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導航-紅樓夢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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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人物考

 

     第一節(jié)  世系譜表

    雪芹姓曹氏,名霑,字芹圃,號雪芹、芹溪居士,又號夢阮。貢生。

      乾隆間明義《綠煙瑣窗集〈題紅樓夢〉》絕句題下有小序,云:“曹子雪芹,出所撰

    《紅樓夢》一部,備風月繁華之盛。”是為足以確定《紅樓夢》作者為曹雪芹的最早記載。敦敏《懋齋詩鈔》一詩題開頭云:“芹圃曹君”,下面?zhèn)茸⒁粋“霑”字;敦誠《四松堂集》卷上第三葉一詩題云:“寄懷曹雪芹”,下面也側注一個“霑”字。因此二條重要記載,得知曹雪芹、曹芹圃、曹霑三者乃一人。又如《四松堂集》卷上第十五葉一詩題云:“贈曹芹圃”,下面注云:“即雪芹”。故芹圃,即雪芹,名霑,都無可疑。胡適的《考證》說:“這詩使我們知道曹雪芹又號芹圃”;又如《八旗藝文編目》說:“曹霑:字雪芹,又字芹圃。”這是把“雪芹”當作表字,而以“芹圃”為號,或又字。我以為“圃”字是過去取字時最常用的字眼,“芹圃”實當為正字。友朋詩句酬贈用“雪芹”時多,而兼有字、號的人自稱也是多愛用號。這也可證湮沒無聞的“芹圃”才是正字。為人習知的“雪芹”取字中一“芹”,別冠以“雪”字,怕是從蘇轍《新春》詩“園父初挑雪底芹”或范成大《田園》絕句“玉雪芹芽拔薤長”(參看蘇軾《東坡八首》之三:“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獨在;雪芽何時動,春鳩行可膾。”)而取來的,明明是字外別署,即所謂“號”者是也。大概“雪芹”友朋間最常用,因而叫得也最響。“芹圃”稱者少,稱時也就顯得正式些,莊重些。《云字山房叢書·八旗畫錄》葉三十三說:“曹霑,號雪芹。”不言字某,而以“雪芹”為號,意思與我相合。曹雪芹的長輩貼切“霑”字給他取字為“芹圃”的意義,不外是“泮水”“采芹”那一套科名念頭;而雪芹自己不喜歡這個利祿味的字,所以另擬“雪芹”二字,不獨措詞富有詩意,涵義也就離開了“采芹”“采藻”的俗套了。甲戌本石頭記第十三回末脂批有“因命芹溪刪去”一語;張宜泉《春柳堂詩稿》有《懷曹芹溪》、《題芹溪居士》、《傷芹溪居士》三題,其自注云:“姓曹名霑,字夢阮,號芹溪居士。”字夢阮之說不確。“夢阮”與“霑”,毫無聯(lián)系,絕非表字。雪芹友人敦誠,有一軒齋名曰“夢陶”;又其《歲暮自述五十韻》詩:“酒飲阮步兵,詩夢康樂侯。”夢阮不過此類而已。芹溪、夢阮,蓋皆雪芹移居西郊以后的新別署。梁恭辰《勸戒四錄》:“曹雪芹實有其人,然以老貢生槁死牖下。”鄧之誠《骨董瑣記》:“雪芹名霑,以貢生終。”獨葉德輝的《書林清話》卷九葉十四說:“雪芹孝廉”;郭希汾譯日人鹽谷溫《中國小說史略》頁八十八也說:“雪芹為舉人。”未知所本,疑不足據(jù),恐是為高鶚續(xù)書所誤,當以貢生為是。北大學生第一卷第四期頁八五至九三奉寬著《蘭墅文存與石頭記》頁九十一注十三引英浩《長白藝文志初稿》云:“《紅樓夢》,曹霑,曹字雪亭(sic),內(nèi)務府漢軍正白旗人,官掌主事”;頁八十六亦云:“或云曹雪芹官內(nèi)務府堂主事”。未詳所本,姑存其說。

