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導航 閱世編

首頁 經(jīng)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專題 今人新著

兩漢魏晉南北朝筆記 唐五代筆記 宋元筆記 明人筆記 清人筆記 民國筆記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卷七

 

  ◎食貨一

  物價之不齊也,自古而然。不意三十余年來,一物而價或至于倍蓰什百,且

  自貴而賤,自賤而貴,輾轉(zhuǎn)不測,不知何時而始。憶予入小學時,歸依先大父膝

  下,是時,百貨乍貴,先大父嘗嘆息為予述隆、萬間物價之賤,民俗熙,迄今

  五十余年,而物價懸絕,一至于此,不無世風升降之憂。大約四方無事,則生聚

  廣而貿(mào)遷易,貴亦賤之征也;疆圉多故,則土產(chǎn)荒而道途梗,賤亦貴之機也。故

  略紀食貨之最切日用而價之最低昂者,以志風俗之變遷,驗民生之休戚焉。

  崇禎三年庚午,年荒谷貴,民多菜色,郡縣施粥賑饑。予時尚幼,未知物價。

  然越二載,壬申夏,白米每斗價錢一百二十文,值銀一錢,民間便苦其貴,則庚

  午之米價,概可知已。迨秋成,早米每石價錢止六百五、六十文耳。自是而后,

  米價大約每以千文錢內(nèi)外為率。至十一二年間,錢價日減,米價頓長,斗米三百

  文,計銀一錢八、九分,識者憂之,然未有若十五年春之甚者。時錢價日賤,每

  千值銀不過四錢幾分,白米每石紋銀五兩,計錢十二千有奇,自此以往,米價以

  二三兩為常。迄于本朝順治三年,斗米幾及千文。四年,白米每石紋銀四兩。六

  年己丑,大熟,糯米每石價止一兩二錢,川珠米每石銀九錢。七年,二月,白米

  每石價一兩。九月,新米價至二兩,糯米一兩八錢,白米二兩五錢。八年辛卯,

  二月,白米每石三兩。三月,每石三兩五錢。四月,每石四兩。六月,長至四兩

  八、九錢,幾及五兩一石。七月,新谷石價二兩。次年壬辰夏,白米石價四兩,

  秋,旱,新米無收,郡城米價二兩五六錢。次年癸巳,亦如之。嗣后以次遞減。

  至十四年十一月,每石米價銀止八錢,亦有六七錢者。十六年閏三月,米價又增

  至二兩。十八年十月,白米每石一兩五錢,新米一兩三錢。十一月,新米一兩八

  錢,白米二兩。康熙元年,正月,白米二兩一錢,糙米一兩九錢。七月,早米一

  兩二錢,糯米一兩三四錢。自此以后,米價又漸減,然未有如八年己酉之賤者。

  九年,新米每石紋銀六錢,后至五錢有奇,后至五錢,若四、五、六月間,預借

  米錢,秋成還米者,石價不過三錢一二分而已。九年庚戌,大水。六月,白米長

  至一兩三錢。八月,新米九錢。九月中,八錢,糯米七錢。十月,石米九錢,糯

  米八錢有奇。十月終,石米一兩三錢,糯者稍差。十年辛亥,早米價每石一千三

  百文,計銀一兩一錢。十二年壬子秋,新米七百,計銀六錢三分,嗣后以此為常。

  至十七年,早新米每石價銀亦不過七錢三分。十八年春,長至一兩四、五錢。秋

