一段贊嘆說:蓋聲止一聲,手止一手,而淫佚貞靜,悲戚歡愉,不啻雙管之齊下也。噫,異矣! 雪芹這枝妙筆,為古往今來,絕無僅有之奇,致使戚先生驚得目瞪口呆;而稱奇道異,竟不知如何措一新語方可表達(dá),只能又湊出一句——“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遷乎!"這實在是無可奈何的一種比擬,將左丘明與司馬遷二大歷史文學(xué)家拉了來,聊以充數(shù)。(當(dāng)然,他始終以歷史大師來比喻雪芹,也不是不值得注意的一個要點(diǎn)。) 好了,這兒又提出了一個“雙管齊下”的問題。連同“注此寫彼”、“目送手揮”,我們合在一處,看看其中所包涵的藝術(shù)要義,到底都是些什么? 注此寫彼,有無出典?我愧未詳。這大約有點(diǎn)兒像武術(shù)上的“指東打西”,戰(zhàn)略上的“聲東擊西”,或者有似乎“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謀略。用“大白話”說,就是:你讀這些字句,以為他就是為了寫“這個”,實則他的目標(biāo)另有所在,是為了寫“那個”! 目送手揮,倒是有典可查的:晉代的阮籍,最擅操琴(七弦古琴),記載說他彈奏時是"手揮五弦,目送歸鴻”——手倒是在弦上,眼卻一意地跟隨著遙空的飛雁而遠(yuǎn)達(dá)天邊了! 這說的是手之與目、音之與意,跡之與心,是活潑潑而神通而氣連的,然而又不是拘拘于一個死的形跡之間的。 這與“聲東擊西”有某點(diǎn)形似,然而也不盡同。雙管齊下,則確乎是“左腕能楷,右腕能草”了,但實際上這個詞語比喻卻更近于“一喉二聲”、而不是真強(qiáng)調(diào)他有“兩枝筆”。換言之,就是“一筆二用”的意思。 我曾把這個中華文筆藝術(shù)概念簡化為“復(fù)筆”這一詞語。 “復(fù)筆”者何?與其說是一個文句含有“雙重”語義,不如說是一處文字實有“兩處作用”,因為這樣更恰切,沒有滋生誤會的弊病。 這種復(fù)筆,有點(diǎn)兒貌像“活筆”、“側(cè)筆”,但也不一樣。這確實需要多費(fèi)些筆墨申解,因為若欲懂得中國文學(xué)藝術(shù),忽視這些是不行的。 “活筆”是針對“死筆”而言,“側(cè)筆”是針對“正筆”而言的。死筆者,就是要說山只合用“山”字,連個“遠(yuǎn)岫”、“遙岑”都不會用的。“正筆”者,如要說樹高,則一只會說“這棵大樹長得真高”,而不知道還可以改說蔽日參天,拿云攫月;也不能構(gòu)想一句“登到三層樓上仰望,還看不到那頂枝伸到何處”。所以活與側(cè),只是“一樣話,百樣說”的方式問題,而不涉于涵義的單復(fù)的實指問題。“復(fù)筆”與此,即不雷同了。這仍然可以回到已舉的比喻:“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貌似雙面,實為一邊:只為度陳倉,修棧道是煙幕而已。但“手揮五弦,目送歸鴻”則與此大異:“彈琴的高士并非一心只看大雁,手中彈奏只是漠不經(jīng)心”,不是的,他是曲音與意想兩面都“到”的,都高妙超逸為常俗所難及的。正如鐘子期聽俞伯牙彈琴,深知其巍巍乎洋洋乎志在高山,志在流水,并非是說彈出的每個音階就都在“說”高山或流水,更不是說他彈的連個曲調(diào)也沒有或也不是。并非此義。蓋即使不深明其志之所在,只聽那琴音,它還是自為曲調(diào),美音可賞的。