    始祖 世選,一作錫選。贈光祿大夫江寧織造三品郎中加四級,妣氏張,贈一品夫人。

      雪芹始祖,據(jù)《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下簡稱《氏族譜》)作曹錫遠;而康熙六年曹璽之祖父誥命又作曹世選。至康熙十四年之誥命則又作曹錫遠。“世”“錫”音近;“選”“遠”則不獨音近,形亦相類,二者當有一訛,蓋內(nèi)務府原始文件皆用滿文,禮部筆貼式人員遇人名只憑音讀而懸擬漢字以當之,致有此種現(xiàn)象,如誥命中曹璽又作曹熙,曹振彥又作曹振嚴,皆此類。氏族譜雖是皇帝命修的官書,但體例實很疏略,亦多訛錯,都不能盲目信從,以為完全可靠(后文另有例證)。贈秩及妣氏皆見誥命,原文具引于第七章康熙六年與十四年條下,茲不贅。《五慶堂重修曹氏宗譜》載:“錫遠:從龍入關,歸內(nèi)務府正白旗;子貴,誥封中憲大夫;孫貴,晉贈光祿大夫。”

    高祖 振彥,世選子。貢生,歷官山西平陽府吉州知州;山西大同府知府;兩浙都轉運鹽使鹽法道。授光祿大夫江寧織造三品郎中加四級,中遭變故,后復贈資政大夫。妣氏歐陽,封一品太夫人;遭變后復贈夫人。繼妣氏袁,封一品夫人;遭變后復贈夫人。

      《氏族譜》云“(曹錫遠)其子曹振彥;原任浙江鹽法道。”吳葵之《吉州全志》卷三職官葉四:知州--國朝、順治:“曹振彥:奉天遼東人,七年任。”嘉慶《山西通志》卷八十二《職官》葉五十六《吉州知州》:“曹振彥:奉天遼陽人,貢士,順治七年任。”《大同府志》卷之二十一《職官·大同府知府》:“曹振彥:遼東人,貢士,順治九年任。”《敕修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二《職官·十二國朝職官·姓氏、文職下、都轉運鹽使司鹽法道》:“曹振彥:奉天遼陽人,順治十二年任。”《重修兩浙鹽法志》卷二十二葉九《職官二、官紀、兩浙都轉運使鹽法道》:“曹振彥:奉天遼陽,生員,順治十三年任。”贈秩及妣氏等分見順治八年、康熙十四年之誥命及雍正十三年曹宜之祖父誥命,原文亦具引于第七章各該年下。

      按詳察各誥命,乃發(fā)現(xiàn)于此有極堪矚目的一個怪異現(xiàn)象:曹振彥于康熙十四年已

    然封贈光祿大夫,妻為一品太夫人,是為文官正一品階;何以至雍正十三年所贈官階反皆低于舊封(資政大夫為二品階)?清代雖腐敗,其檔案制度則至為精密,斷無致此笑柄之可能。此蓋因雍正時曹家獲罪,已將所有封贈追奪,至十三年乾隆即位,始又重新誥封耳。此一事態(tài),極有關系。《五慶堂譜》載:“振彥:錫遠子,浙江鹽法道,誥授中議大夫;子貴,晉贈觀祿大夫。”

    伯曾祖 爾正,一名鼎,振彥長子。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

      《氏族譜》云:“(曹錫遠孫)曹爾正:原任佐領。”按氏族譜的序次,似乎曹璽居長,而爾正居次。但爾正實為長門。參看下條引錄奉寬所記的滿洲故老相傳之語,亦正以爾正為長子。蓋《氏族譜》之編次,多不合實際情況。《八旗通志》卷五旗分志:“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所屬四佐領一管領。第三旗鼓佐領,亦系國初編立,始以高國元管理。高國元故,以曹爾正管理;曹爾正緣事革退,以張士鑒管理。”又《八旗通志》續(xù)集卷七《旗分志》載:正白旗包衣所屬第五參領第一旗鼓佐領,以曹爾正管理。佐領因事革退,可注意。參看第七章康熙三十六年條下。《五慶堂譜》載:“振彥:生二子:長璽,次爾正。”于爾正注云:“一譜作鼎。”又:“爾正另譜名鼎:振彥二子,原任佐領,……”