  八月,長至二兩,早新米一兩七錢。九月,稍差,而山東、河南、江北、江南之

  蘇、常、鎮(zhèn)俱荒,吾郡次之,吾邑又次之。十九年夏,白米每石價銀二兩。二十

  一年五月,白米每石價八錢五分。至冬,新糙米每石價銀五錢六七分,蘇州則五

  錢一二分。二十三年冬,白米每石價銀九錢上下。二十二年秋成,糙米每石八九

  錢。次年春,白米價銀,亦不過如是。

  ◎食貨二

  豆之為用也,油腐而外,喂馬、溉田,耗用之數(shù),幾與米等,而土產(chǎn)之種類

  亦不一。沿海所出,蕩豆為最細,與山東所產(chǎn)相似,價亦較賤。田中所產(chǎn),黃豆

  為常,大者有蒔菇、青白、粉團、紫香櫞諸種,價亦差貴。黃豆之價,常年較米

  稍減,大約豆一石可準米八、九斗。惟崇禎十四年辛巳,早豆多而米少,糶米一

  石可糴豆二石。順治六年,八月,早豆每石價銀三兩五錢,至冬,米價石銀不過

  一兩,而豆則石價兩八錢,猶是米二石準豆一石也。七年庚寅二月,白米每石一

  兩,豆價二兩亦如之。九月,新米二兩,豆止一兩五錢。八年三月,白米石價三

  兩四錢,豆亦一兩五錢。四月,白米四兩,豆止一兩二錢。六月,白米將及五兩,

  豆亦一兩六錢而止。秋七月,豆價忽長至三兩二錢,與新米等。十四年十一月,

  豆止八錢,米亦如之。十六年閏三月,豆價二兩,與白米等。十八年,新米一兩

  三錢,豆止八錢。是冬,白米二兩,豆止一兩二三錢。康熙二年十月,米價九錢,

  豆止五錢,蕩豆不過四錢有奇,以后大概六、七、八錢不等。至十八年三月,忽

  長至一兩二、三錢。四月至一兩四錢五分。未幾,減至一兩一、二錢。是秋,新

  豆石價七錢有奇。冬十一月,至一兩二錢。十九年春,價一兩三錢五分,后遞減

  至一兩。二十一年春,每石價銀七錢,夏五月減至六錢。二十三年冬,每石價銀

  一兩內(nèi)外。次年春,亦如之。

  ◎食貨三

  詩曰:“貽我來牟,帝命率育。”粟菽而外,可以養(yǎng)民者,莫如麥矣。崇禎

  十四年辛巳,旱。十五年,圓麥每石價銀六千,計銀不下二兩五六錢,小麥如之,

  大麥亦三四千文一石。本朝順治五年二月,圓麥每石價銀二兩一錢。八年辛卯,

  圓麥二兩二錢,大麥一兩五錢。四月,新小麥一兩五錢,圓麥一兩三錢。六月,

  圓麥石價二兩。十六年己亥閏三月,麥價每石一兩。十八年冬,麥價每石一兩三

  錢,或一兩□錢。康熙初,麥價始賤。大約新麥初熟,夏稅始嚴,急欲糶銀,石

  價不過三四錢。迨六月,至乾,石價亦不過五錢。數(shù)年之間,大概如是。九年庚

  戌,圓麥價銀六錢,小麥七錢一石。十七年戊午,小麥價至一兩二三錢,出白米

  上矣。十九年庚申春,圓麥長至一兩五錢,小麥將熟,每石價至二兩外,新麥亦

  價至八、九錢一石。二十一年夏,圓麥三百五十文一石,準銀三錢一分五厘,小

  麥每石五百三十文,大麥每石二百五十文。

  ◎食貨四

  吾邑地產(chǎn)木棉,行于浙西諸郡,紡績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間賦稅,公私之

