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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jié) 曹雪芹在黃葉村著書了嗎?(1)

  曹雪芹晚年在北京西山黃葉村著書,這好像沒有什么疑問,還有畫家專就此題材作過《黃葉村著書圖》的畫,怎么現(xiàn)在卻提出疑問來了呢?

我不是故意要標新立異,不過是尊重事實而已。在我看來,曹雪芹確實沒有在黃葉村著書,尤其是沒有在黃葉村繼續(xù)寫《紅樓夢》。

《紅樓夢》已在雪芹遷往西郊前寫成了,還寫什么呢?

一、“不如著書黃葉村”釋

乾隆甲戌(1754)“抄閱再評”的書上已說“增刪五次”,若非先有全稿,如何計算幾易其稿?這一點前面已說過。

何況,脂評不但多次提到書“末回”《警幻情榜》,對小說重要人物在八十回后的遭遇、結局,也幾乎都提到過(這才使紅學中的“探佚學”有可能盛行),這還能說沒有全稿嗎?只有這些書稿,全部交付給整理者,讓批書人讀到全稿(至少脂硯齋是讀過全稿的),才有可能在書稿上加批,說后來如何如何。

甲戌以后書稿,始終在畸笏、脂硯等人手中謄清、核對或再加批,是有大量證據(jù)的。曹雪芹既已交出全稿,就只能等待他們批好、謄抄好,返還給他,他才能去做最后一道掃尾工序,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道理嗎?我們不能先抱胡適那樣的成見,說是“如果甲戌以前雪芹已成八十回(按:我說的是‘全稿’),那么,從甲戌到壬年(除夕),這九年之中雪芹做的是什么書”這樣一個前提,就硬塞給沒有再寫書的雪芹去寫書的任務,并由此做出一系列錯誤的判斷。

雪芹最后十年左右遷居西郊某山村后,吟詩、作畫、出游、訪友、飲酒、哭歌、高談、題壁、留僧舍、悲遇合、舉家食粥、白眼向人等等,都可以一一找到資料依據(jù),惟獨找不到一點著書、改稿的跡象。

脂評中雖有“書未成”、“此回未成”等等的話,但都不是他一直在寫書而來不及寫成的證據(jù)。那只是表示書稿殘缺后,沒有去補成它,遂使這些耗費半生心血寫成的文字,最終卻不能成書的憾恨。

曹雪芹晚年生活貧困,所謂“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阿誰買與豬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城《贈曹雪芹》)。所以,賒欠、求援、告貸、牢騷,甚至得看人臉色,就為作“稻粱謀”,解決小家庭的生計問題,實在都在情理之中,也是十分現(xiàn)實的。這才有好友敦誠《寄懷曹雪芹》詩中的話:

勸君莫彈食客鋏,勸君莫叩富兒門;

殘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書黃葉村。

用今天的話來說,大概可以是:我勸老兄不必依附別人,為不被重視而發(fā)牢騷,也不要去敲富貴人家的門,去尋求資助;他們給你一點殘羹冷菜吃,還擺出一副有恩于你的臉色來給你看,依我想來,倒不如安心于黃葉村的貧居生活,依舊著著書更好些。很顯然,這是對友人的規(guī)勸和慰勉,希望他雖僻居山村,生活艱苦,仍能安貧守靜,繼續(xù)像從前那樣寫寫書。所以“著書黃葉村”不是雪芹生活狀態(tài)的客觀描述,而僅僅是對好友的一種期望。

我們不能不顧這四句詩中前三句和末句表示勸勉的“不如”二字,而斷章取義地只說“著書黃葉村”,因為這樣去頭地引用,很像是故意以假象示人,讓人信以為真。

1999年6月初,我與友人們訪問了當年雍正發(fā)還給曹贍養(yǎng)“兩世孀婦”的崇文門外蒜市口“十七間半”老宅(今已拆毀,開了大馬路)。我想,這里是有清檔案可查的確確實實的曹雪芹故居。雪芹從幼年隨家自南京回到北京后,就住在這兒。到他三十歲左右獨自遷往西郊某山村居住前,是否還搬到別的地方去過,因資料缺乏,難以推斷。《紅樓夢》的創(chuàng)作既開始甚早,作者還不滿二十歲,必定還住在這里。所以,我十分感慨地寫了一首小詩說:

曹家余此宅,春夢了無痕。

泣血書成后,獨遷黃葉村。

二、雪芹晚年并未著書改稿

說曹雪芹晚年沒有繼續(xù)寫小說,也沒有對書稿再進行加工修改,主要還是從此書版本研究中得出的。

哪些版本的《紅樓夢》可看出這一點來呢?

