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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詳紅樓夢(2)

  作者原意,大概是將襲人與黛玉晴雯一例看待,沒有形相的描寫,盡量留著空白,使每一個讀者聯(lián)想到自己生命里的女性。當然無法證明全抄本不是加工刪去襲人的描寫與贊黛玉絕色的一段,只能參考其他早本較簡的例子。

芙蓉誄前缺兩句插筆,似是全抄本年代晚的一個證據(jù)。原文如下:

“……乃泣涕念曰:──諸君閱至此,只當一笑話看去,便可醒倦。──

維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競芳之月……”

這兩句夾在“念曰”與誄文之間,上下文不銜接,與前半部的幾次插筆不同。如果是批注誤抄為正文,脂批也決不會罵這篇誄文為“笑話”。但是寶玉作誄時,作者確曾再三自謙:“寶玉本是個不讀書之人,再心中有了這篇歪意,怎得有好詩好文作出來……竟杜撰成一篇長文……”“諸君……只當一笑話看”一定是自批。全抄本刪去批注,因此這自批沒有誤入正文。

所以全抄本也沒有第七十四回的“為察奸情,反得賊贓”。這八個字一直不確定是批語還是正文。“誰知竟在入畫箱中搜出一大包金銀錁子來奇為察奸情反得賊贓……入畫只得跪下哭訴真情說這是珍大爺賞我哥哥的”(庚本)回末尤氏向惜春說:“實是你哥哥賞他哥哥的,只不該私自傳送,如今官鹽竟成了私鹽了。”寧府黑幕固多,如果是尤氏代瞞竊案,一定又是內(nèi)情復雜,最后即使透露,也必用隱曲之筆。而一開始剛發(fā)現(xiàn)金銀,作者就指明是賊贓,未免太不像此書作風。──倒是點明入畫供詞是“真情”,又與這八個字沖突。這八個字想是接上文“奇”字,是批者未見回末尤氏語。

俞平伯特別提出第七十七回晴雯去后,寶玉與襲人談話,“襲人細揣此話好似寶玉有疑他們之意”。庚本、甲辰本作“疑他”,此本多一“們”字,同戚本。“‘疑他們’者兼疑他人,便減輕了襲人陷害晴雯的責任。……關系此書作意,故引錄。”

此外芙蓉誄缺數(shù)句,包括俞平伯曾指為罵襲人的“鉗诐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同回姽婳詞也缺兩句,顯然是抄漏的。也許因為這緣故,他并未下結(jié)論,將芙蓉誄缺“悍婦”與“疑他們”連在一起。

寶玉與襲人談,正暗示她與麝月秋紋一黨,“疑他們”當然是兼指麝月秋紋。寶玉與襲人關系太深,不能相信她會去告密,企圖歸罪于麝月秋紋,這是極自然的反應。同時事實是這幾個人里只有襲人有虛心事──與寶玉發(fā)生了關系──諒她不至于這樣大膽,倒去告發(fā)惹禍,不比她手下的人,可能輕舉妄動。這層心理也沒能表達出來,不及“疑他”清晰有力。

“悍婦”也不見得是指襲人。上句“鉗诐奴之口”是指王善保家的與其他“與園中不睦的”女仆。寶玉認為女孩子最尊貴,也是代表作者的意見。“賈雨村風塵懷閨秀”回目中的“閨秀”是嬌杏丫頭。寶玉再恨襲人也不會叫她奴才。“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如果是罵她,分明直指她害死晴雯,不止有點疑心。而他當天還在那兒想:“還是找黛玉去相伴一日,回來家還是和襲人廝混,只這兩三個人,只怕還是同死同歸的。”未免太沒有氣性,作者不會把他的主角寫得這樣令人不齒。“悍婦”大概還是王善保家的。

全抄本晴雯入夢,“向?qū)氂窨薜馈保荼韭酝咀鳌靶ο驅(qū)氂竦馈薄S崞讲f“笑字好,增加了陰森的氣象,又得夢境之神。”同回芳官向王夫人“哭辯道”,庚本也作“笑辯道”,似乎沒有人提起過。我覺得這兩個“笑”字都是庚本后改的,回味無窮。芳官在被逐的時候“笑辯”,她小小年紀已有的做人的風度如在目前。王夫人就也笑著駁她,較有人情味,不像全抄本中她哭,王夫人笑。

全抄本逐晴后,寫寶玉“去了心上第一個人”,這句話妨礙黛玉,所以庚本作“去了第一等的人”。

探晴一場,補敘晴雯原系賴大家買的小丫頭,賈母見了喜歡,“故此賴媽媽就孝敬了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大家的見晴雯雖到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全抄本)既然是賴家送給賈母,怎么又“收買進來”?還要付一次身價?──“吃工食”三字并無不妥,賈家的丫頭都有月錢可領。──“在賴大家卻還不忘舊德”,這句也不清楚,仿佛仍舊回到賴家。當作“對賴大家卻還……”

庚本稍異:“……故此賴嬤嬤就孝敬了賈母使喚,后來所以到了寶玉房里。這晴雯進來時也不記得家鄉(xiāng)父母,只知有個姑舅哥哥專能庖宰,也淪落在外,故此求了賴家的收買進來吃工食。賴家的見晴雯雖在賈母跟前千伶百俐嘴尖,為人卻倒還不忘舊,故又將他姑舅哥哥收買進來……”有問題的兩句都已改去,“收買進來吃工食”變成說她表哥,不過兩次說收買表哥進來,語氣嫌累贅。前面添出不記得家鄉(xiāng)父母,是照應芙蓉誄:“其先之鄉(xiāng)籍姓氏,湮淪而莫能考者久矣。”其實有表哥怎么會不知道籍貫姓氏?表哥“專能庖宰”,顯已成年,不比幼童不知姓名籍貫。雖是“渾蟲”,舅舅姓什么,是哪里人,總該知道。庚本顯然是牽強的補筆。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第六頁有“晴雯又因他母親的生日接了出去了”。庚本“晴雯”作“檀云”。我認為這是重要的異文,標明有一個時期的早稿寫晴雯有母親,身世大異第七十七回。

“晴雯”、“檀云”字形有點像,會不會是抄錯了?或是抄手見檀云名字眼生,妄改晴雯?這里寫寶玉要喝茶,叫不到人,襲人麝月秋紋碧痕與“幾個做粗活的丫頭”都有交代,解釋她們?yōu)槭裁床辉诟啊_@句要是講檀云,那么晴雯到哪里去了?所以若是筆誤或妄改“晴雯”,那就是這時期的早本沒有晴雯其人。

如果這句確是說晴雯,那她將來被逐──如果被逐的話──是像金釧兒一樣,由母親領回去。如果正病著,有母親看護,即使致命,探晴也沒有這么凄涼。如果不是病死,是自殺,那就更與金釧兒犯重。不由得使人疑心,早本是否沒有逐金釧這回事?這個疑問,我們在研究改寫過程的時候會有一些端倪。

檀云二字“夏夜即事詩”(第二十三回)與芙蓉誄中出現(xiàn)過:“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靄檀云品御香;”“鏡分鸞別,愁開麝月之奩;梳化龍飛,哀折檀云之齒。”都是麝月對檀云。既有麝月,當然可以有個丫頭叫檀云。

第三十四回襲人“悄悄告訴晴雯麝月檀云秋紋等說:‘太太叫人,你們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來。’”這里檀云不過充數(shù)而已。全抄本作“香云”,當是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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