  費,亦賴以濟,故種植之廣,與粳稻等。秋收之后,予幼聞木棉百斤一擔,值銀

  一兩六七錢。崇禎初,漸至四、五兩。甲申以后,因南北間阻,布商不行,棉花

  百斤一擔不過值錢二千文,準銀五六錢而已。順治三、四年后,布漸行,花亦漸

  長。六年己丑,花價每百斤值銀三兩四五錢。七年九月,花價五兩百斤。八年三

  月,九兩一擔。是時,三、四年間,遞有升降,相去亦不甚懸絕。至十四年丁酉,

  每擔價止二兩五錢。十六年閏三月,長至四兩五錢。十八年辛丑冬,價至二兩。

  康熙元年正月,增至三兩。七月以后,猶二兩百斤也。九年秋,價止一兩七八錢,

  長至二兩五錢。十月,花價三兩有奇。十月終,每擔價銀四兩。十年辛亥十一月,

  花價每擔值錢三千三百,準銀亦不下三兩。十三年,上上花每擔不過一兩九錢。

  十六年丁巳夏,長至二兩六七錢,上者直至三兩,積年陳花,為之一空,富商之

  獲利者甚眾。十八年己未秋成,棉花百斤價銀止一兩五六錢。次年夏,長至三兩。

  二十年辛酉夏,價銀三兩五六錢。二十一年夏五月,上白者,每百斤價銀四兩一

  錢。二十三年秋成,上白好花,每百斤價銀一兩三四錢。

  ◎食貨五

  棉花布,吾邑所產(chǎn),已有三等,而松城之飛花、尤墩、眉織不與焉。上闊尖

  細者,曰標布,出于三林塘者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為下,俱走秦、晉、京邊

  諸路,每疋約值銀一錢五六分,最精不過一錢七八分至二錢而止。甲申、乙酉之

  際,值錢二三百文,準銀不及一錢矣。順治八年,價至每疋三錢三分。十一年十

  二月間,每疋價至四五錢,今大概以二錢為上下也。其較標布稍狹而長者曰中機,

  走湖廣、江西、兩廣諸路,價與標布等。前朝標布盛行,富商巨賈,操重資而來

  市者,白銀動以數(shù)萬計,多或數(shù)十萬兩,少亦以萬計,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