    曾祖 璽,原名爾玉,字完璧,振彥次子。江寧織造三品郎中加四級,贈工部尚書銜。妣氏孫,康熙保母,封一品太夫人。

      《氏族譜》云:“(曹錫遠)孫曹璽:原任工部尚書。”同治《上江兩縣志》卷二十一《名宦》葉三十一云:“曹璽:字完璧,康熙中督理江寧織造。”康熙六年誥命云:“爾曹世選,乃駐劄江南織造郎中加一級曹璽之祖父。”可知康熙初年尚不稱“江寧織造”。清代各宰輔表,工部尚書下都沒有曹璽的名字,他卒于織造任上,所以工部尚書乃是贈銜,并非實任。《雪橋詩話》里說:“曹荔軒為完翁司空國璽子”;此外提曹璽而說成國璽的,還有《八旗藝文編目》等書,只是正式文獻里,找不到“國璽”這個名字,恐怕是他們誤稱,不足為據(jù)。奉寬《蘭墅文存與石頭記》頁八六:“吾鄉(xiāng)故老常談內(nèi)府曹氏世業(yè)鹽官營造要職,積資巨萬。大司空璽,原名爾玉,弟名爾正,‘璽’以詔旨筆誤更名。”毛際可《安序堂文鈔》卷十七葉十六《萱瑞堂記》云:“時內(nèi)部郎中臣曹寅之母封一品太夫人孫氏叩顙墀下。”故知雪芹曾祖母姓孫,并且生時即已封為一品太夫人;《永憲錄續(xù)編》葉六十七:“(曹寅)母為圣祖保母。”《五慶堂譜》載:“璽:振彥長子,康熙二年任江南織造,晉工部尚書,誥授光祿大夫,崇祀江南名宦祠。”

    祖 寅,璽長子。字子清,一字幼清,號荔軒,一號楝亭,亦號雪樵,又號柳山聱叟,西堂掃花行者,亦署棉花道人。歷官鑾儀衛(wèi)治儀正,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內(nèi)務府慎行司會計司廣儲司郎中,管理蘇州、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巡視兩淮鹽漕監(jiān)察御史,兼校理揚州書局。妣氏李。

      《四庫全書提要存目》,《昭代名人尺牘小傳》卷十二,《揚州畫舫錄》卷二,全說:“曹寅,字子清,號楝亭。”《永憲錄續(xù)編》葉六七,同治《上江兩縣志》卷二十一又都說:“曹寅:字子清,號荔軒。”《曝書亭集箋注》卷二十一說:“字子清,一字荔軒。”《清史列傳》卷七十一《文苑》二《李鍇傳·附傳》說:“曹寅,字子清。”《清史稿·文苑傳》又說:“曹寅,字楝亭。”《八旗文經(jīng)》卷五十七《作者考·甲》葉十一云:“曹寅,字子清,一字楝亭,號荔軒,一號雪樵。”《八旗藝文編目·子部》葉四十云:“寅字子清,一字幼清,一字楝亭,號荔軒,一號雪樵,自稱西堂掃花行者。”《樸村詩集》卷四葉五《奉陪曹公月夜坐柳下賦呈》詩注:“公以柳山自號。”《名人書畫集》(商務)第十集第二幅馬湘蘭蘭竹立幅有曹寅題字,落款云:“康熙辛卯乙酉日真州使院柳山聱叟書(曹寅私印)(荔軒)。”《雪橋詩話三集》卷第三葉二十五云:“棉花道人曹寅題姚后陶小像作也。”然最亂糟糟的是他的字和號,子清、荔軒、楝亭三者,或以此為字,或以彼為號,參差互見,莫衷一是。按《尚書舜典》里說:“帝曰:俞,咨伯,汝作秩宗,夙夜惟寅,直哉惟清。”“子清”從此取出,與名“寅”關合,當然是正字。“荔軒”與“子清”,友朋中稱之最夥,曹寅弱冠時,和顧景星、杜岕注等明遺民交往,當時就被稱作荔軒,見《楝亭詩序》。“荔軒”本是極早的一個號。“楝亭”卻是在他官蘇州織造以后,征題楝亭一事時才采用的,所以“荔軒”、“楝亭”皆是號而非字;而“楝亭”其尤晚出者也。《施隨村遺集》卷一葉六的一篇詩序云:“公名寅,字子清,號荔軒,一號楝亭。”又顧湛露所作《皇清揀授文林郎顧公培山府君行略》,提到“銀臺曹公”,下面注云:“諱寅,字子清,號荔軒,別號楝亭。”這二人都是親與曹寅交游的人士,他們所記,自然最為翔實可靠。“一字幼清”之說,唯見于《八旗藝文編目》一書,蓋羅振玉跋《楝亭書目》曾有此語,不詳所依據(jù),姑備其說。寅有印曰:“紫雪軒”,蓋取于楊萬里詩:“只怪南風吹紫雪,不知屋角楝花飛。”