有條件作為分析依據(jù)和能反映出問題的本子,其過錄的底本只能是在作者還活著時抄出的。我們可確知的只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因此,我也只就這三種抄本的情況來談。

最接近原稿的是甲戌本。

如果作者直到最后時刻還在寫書或改書,那么,距他逝世時間最近的庚辰本應是他自己的最后定本(有的研究者就是這么認為的),文字上應比早于它的甲戌本更接近原稿、更優(yōu),情節(jié)上或至少在某些細節(jié)上應比甲戌本有更合理、更精彩的改動。

可是,情況卻全然相反。

從總體上看,前后抄本的情節(jié)或文字并沒作什么變動,凡有異文處,幾乎都是甲戌本的文字優(yōu)于庚辰本,可信度也大得多;庚辰本卻只有抄漏、抄錯和個別字句細節(jié)上的改變,不難看出,這些改變都出自他人自作聰明的妄改胡添。

下面所舉,都是些最明顯的例子。

(一)大段文字抄漏為何不補上?

這一點我已經(jīng)說過,小說楔子中青埂峰下的頑石,遇見一僧一道的一段情節(jié),從“說說笑笑”到“登時變成”共四百二十幾個字,僅見于甲戌本,且與其前后文字一樣,都有朱筆脂評側批,共七條,而庚辰及其后諸本皆無。

從情節(jié)的不可或缺看,只能是抄漏的結果。這樣的漏,在我看來,還不可能是抄手看錯了或多翻了原稿一頁所致,因為如果那樣,前頁最后一句話缺尾,跳過一頁,后頁開頭一句無頭,必能發(fā)現(xiàn)或必有語不可通的破綻痕跡出現(xiàn)。可是沒有。前后接不起來的話,被“焊接”得好好的,從語句上基本挑不出太大的什么毛病來,只有文理上太突兀,令人有點不可理解;還有應作改動而未改的“且又”二字,可算是瑕疵。這最大的可能是,甲戌本過錄時,原稿還是完好的,以后才缺了一頁,所以無可依據(jù),只好勉強將兩頭連接起來。

在整理、謄抄過程中,原稿缺頁或破失的情況,時有發(fā)生。比如第二十二回《制燈謎賈政悲讖語》到惜春謎為止,“此后破失,俟再補”。此外,還有第四十回《金鴛鴦三宣牙牌令》,劉姥姥說過“花兒落了結個大倭瓜”后,接著道:

眾人大笑起來。只聽外面亂嚷——

到此為止,連“下回分解”之類的話也沒有。這是庚辰本的情況。諸本此句也均無交代。因而我們無從知道外面究竟發(fā)生了什么,為何亂嚷嚷。下回開頭也沒有結束行牙牌令的交代,直接寫喝酒。據(jù)此可推斷第四十回末也因破損而殘缺了一頁。

可知到了庚辰本過錄時,原稿于一僧一道“說說笑笑”之后的確缺了一頁。不得已,才經(jīng)整理者一番“縫補”,將前后文句連接起來。這當然不可能是作者自己刪去的,因為這段文字是根本不應刪也不會刪的。退一步說,就算作者自己刪,也得刪得合理,說得清楚才是。正是因為漏這一大段,草草連接起來,顯得不合理也不清楚了,這才被程偉元、高鶚整理時,在前面添上“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八個字。自作聰明而妄改雪芹文字的人,他哪里知道在彌補了這一不大不小的不合理、不清楚后,反而造成更大的混亂,變得更不合理、不清楚了。

如果庚辰本是甲戌本后雪芹自己定的稿,怎么可能發(fā)生這種情況呢?他要是親自閱過,豈能不發(fā)現(xiàn)添上?

(二)為什么要打上幾個框框?

第三回描寫黛玉容貌,有兩句寫其眉目的,甲戌本上是:

兩灣似蹙非蹙煙眉。

一雙似□非□□□□。

下句打了五個紅框框,表示闕文。但其行側有批語說:

奇目妙目,奇想妙想。

可見,最初加批時并不缺字,到謄抄時,我揣測這五個字被水漬或墨跡所污,無法辨認了,只好用紅方框表示,以便以后讓作者自己來補上。

我想,雪芹若近在身邊,問一下不就解決了,何必在抄得整整齊齊的本子上留方框呢?可見,從雪芹交出書稿后,他就不再與畸笏、脂硯齋等替此書加批、整理、謄抄者同在一處,很可能各居一隅,往來不便,難得相見,所以才只能如此處理。

說到這里,我不禁聯(lián)想到有研究者竟將脂硯、畸笏當成是什么史湘云,即雪芹的續(xù)弦妻。倘果如其所言,那他們不是日夜相守在一處的嗎?有什么必要對認不清書稿上的字打方框呢?又有什么必要在書稿上加“缺中秋詩,俟雪芹”(第七十五回)一類批語呢?

再看看被有的研究者說成是雪芹最后定本的庚辰本吧(請注意,這是標明“脂硯齋凡四閱評過”的本子),它的情況又如何呢?甲戌本上打的方框,它有沒有補上?沒有,不但五字闕文沒有補上,反而以重擬的辦法來替代,將原來的九字句改為六字句,成了兩句俗套,即:

兩灣半蹙鵝(蛾)眉,

一對多情杏眼。

你想,這樣庸俗的文字會是曹雪芹自己改定的嗎?它與最初脂評贊其寫眉目奇思妙想的批語全不相稱。

可見,雪芹根本不知道別人在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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