  而爭布商如對壘,牙行非藉勢要之家不能立也。中機客少,資本亦微,而所出之

  布亦無幾,至本朝而標客巨商罕至,近來多者所挾不過萬金,少者或二三千金,

  利亦微矣。而中機之行轉(zhuǎn)盛,而昔日之作標客者,今俱改為中機,故松人謂之新

  改布。更有最狹短者,曰小布,闊不過尺余,長不過十六尺,單行于江西之饒州

  等處,每疋在前值銀止六七分。至順治之九年、十年間,小布盛長,價亦幾至二

  錢一疋。康熙元年、二、三年猶值銀八、九分至一錢也。八年己酉以后,饒商不

  至,此種小布遂絕。又憶前朝更有一種如標布色,稀松而軟者,俗名漿紗布,絡

  緯之法,亦與標布異,邑城人往往為之,今亦不復見矣。二十一年壬戌,中機布

  每疋價銀三錢上下。二十三年甲子,因棉花價賤,中機布不甚行,俱改木棉標布,

  每疋上上者價仍紋銀二錢上下,粗者一錢三、四、五分而已。

  ◎食貨六

  薪樵而爨,比戶必需。吾鄉(xiāng)無山陵林麓,惟藉水濱萑葦與田中種植落實所取

  之材,而煮海為鹽,亦全賴此。故吾郡之薪較貴于鄰郡,大約百斤之擔,值新米

  一斗,準銀六、七、八分或一錢內(nèi)外不等。至順治三年丙戌,斗米作價一千,準

  銀五、六錢,而柴百斤之擔亦然,惟七年二月,米價賤而柴價貴,數(shù)斤之柴,一

  束值米五升。八、九年亦然。是時米價低昂不等,大概數(shù)斤一束之柴,準銀五分、

  六分。自康熙改元以來,仍以升米為價,有數(shù)十斤一束者,視此遞增之。十九年

  庚申,米價長而柴如舊,則數(shù)斤之柴,僅可準米半升耳。至二十二年癸亥春,積

  雨。三月,米價賤而柴價長,十三四斤之柴則準米二升,又變局矣。康熙二十七

  年戊辰,柴價甚賤,十四五斤之柴,值銀不過六七厘耳。

  吾鄉(xiāng)海濱產(chǎn)鹽。當崇禎之初,每鹽百斤平秤約有一百二十斤,價錢不過一錢

  五六分。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價至每斤紋銀五分。順治八年春,價至紋銀每

  斤一錢。四月以后,賣六七分一斤也。自是以后,大約每斤以紋銀一分內(nèi)外為率。

  至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春,積雨。三月,每斤紋銀三分二厘,皆從郡邑販來官鹽,

  私鹽絕響,亦變局也。二十七年戊辰,每斤不過六七厘。

  豕肉,在崇禎之初,每斤價銀二分上下。至順治二年冬,價至每斤時錢一千,

  準銀一錢二分。六、七、八年之間,價猶七分一斤也。康熙十二年,每斤二分五

  厘,幾于復舊,后此大都三分上下。至十九年庚申夏,價至每斤五分。豆、菜油

  價,向來視肉價為低昂,故不另列。

  茶之為物,種亦不一,其至精者曰芥片,舊價紋銀二三兩一斤。順治四、五

  年間,猶賣二兩。至九、十年后,漸減至一兩二錢一斤。康熙戊午,予在江陰,

  曾有客持來求售,實價不過二錢一斤,然色雖如舊而味無香氣矣。徽茶之托名松

  蘿者,于諸茶中猶稱佳品,順治初,每斤價一兩,后減至八錢,五六錢,今上好

  者不過二三錢。他若蘇茶峒山{山介},歷來價色高下,不甚懸絕。惟吾郡佘山所

  產(chǎn)之茶,所謂本山茶者,向不易得,其味清香,大約與徽茶等,而購之甚難,非

  貴游及與地主有故交密戚者不可得,即得亦第可以兩計,不可以斤計,殆難與他

  茶價并低昂也。

  竹紙如荊川太史連、古筐將樂紙,予幼時七十五張一刀,價銀不過二分,后

  漸增長。至崇禎之季、順治之初,每刀止七十張,價銀一錢五分。馴至康熙丁未,