      《八旗通志》卷五《旗分志》云:“正白旗包衣第五參領第三旗鼓佐領:張士鑒故,以鄭連管理;鄭連緣事革退,以曹寅管理;曹寅升任江寧織造郎中,以齊桑格管理。”余官俱詳?shù)诹轮小!段鍛c堂譜》載:“寅,璽長子,字子清,一字楝亭,康熙三十一年督理江寧織造,四十三年巡視兩淮鹽政,累官通政使司通政使,誥授通奉大夫。……崇祀江南名宦祠。”

    石頭記|脂硯齋|紅樓|紅學|電子書|下載  妣氏李,見康熙五十四年曹頫代母陳情折,中云:“奴才母李氏”,又“奴才母舅李煦”云云。同年李煦奏折內(nèi)云:“聞臣妹曹寅之妻李氏”云云。可知李煦即曹寅之內(nèi)兄。

    二叔祖 宣,璽次子。字子猷,號筠石,改名荃,號芷園。官侍衛(wèi),任司庫。

      宣實雪芹本生祖父。其詳備見本章第二、第三各節(jié)。《五慶堂譜》載:“璽……二子:長寅,次荃。”又:“荃,璽次子,原任內(nèi)務府司庫,誥授奉直大夫。”宣之改荃,蓋避玄燁嫌諱。

    三叔祖 宜,爾正子。字號不詳。正白旗包衣第四護軍參領兼第二旗鼓佐領加一級。

      《八旗畫錄》葉三十二云:“曹宜:字子猷,號筠石”,誤。《氏族譜》:“(曾孫)曹宜:原任護軍參領兼佐領。”《八旗通志》卷五《旗分志》:“正白旗包衣第四參領所屬二佐領二管領:第二旗鼓佐領亦系康熙三十四年編立,初以馬虎管理;(中略)以郎中四黑管理;四黑故,以護軍參領曹宜管理。”《八旗通志》續(xù)集卷七《旗分志》又載:正白旗包衣所屬第四參領第二旗鼓佐領“以護軍參領曹宜管理。”雍正十三年之誥命云:“爾曹振彥,護軍參領兼佐領加一級曹宜之祖父。

    ”

堂伯 順,宣子。

      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內(nèi)務故奏折(為曹寅辦理五關銅觔,期滿結算節(jié)銀事)略云:“據(jù)曹寅弟之子曹順呈稱:‘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辦銅事,……我伯父曹寅在限滿之前一定解送完結’等語……。”據(jù)知草宣有子名順。其有無官職不詳。曹寅接辦銅觔,本系與弟宣合營;順之呈詞,亦是兼代父宣交待。故疑順為長子。