這似乎更接近于“寫此而注彼”的本旨。這確乎是一種用筆的妙手,也是文心的奇境。但世上有了俞伯牙,就有個鐘子期。有了個曹雪芹,就有個戚蓼生。倘非鐘、戚,俞、曹勢必千載之下亦無知者。所以這又不是什么概嘆“士”與“知己”的有無離合,而是要說明在中華這方大地上孕育產(chǎn)生的文學(xué)藝術(shù),其自身特色是不在表皮上“浮”著的,一眼可以“看到底”的淺薄的不禁咀含的東西;它深厚有味,往往需要領(lǐng)悟到幾個層次。中國的詩,樂,書,畫,莫不如是。 雪芹在第二十四回中寫了卜世仁與倪二的一段故事,毫無疑問,在“這兒”是為了寫賈蕓謀求在榮府的一個差使而遭到的“炎涼世態(tài)”(書的開頭交代過,《石頭記》要寫的乃是“離合悲歡,炎涼世態(tài)”的一部小說),他本人的聰明精干,茹苦孝親,以及榮府的權(quán)威勢利。可是,人們只看到“這兒”,總難想到:寫這個是為了后半部中榮府事敗,賈蕓為了搭救鳳姐與寶玉于慘境,曾大大得力于醉金剛倪二等這些心性義俠的“市井”小人物——所謂“注彼”者,那“彼”都在后面呢,全出讀者斯時只見他“寫此”的一切想象之外! 又如仍以賈蕓為例。也在第二十四回,他以寶玉的戲言為機(jī)緣,趁假裝真,“認(rèn)”了“父親”,因此還得到寶玉的一句話,說他可到園中去看寶玉,以便談會,戒其勿與一般下流俗人相近。賈蕓因此到外書房求見等候,第一次“失敗”了——卻認(rèn)識了紅玉(小紅)。第二次成功了,進(jìn)入怡紅院,得到寶玉的接待,襲人親自奉茶,目擊屋室之精美絕倫,寶玉之尊貴嬌養(yǎng)。這在全書,一個園外男性,能被“寫進(jìn)”怡紅院,除了醫(yī)生大夫,絕無此事。這真是一個極觸目的特例!費(fèi)了很大事,倒是寫到“入院”了,然而卻又沒有什么真“內(nèi)容”,不過談?wù)f誰家的丫鬟好,戲子好……,不久,寶玉就有倦色,機(jī)伶的蕓哥兒就起身作辭了…… 這都為了什么?這究竟是否閑文贅筆——甚至是“敗筆”?我們應(yīng)如何理解與賞會雪芹的文心匠意? 第一,在“這兒”,是自從賈政視察(今之“驗收”是也)園子工程之后,此方是第一次實寫怡紅院——賈政看到的,止是個“房框子”死物,賈蕓見的才是“生活”真相。寫恰紅院,從一個“外來人”目中意中下筆,正如寫鳳姐所居,也是從一個外來人(劉姥姥)目中意中下筆是同一機(jī)抒,同一用意。看“這兒”,已是目眩神迷,如入天宮仙府,令人驚嘆——倒不一定就是“羨慕”。但雪芹的這“寫此”,卻是為了后文的“注彼”,迨到寶玉落難,貧困至極,無衣食,無宿處(傳聞是住在打更的更夫或叫花子的“雞毛房”),是為了寫賈蕓那時去救寶玉時,目中所見,心中所想,是與他到達(dá)怡紅院時形成怎樣的口不能言、目不忍睹的對比! 因提賈蕓,還有第三例可舉。 第三十六回,書到“四九”之?dāng)?shù),是《紅樓》藝術(shù)的一大節(jié)奏點(diǎn),從此才展開了“詩格局”的結(jié)構(gòu)脈絡(luò)。詩社的主要起因人物有二:一是探春起意,二是賈蕓啟題,這才構(gòu)成的海棠詩社。海棠是全書一大主題者由此點(diǎn)醒。而海棠由何而來?卻又是賈蕓。忽然送來孝敬寶玉的。為什么不是別人送花來?送花為什么非送海棠不可?筆筆寓有深意,亦即處處還是寫此而注彼。 這“此”,就是寶、探、黛、釵、湘、紈等盟社品句精彩場面——那“彼”又是什么呢,說穿底蘊(yùn)吧,就是史湘云這個重要女主角的命運(yùn)與結(jié)局! 