  每刀不過一分八厘。自甲寅春,閩中兵變,價復驟長,每刀又至一錢四五分,往

  往以浙中所產(chǎn)丑惡者充賣。至十五年丙辰九月,耿藩歸正,而后紙價漸平。今每

  刀七十張,價銀三分五厘,庶幾去舊不遠。至康熙二十六年,每刀不過紋銀二分,

  竟復古矣。

  心紅標朱,每匣重十四兩,予幼時價銀四、五錢。順治四、五年間,價至每

  匣紋銀八九兩。八、九、十年間,猶二三兩一匣也。康熙初,其價漸減,后至上

  好朱一匣,價銀不過二錢五分。甲寅、乙卯之間,廣東道梗,將謂朱價又必驟長,

  而竟不然。今上好者,每匣價銀不過三錢而已。康熙十九、二十年間,朱價復長,

  每匣價銀至六、七、八錢及兩一二錢。二十三年,長至兩六七錢。至二十六年,

  遞減至四錢。

  白糖,舊價上白者每斤三、四分。順治初年間,價至每斤紋銀四錢,后遞減。

  至康熙中,復舊。今稍長至五六分。康熙二十年癸亥冬,遞減至三分、二分,黃

  黑者一分上下耳。

  檀香,予幼時舊價每斤紋銀四五錢,后漸遞長。至順治初,每斤價至二三兩,

  后復漸減。至康熙十八年冬,每斤價銀不過二錢。是時,傳聞大內(nèi)用為滌器,故

  為天律所禁,道家以焚檀為戒,龔圣和曾力言之,而人多未信。至二十三年春,

  張真人自京師回楚,道經(jīng)松江,醮壇示禁,至不復用矣。

  附子,予幼時藥中亦不輕用,然而價亦甚賤,每只一兩,值銀不過一二錢。

  至順治初,每只值銀,直至數(shù)十兩,家富而病急需用者,購之不惜百金。康熙以

  來,價日賤,今一兩一只,止可值銀一錢,然而味亦大不如前矣。

  肉桂,舊價止二三錢一斤。數(shù)年以來,價至每斤七八兩,甚至十二三兩。幾

  與參價相若,近來稍差,最上者,每斤價銀五兩而已。

  燕窩菜,予幼時每斤價銀八錢,然猶不輕用。順治初,價亦不甚懸絕也。其

  后漸長,竟至每斤紋銀四兩,是非大賓嚴席,不輕用矣。

  法制藕粉,前朝惟露香園有之,主人用為服餌,等于丹藥,市無鬻者。順治

  初,始有鬻之于市,而其價甚昂,每斤紋銀一兩五六錢,后減至一兩二錢。九年

  壬辰夏,猶賣紋銀八錢一斤,而鋪主人猶以價賤為恨。十二、三年之際,得法者

  甚多,沿街列賣,每斤不過六七分,而半和偽物,味亦大不如前矣。

  大絨,前朝最貴,細而精者,謂之姑絨,每疋長十余丈,價值百金,惟富貴

  之家用之,以頂重厚綾為里,一袍可服數(shù)十年,或傳于子孫者。自順治以來,南

  方亦以皮裘御冬,袍服花素緞絨價遂賤。今最細姑絨,所值不過一二十金一疋,

  次者八九分一尺,下者五六分而已。年來賣者絕少,販客亦不復至,價日賤而絨

  亦日惡矣。

  山東繭綢,集蠶繭為之,出于山東椒樹者為最佳,色蒼黑而氣帶椒香,污穢

  著之,越歲自落,不必浣濯而潔,在前朝價與絨等,用亦如之。年來,價日賤而

  此種亦絕。今最上者,價不過錢許一尺,甚而有三四分一尺者,則稀松甚于綿綢,

  嘉、湖、蘇、松,在在皆織,故用者愈眾,而價愈賤。

  葛布有數(shù)種:出于浙之慈溪,廣之雷州者為最精;其次出江西。葛粗細不一,

  出于江南金壇者,雖極細,然亦不可單做,必須夾里。在前朝,非縉紳土大夫不

  服葛,而價亦甚貴。佳者每疋值銀三兩,長不過三丈一二尺。次者亦不下五、六

  分一尺。自順治而后,服葛者日眾,而葛價亦日賤。今制無人不可服葛,葛愈多

  而亦日濫惡矣。康熙二十八、九年,洋船販至,至精者官尺不過一分五六厘一尺,

  至粗者每尺七八厘耳。

  眼鏡,余幼時偶見高年者用之,亦不知其價,后聞制自西洋者最佳,每副值

  銀四五兩,以玻璃為質(zhì),象皮為干,非大有力者不能致也。順治以后,其價漸賤,