    堂伯 頎,宜子。二等侍衛(wèi)兼佐領。

      《氏族譜》云:“(玄孫)曹頎,原任二等侍衛(wèi)兼佐領。”此佐領于《八旗通志》中獨無可考。或是因為年代稍后,不及入載。《通志續(xù)集》一○八《選舉志》載雍正五年漢軍武進士譚五格隸“包衣曹頎佐領”,然亦不詳是何佐領。頎為誰子,眾說不一。楊鐘羲《雪橋詩話三集》卷第四葉十九云:“曹子清弟兄式好,有〈思仲軒詩〉;‘思仲’,杜仲也,俗稱為棉芽,可食,其木美蔭而益下,在使署西軒之南,蓋托物比興,有望于竹村而悲筠石也。侄頎善畫梅,能為長幹,子清題云:‘墨瀋鱗皴早雷,后生蜂蝶盡知猜;一家準敕誰修得,壓卷詩從笨伯來。’‘八尺能伸自在身,好花長是要精神;古來奇雅無多子,偽記龍城作美人。’‘妙香一樹畫難描,淚灑荒園百草梢;此日天涯深慶喜,也如歷劫見冰消。’子猷故善畫,喜頎能世其業(yè)也。”按原詩見《楝亭詩鈔》卷五,題云:“喜三侄頎能畫長幹,為題四絕句。”楊氏僅引其三。第三首原注云:“子猷畫梅,家藏無一幅。”然究不知楊氏“世其業(yè)”為得確解否,蓋如為宜子,固亦不妨如此為詩。頎排行第三,或以為系指大排行。胡適的考證說:“四侄即頎”,是明顯的錯誤。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颙折內(nèi)稱頎為“堂兄”,是頎長于颙之證。《五慶堂譜》載:“頎,宜子。”朱南銑先生以為楊氏解不誤,族譜當有訛錯,仍當為宣子,或曾過繼與宜的。此說亦無佐證。

    堂伯 桑額,宣子。寧壽宮茶上人。

      康熙五十年四月初十日內(nèi)務府總管赫奕等奏:因奉旨,帶領原任烏林達曹荃之子桑額,郎中曹寅之子連生引見。引見后桑額錄取在寧壽宮茶房。至雍正五年閏三月十七日內(nèi)務府有審擬桑額等逮捕曹頫家人一案請旨折,內(nèi)引后桑額供詞云:康熙六十年為莊親王(胤祿)茶上人。此案議準,桑額枷號兩月,鞭責一百,追還債務,發(fā)往打牲烏喇充打牲夫。此與李煦之獲罪適在同時,并早于曹頫。據(jù)引見時列名次序,桑額當略長于連生(颙)。

    伯父 颙,乳名連生,寅長子。江寧織造郎中。妣氏馬。

      《氏族譜》云:“(玄孫)曹颙:原任郎中。”曹颙于康熙五十二年正月初九日補放主事,掌織造關防,見內(nèi)務府折。何時升郎中,未詳。颙繼父任諸事,詳見第七章。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初四日曹連生奏折云:“曹寅子奴才連生謹奏”。至五十二年正月初三日折云:“復奉特旨,改換奴才曹颙學名,隆恩異數(shù),疊加無已。”知“連生”為乳名,而“曹颙”為學名,乃是康熙帝指命改定的。其五十二年正月初九日補放主事一折亦載:“奉旨:依議。連生又名曹颙,此后著寫曹颙。欽此。”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頫奏折云:“奴才之嫂馬氏”,知曹颙妻姓馬。颙早亡,康熙帝以為颙有文武才,很表惋惜。參看第七章康熙五十四年條下。《五慶堂譜》載:“颙,寅長子,內(nèi)務府郎中督理江南織造,誥授中憲大夫。”