關(guān)于湘云,她的地位與意義,對一般讀慣了一百二十回偽“全”本的人來說,是個難解的題目。雪芹在全書中如何寫湘云,喻湘云,象征湘云,請看后文專章講釋。如今只說,海棠是她的“代表”或“化身”,怡紅院中的“蕉棠兩植”的意義,即在寓寫怡“紅”快“綠”的實指,而綠指黛而紅指湘。所以湘云抽得的花名酒籌,也正是一枝海棠,背面鐫有“只恐夜深花睡去”——東坡詠海棠之名句也! 原來,在雪芹原書的“后半部”中,黛釵俱不享年,最后是歷盡了悲歡離合、炎涼世態(tài)的湘云,再與寶玉重逢于慘痛之境中。湘云如何得與寶玉重逢的?上文剛說過,是賈蕓(與小紅夫婦二人)解救扶持了落難的賈寶玉,然后他又訪得了湘云的下落,這才使二人終獲重聚。——試看,在“這兒”,是賈蕓送來的海棠,眾人決議詠她,而詩社的真正“結(jié)穴”,也正是當(dāng)場(盛時)湘云不在,而正場過了,方是湘云壓場出現(xiàn),并且也只有她一人作詩二首,得到了全體“社員”的評賞,認(rèn)為“這才不愧作海棠詩”。所以,海棠結(jié)穴的“正文”,是“寫此”也;而另有“注彼”遠(yuǎn)在后文。 這些事(情節(jié)),我們將在另章再述。如今草草示例,只為了講明什么是“寫此而注彼”的奇筆妙法,值得我們嘆為古今與中外,絕無而僅有! 舉例總是片斷的。從根本與整體上說,有一點(diǎn)更為重要無比:雪芹原書共一百零八回,以第五十四與五十五回之間為分水嶺,將全書“界”為兩大扇;而前扇的這半部五十四回書,是完完全全的“寫此”,后半的五十四回則完完全全的是前半所“注”的那個“彼”。這是整體結(jié)構(gòu)的意匠,是最大的寫此注彼法則! 這一層,戚先生卻未必悟到——因他是只就八十回本而講話的。但這卻無須乎龂龂而辯,鰓鰓而凈,更不必糾纏,因為,“寫此注彼”法本身原可包括不同層次與曲折,而我此際借戚先生點(diǎn)破的用語,來闡明我自己的領(lǐng)會處,又有何不可?但為了免除常見的無謂糾葛,還是聲說一下為好。 現(xiàn)在要說的最末一點(diǎn)——還是戚序提出的,卻更耐人尋味。他說:然吾謂作者〔雖〕有兩意。讀者當(dāng)具一心,譬之繪事:石有三面,佳處不過一峰;路看兩蹊,幽處不逾一樹。必得是意以讀是書,乃能得作者微旨。如捉水月,只挹清輝;如雨天花,但聞香氣——庶得此書弦外音乎? 這可真有點(diǎn)兒像“以矛攻盾”、“自己反對自己”了。他這樣出爾反爾,是否首鼠兩端,騎墻雙跨呢?我不敢聰明自作,硬替戚先生自圓其說,我只能試作尋繹,揣其本心,或許他的“玄言”是告誡后來:此書雖有兩聲二牘之奇致,但又不可理會為“寫此”的本處本身的文章既無妙處可賞,更不可忽視了“這兒”的好文章而一味去穿鑿“注彼”的“隱微”,那也會弊竇叢生,失掉文心慧眼;如果雪芹之筆仍只有一個單面之美可賞,那也就無奇可言,構(gòu)不成前人罕有的復(fù)筆的絕技妙法了。換言之,他可能要讀者“且領(lǐng)當(dāng)前一義”,久而久之,自能更悟其后還有妙境。 如果戚先生是這樣的用心,那么我覺得他的話確實有理,而不同于自己否定自己提出的論證。他是唯一的一位領(lǐng)會到雪芹奇筆的文學(xué)評論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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