  每副值銀不過五六錢。近來蘇、杭人多制造之,遍地販賣,人人可得,每副值銀

  最貴者不過七八分,甚而四五分,直有二三分一副者,皆堪明目,一般用也。惟

  西洋有一種質(zhì)厚于皮,能使近視者秋毫皆晰,每副尚值銀價二兩,若遠視而年高

  者帶之則反不明,市間尚未有販賣者,恐再更幾年,此地巧工亦多能制,價亦日

  賤耳。

  露香園顧氏繡,海內(nèi)馳名,不特翎毛、花卉,巧若生成,而山水、人物,無

  不逼肖活現(xiàn),向來價亦最貴,尺幅之素,精者值銀幾兩,全幅高大者,不啻數(shù)金。

  年來價值遞減,全幅七八尺者,不過以一金為上下,絕頂細巧者,不過二三金,

  若四五尺者,不過五六錢一幅而已。然工巧亦漸不如前。前更有空繡,只以絲綿

  外圍如墨描狀,而著色雅淡者,每幅亦值銀兩許,大者倍之。近來不尚,價值愈

  微,做者亦罕矣。

  圖書石,向出浙江處州青田縣,其精者為凍石也,各種不一,俱以透明無瑕

  如凍者為第一,每兩值銀兩余。近來老坑填塞,采石者不能入,不可得矣。其次

  者曰封門。再次者曰豆青。此外惟金、玉、銀、銅、晶石、磁器,而鐫刻甚難。

  犀象不入譜,別無他石,可以供玩也。近來閩中有壽山石,其白者如玉;黃者如

  蜜蠟;紅者如琥珀,精光明透,勝于凍石,而鐫刻亦易,價亦與凍石等。

  硯石,昔推嶺南端溪石為第一,次則歙石,外此無別石也。近年來,蘇州觀

  音山有石可以琢硯。初出時,硯工就其石之體制為之,不拘方圓,假充古硯,人

  以重價購之,幾與端硯等。其后市上賣者日眾,價遂日賤,不能混淆古硯,體制

  亦從方圓,類于端、歙,其如石質(zhì)稍粗,不堪珍玩,何故每方所值不過二三錢而

  已。

  磁器,除柴、定、官、哥諸窯而外,惟前朝之成窯、靖窯為最美,價亦頗貴。

  崇禎初時,窯無美器,最上者價值不過三五錢銀一只,丑者三五分銀十只耳。順

  治初,江右甫平,兵燹未息,磁器之丑,較甚于舊,而價逾十倍。最丑者四五分

  銀一只,略光潤者,動輒數(shù)倍之,而亦不能望靖窯之后塵也。至康熙初,窯器忽

  然精美,佳者直勝靖窯,而價亦不甚貴,最上不過值銀一錢一只而已。自十三年

  甲寅之變,江右盜賊蜂起,磁器復貴,較之昔年,價逾五倍,美者又不可得。大

  概移窯于近地,工巧與泥水,種種不同,匪但遷乎其地,而弗能為良也。是時,

  民間復如順治之初,富者用銅、錫,貧者用竹、木為制,然而所盛饌肴,不堪經(jīng)

  宿,洗滌亦不能潔,遠不如磁器之便。至二十七年戊午,豫章底定,窯器復美,

  價亦漸平,幾如初年矣。向來底足下或一盞內(nèi),必書某朝某年精制,逮壞后淪落

  污泥溷塹中,或踐蹈于馬足車塵之下,而朝代年號,字畫宛在,見者怵惕,而莫

  能救挽。至是建言者遂以為請。奉旨禁革,積年流弊,一朝頓洗,斯真度越百王

  之盛典,非特窯器之精已也。又有一種素白建窯,昔雖有之,而今為最廣,體制

  花巧,價亦不甚貴,酒器最多,亦最宜,所值比楚窯稍浮,用者便之。

  氈單,在明季若雙紅者,每條價紋銀二兩,單紅者一兩內(nèi)外。自本朝以來,

  雙紅至精者,價不及一兩,稍差者四、五錢一條,其嘉興石門所制,每條不過值

  銀二三錢而已。

  郁金之貴,于經(jīng)傳見之,詩歌詠之,然未有如順治、康熙初年之價者,則川

  廣之亂甫平,百貨未通,郁金一兩值銀二百余金,亦并無處可覓。猶憶邑紳張弘

  軒因封翁之病,藥劑必需,用價二十兩從平湖陸氏購得二分,其貴如是。后四方

  平定,價因漸減。至康熙二十五年丙寅,郁金一斤,值銀不過八錢,一物之價,

  相懸如是,亦異矣哉!