    堂伯 頍(kuí)(?),亦作驥,宣子。茶房總領。

      據(jù)康熙五十五年閏三月十七日內(nèi)務府總管事務馬齊奏請補放茶房總領缺一折子,其中列舉八人以備選定,而康熙云:“曹寅(sic

    )之子茶上人曹頎,比以上這些人都能干,著以曹頎補放茶房總領。”又五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內(nèi)務府因進茶誤做兩樣奏請將茶房總領法通、佛倫、曹頎議處。至雍正三年五月又有奉旨賞給曹頎房屋事。雍正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總管內(nèi)務府事務莊親王等奏請因旗鼓佐領曹頎等身故請補發(fā)缺額。以上均據(jù)內(nèi)務府檔由滿譯漢所定“頎”字。⑴茶上人與二等侍衛(wèi)兼佐領似亦非一。按《楝亭詩鈔》卷五有《途次示侄驥》五律三首,可推為康熙四十五年旅途中作,之一云:“執(zhí)射吾家事,兒童慎挽強。熟嫻身手妙,調服角筋良。”之二云:“極勢騁群快,當機決一先。懸知得意處,濡血錦鞍韉。”是此驥侄已能騎射,斷非十齡以下幼童情形。如假設此時為十三四歲,則至康熙四十八年(曹颙始上京當差,尚未達成丁年齡十六歲)已滿十六七歲。故此侄驥,應長于颙。驥似乳名,⑵因疑此子學名可能為頍,與頎非一人。頍,犬橤切,音馗上“首”應為“奎”(kuí),紙韻;又居悸切,音季(jì),□⑶韻。如此則驥、季、頍實同音,似即乳名寫驥,學名寫頍。而“頍”之義為“舉頭也”,與“頫”之義為俯首正相連類。故疑此充茶上人者實名頍,為頫之挨肩兄。暫著此說,以俟考正。

      至康熙諭語所云“曹寅之子茶上人……”,核原件滿文“寅”音不誤。但寅只生颙一人(次子殤)。此或康熙意本謂宣子而偶誤說(因寅、宣是親兄弟),亦可為參訂線索。

    父 頫,宣四子,入嗣于寅。江寧織造員外郎。

      《氏族譜》云:“曹頫,原任員外郎”。曹頫繼任江寧織造的詳情,也見第七章中。

      過去都以為曹颙、曹頫全是曹寅的兒子,胡適考證,推想曹颙行大,曹頫行二,珍兒行三,曹頎行四。現(xiàn)在知道是全錯的。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曹寅的折子里說:“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當差,送女同往,則臣男女之事畢矣。”是曹寅在四十八年時只有一子。到五十年,即辛卯,三月時死了珍兒,可見珍兒是四十八年以后所得的第二個兒子,五十年三月夭折了,依然還剩下連生自己。照舊日的習俗,大凡子嗣稀罕的,一旦生了兒子,常取“連生”為名,意在圖吉利,要“連生貴子”,不止一個的意思。足證連生是曹寅中年以后所得的第一子。五十一年曹連生折里說:“又蒙皇恩憐念先臣,止生奴才一人”,則曹寅故后僅餘一子,毫無可疑,如何會又有次子曹頫?即此已足以斷定曹頫乃是曹寅的侄兒,而入繼于曹寅的。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頫謝恩折云:“于二月二十八日抵江寧省署,省覲老母,傳宣圣旨,全家老幼,無不感激涕零。……伏蒙萬歲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襲父兄職銜,管理江寧織造。”同日代母陳情一折中也說:“竊奴才母在江寧,伏蒙萬歲天高地厚洪恩將奴才承嗣襲職,保全家口,奴才母李氏聞命之下,感激痛哭。”一曰承嗣,再曰襲職,入繼之事甚明,蓋曹寅死后,子曹颙襲官,不到四年的光景,又死在北京,僅餘兩輩孤孀,無可為命,所以康熙帝才特命將曹頫入嗣襲官,一家人賴以不散,這便是所謂“保全家口”之意。后又得見五十四年正月十八日李煦的奏折,其文有云:“奴才李煦跪奏,曹颙病故,蒙萬歲天高地厚洪恩,念其孀母無依,家口繁重,特命將曹頫承繼襲職,以養(yǎng)贍孤寡,保全身家,仁慈浩蕩,亙古所無”云云,事情更加明白。因此我們知道雪芹血統(tǒng)上并非曹寅嫡派,而是曹宣的親孫,不過是因父承繼而到長門里來的,雍、乾時江都蕭奭《永憲錄續(xù)編》葉六十七:“頫之祖□□⑷與伯寅相繼為織造,將四十年。寅字子清,(中略)及卒,子颙嗣其職,颙又卒,令頫補其缺,以養(yǎng)兩世孀婦。”可見當世人對曹家事本極清楚。頫之入嗣,系康熙諮詢曹家之仆人姻親等聽取眾議而后選定的;后頫以雍正初年獲罪查抄拏問等情,具詳?shù)谄哒轮小!段鍛c堂譜》載:“頫:寅次子,內(nèi)務府員外郎督理江南織造,誥授朝議大夫。”