  真降香,前朝吊祭必用之,間或用于貴神之前,價值每斤不過銀幾分,不及

  一錢也。順治之季,價忽騰貴,每斤價至紋銀四錢外,吊喪非大富貴之家,概不

  用之。鋪中賣者亦罕,故吊客俱以檀條官香代之,初用便于焚,咸謂適宜,后

  漸無香氣。近年直以沙泥雜木屑為之,竟成廢物,而海航市通,降香遂廣,價亦

  幾于復古矣。

  ◎種植

  吾邑土高水少,農(nóng)家樹藝,粟菽、棉花參半。向來種粳稻有三種,而秫不與

  焉。其最貴者曰瓜熟稻,計漬種以及收成不過七八十日,大約三月終下種,六月

  中便可登新谷,收成后尚可種菉豆也,然而收數(shù)不能豐,最上之田,畝不能過三

  斛,故種者亦罕。其次早者曰百日稻,計漬種迄收成百余日,皆于立夏漬種,布

  散于水田,不必插秧成列,總謂之川珠,其性柔而甘味,惟吾東土有之,鄰邑所

  無也。其晚者有白芒稻,則種秧于別田,夏至前后移種至田畝,成列分行,霜降

  時收割,謂之晚白稻,收數(shù)較豐。自順治五年戊子秋蟲災后,往往既秀而為蟲所

  蝕,農(nóng)家懲此,相戒不種。近年從鄰郡傳至一種,曰香梗、曰沙梗,穗上俱有紅

  芒,并性堅而粒大。香梗味香而尤美,收數(shù)亦豐,種法收成俱如晚稻,今參種之,

  較盛于川珠稻矣。

  青靛,初出閩中。夏、秋兩次之間,取其葉淘汁澄清,用染藍青色,此地所

  無也。自順治初年,八閩未平,福靛難致,有覓得其種者,按其法而種之,獲利

  數(shù)倍。其后八閩盡歸版圖,福靛既多,本地所產(chǎn)又眾,利亦微矣。況所染之色終

  不若福靛,故土靛價亦日賤,近年來,種者亦少。

  煙葉,其初亦出閩中。予幼聞諸先大父云:福建有煙,吸之可以醉人,號曰

  干酒,然而此地絕無也。崇禎、之季,邑城有彭姓者,不知其從何所得種,種之

  于本地,采其葉,陰干之,遂有工其事者,細切為絲,為遠客販去,土人猶未敢

  嘗也。后奉上臺頒示嚴禁,謂流寇食之,用辟寒濕,民間不許種植,商賈不得販

  賣;違者與通番等罪,彭遂為首告,幾致不測,種煙遂絕。順治初,軍中莫不用

  煙,一時販者輻輳,種者復廣,獲利亦倍,初價每斤一兩二三錢,其后已漸減。

  今價每斤不過一錢二三分,或僅錢許,此地種者鮮矣。

  糖蔗,取其漿為糖,產(chǎn)于江右、嶺南諸郡,此地從未有也。康熙十五年丙辰

  春二月,廣東兵叛,江西吉安道梗,糖價驟貴。吾邑濱浦,有人攜得蔗種,歸植

  成林,依法軋漿,煎成白糖,甚獲其利;但糖色不能上白,想亦地氣使然。其后

  平藩歸正,廣糖大至,然種蔗煎于此地,價猶賤于販賣,故至今種者不輟,浦東

  六里橋、周渡一方最盛。

  萬壽果,一名長生果,向出徽州。近年移種于本地,草本蔓生,而果結如豆,

  每莢數(shù)顆,成實之后,采莢去殼,用沙微炒,以色淡黃為度,則味松而香,可充

  籩實,且以其名甚美,故賓筵往往用之,亦此地果中,昔無而今有者。

  江西橘柚,向為土產(chǎn),不獨山間廣種以規(guī)利,即村落園圃,家戶種之以供賓

  客。自順治十一年甲午冬,嚴寒大凍,至春,橘、柚、橙、柑之類盡槁,自是人

  家罕種,間有復種者,每逢冬寒,輒見枯萎。至康熙十五年丙辰十二月朔,奇寒

  凜冽,境內(nèi)秋果無有存者,而種植之家,遂以為戒矣。

  佛手柑,向出閩、廣,江南絕無。自康熙九年庚戌,郡紳顧見山,十六年丁

  巳,吾家蒼巖叔,相繼榷關贛州,兩家人種之于巨瓶載歸,其枝葉與此地香櫞無

  異,而垂實累累,金碧可愛,及移植土中,大概與香櫞相似,畏寒亦相同,故鮮