    叔父 珍,寅次子。早殤。

      《楝亭詩鈔》別集卷四,有一題云:“辛卯三月二十六日聞珍兒殤,書此忍慟,兼示四侄,寄西軒諸友三首”。詩有“零丁摧亞子,孤弱例寒門”語,知為寅之次子,而幼于頫者。

    兄 某,寅長孫,颙長子。殤。

      張云章《樸村詩集》卷十葉九有“聞曹荔軒銀臺得孫卻寄,兼送入都”一題,首句“天上驚傳降石麟”下有注云:“時令子在京師,以充閭信至。”按令子指颙,颙自康熙四十八年上京當差,其時猶未成年。五十一年寅卒。張云章詩不出四十九、五十年所作。及五十四年颙卒,頫折言“奴才之嫂馬氏,因現(xiàn)懷妊孕,已及七月,……將來若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是先此颙所生長子并未成長之確證。

    兄 天祐,颙次子。官州同。

      《氏族譜》云:“(玄孫)曹天祐,現(xiàn)任州同。”《五慶堂譜》載:“颙……生子天祐。”又:“天祐:颙子,官州同。”是天祐即颙遺腹生,而《氏族譜》誤列“元孫”。按《氏族譜》系乾隆帝于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命修、至乾隆九年十一月刊成者,其云“現(xiàn)任”,時限確切。胡適引《氏族譜》竟作“天祜,原任州同”,未見譜有此文,不知所據(jù)何本?

    弟 某,號棠村。

      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卷一葉八有一條朱筆眉批云:“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懷舊,故仍因之。”甲辰夢覺主人序本也有此批,乃是列在“風月寶鑒”句下的雙行夾批,(“已逝”作“已沒”,餘全同)。這是脂硯說明所以保留《風月寶鑒》這一異名的緣故。同書卷二葉十一背面一條眉批云:“以自古未聞之奇語按指甄寶玉挨打喊“姊姊”、“妹妹”的事,故寫成自古未有之奇文。此是一部書中大調侃寓意處。蓋作者實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閨閣庭幃之傳。”這段話極可注意:鹡鸰、棠棣,皆喻兄弟;“棠棣之威”文義怪異,疑“威”是“戚”、“感”之鈔訛。如其不然,則“悲”、“威”二句應分屬兩人,一為棠村,早逝可傷;一為另弟,時見凌逼,如小說中所謂賈環(huán)之流者,為可慨嘆。據(jù)過錄靖本《石頭記》脂批第十三回有“九個字是不寫之寫。棠村。”一條。此批者當即棠村其人。其所謂弟,亦未必即指胞弟,確切關系不詳。

    子 某。殤。

      敦誠《四松堂集》卷上葉二十四《挽雪芹》詩云:“孤兒渺漠魂應逐。”注云:“前數(shù)月伊子殤,因感傷乘疾。”按詩作于甲申,排次為開年首篇,則“前數(shù)月伊子殤”,事在前一年癸未之某月(似以下半年之可能性為更大),此無可疑者。癸未為乾隆二十八年。是年之除夕,雪芹病歿。而癸未年自“三四月交十月間”,北京發(fā)生極其嚴重之痘疹巨災,小兒死亡殆盡,見蔣士銓《忠雅堂詩集》卷十一《痘殤嘆》。此子即痘災中病殤者甚明。詳見第七章該年條下。

      同上《挽雪芹》詩云:“新婦飄零目豈瞑!”雪芹卒時年已四十,而云“新婦”,故考者皆謂雪芹曾斷弦續(xù)娶無疑。按“新婦”一詞,用法頗為復雜。通常習知者,即新婚不久的“新娘子”義。但在古書,“新婦”又多用于婦人自稱,不系婚嫁之新舊,雖至年老,對人亦自稱“新婦”,其語氣殆如后世俗文學中常用的“妾身”,其例舉不勝舉。又,后世所謂“媳婦”,實亦“新婦”一詞之同義音轉,故古時又用以稱“子媳”、“侄媳”輩。再則,封建社會中嚴正妻庶妻之別,其作妾者例稱“新娘”,至老亦不改稱,蓋即“姨娘”之同義語,此在《儒林外史》中猶有顯例。若依末后一義而言,則敦氏賦詩亦得援用,如此則或是指雪芹歿后遺有側室?附說備研。

    ------------------------

       注:

    ⑴⑵此處本來有滿文,因不能準確的輸入,所以刪去不錄。敬請見諒。

    ⑶此字未見,為上“宀”中“匕”下“具(左有一‘丨’,中心為三條線)”。

    ⑷此處原文本如此。

    

      附表一 

  說明胡適此表謬誤已甚,但自是以來,多被引入歧途。本書舊版所列世系表亦未能完全擺脫其影響。附此以資比勘,并便于閱讀本章第二節(jié)第三節(jié)時參看。

    

  附表二

                          

【附記】

      此次重印,本節(jié)的改動頗大。第一,舊版中把小說的人物世次和曹家真人混在一起夾敘的部分,都刪去了。第二,改正了舊版中考列世次關系上的很多誤推誤說。盡管如此,由于材料畢竟是零碎的,個人的能力水平有限,其間的問題恐怕還是不少。

      因為此次慶堂”字樣。譜末附有“碑記”、“著述”二部分資料。據(jù)此譜所載,曹雪芹的始祖錫遠這一支,屬于第四房下的第九世。今列簡表如下:

    

      如表所示,自三世智下,隔了五世的空白而復接九世錫遠(以下世次載至天祐,俱全)。其空白俱作“名失考”,并總注云:“以上因際播遷,譜失莫記。”我對于此點是由所懷疑的,即曹雪芹上世是否真為曹智之后?未敢斷言如何。

      由于此故,再加上譜內(nèi)錫遠以下人數(shù)與《八旗滿洲氏族通譜》所收的全同,一個也不多,一個也不少,過繼關系缺記;無生卒妣氏……,等等;又譜內(nèi)此部分墨色筆跡亦有不一致處。所以最初我對此譜的第四房下記載不敢輕信。后來有機會見到此譜原本。紙墨較舊,筆跡統(tǒng)一,所疑略釋。又細按譜內(nèi)所載如“璽……生二子:長寅,次荃”之文,可知并非只據(jù)《氏族譜》撮錄者所能憑空捏合;璽、寅官職年月、崇祀等項,與史符合;又有關于曹爾正“一譜作鼎”“另譜名鼎”的記載:凡此俱見譜內(nèi)此一部分的記敘當是從別譜輾轉抄得了“節(jié)略”而據(jù)以編入的,究與全出后人掇拾官書資料、強作牽合者不同。

      至其所記各人的“誥授某某大夫”的贈秩,則不盡實,多有按照官階推擬配敘的情形。

      總起來說,共有兩點:一、對四房曹智系下五世不明、突接錫遠的情形,未有參證之前,仍持存疑態(tài)度;二、錫遠以下至天祐這部分的本身,不同虛構偽造,基本上應屬可信。各種資料的情形,往往異常復雜,必須分析申辯;輕信輕疑,因個別點有異而疑及全部,見某一端近似而信賴整體,皆可造成研訂上的大錯誤。為避繁文,只簡說如上;餘者可略參第三章第二節(jié)后的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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