  見有開花結實者。

  樹之可以編籬者,向惟冬青及槿。其他如桂、如柏,間或用之而不可多得。

  若楊枝細枝者,產(chǎn)自北土,以及浙之嘉禾,往往剪其條,去其皮,用作笆斗,此

  地未嘗有也。順治以來,吾鄉(xiāng)始植,不過與嘉湖等用耳。其后村居種之,編成籬

  落,較于槿及冬青堅固過之,惟冬殘葉脫時,望之不能蔥翠,故今人往往間冬青

  而兼植之。

  西瓜之產(chǎn)于吾郡者,向惟閔行、周浦稱最美。順治中,南橋一種,兩頭銳而

  腹圓,狀類橄欖,名曰橄欖瓜,其味尤為香美,超出諸種之上。康熙甲寅,予館

  于南橋,此時瓜味,較之昔年,稍覺平淡,詢諸土人,云:昔年價昂而多利,故

  一本留瓜甚少,而滋溉極厚,培護亦力;今價日賤,故培溉亦不能如法,一本所

  留瓜數(shù)亦倍,所以味不及前,然較他處種類,猶遠勝也。

  冬蘭,開花于冬月,葉如建蘭而短小,出湖南諸郡。康熙戊申,吾友施緩宜

  佐道州歸而帶回,開于秋蘭之后,草蘭之前,而以蕙介秋蘭之前,草蘭之后,則

  四時之蘭可以不絕,故樂得而種之,但風土不同,開花甚難,所謂遷乎其地,而

  弗能良也。

  燈草,種于水田,莖如地栗,本昔惟產(chǎn)于浙江嘉、湖之境。今松江城外,往

  往種之。

  當歸,葉似牡丹而小,開花成串如紫藤,花圓滿如小荷包,色姣紅而吐絲,

  俗呼為西施牡丹,甚言其嬌艷也。

  桔梗,草本,葉銳而小,花如青蓮色,清雅可玩。

  天門冬,蔓生枝細,施于竹屏風上,如水松狀,惜亦草本,秋冬不耐耳。

  生地,草本,葉如粗枇杷而微圓,抽梗開花如茄花,紅色稍深耳。此皆近年

  來見之,昔所無也。

  水蜜桃,惟吾邑顧氏露香園有之,其種不知何自來,大者如小瓜,色紅艷而

  味甘,每斤不過二三枚,其價值銀一錢外,大約三四分一枚,年來傳枝接本,種

  日廣而味日淡,質(zhì)亦漸小。今每斤有四、五枚,而價亦賤,不過四五分而已,然

  較他境販來者,味猶甘美,相懸甚遠也。

  昔年吾鄉(xiāng)作屏藩圃,惟槿與冬青,無所謂小枝楊也。順治以后,始傳其種,

  村落間往往種之,編籬取其易成,二三年即高與墻等,歲歲修結,亦頗堅固,至

  日久干老難結,則去本留根,一二年,嫩枝復長,又可重編,不異新種,此亦昔

  無而今有者。

  ◎錢法

  錢法之壞,自私鑄始,私錢無代無之,而惟崇禎時最盛。予生崇禎之際,通

  用新錢,無一佳者,所見之錢,惟嘉靖、隆慶兩朝最為精美。嘉錢尚有二種,黃

  者如金,白者如銀。隆錢盡如金色,皆以最美凈銅鑄就,體亦工致,明光煥發(fā),

  一文約重錢外,此時便不可多得,蓋為私鑄者收去,雜以鉛砂,更鑄新錢也。然

  于折凈白錢之中,往往有之。每當用時,揀選別貯,以為小兒玩弄。若萬歷錢,

  時雖盛行而體各異制,其精者或與嘉、隆等,而惡者則輕薄不堪,與時錢無異。

  泰昌、天啟,享國日淺,錢不多行,式無甚美,亦無甚惡,惟銅質(zhì)則遞降耳。崇

  禎初,銅錢雖大,異乎隆、萬,然而京局所鑄,大小輕重猶是,若京師每千價銀

  一兩二錢,外省猶兌九錢一千,與嘉、隆、萬、啟錢,間雜通用。其后私鑄盛行,

  錢色日惡而價亦日賤,馴至十三年戊寅夏,價至六錢耳。百貨騰貴,庚辰、辛巳

  之間,遞減至四、五錢一千。癸未而后,每千兌銀不過三錢有奇,而錢之所重每

  千不過三斤有零而已。迨乎乙酉,大兵既下江南,前朝之錢,廢而不用。是時,

  每千值銀不過一錢二分,較之銅價且不及,而錢之低薄雖鵝眼纟延繯不能喻矣。

  順治通寶初頒,官實每千準銀一兩,然當錢法敝極之后,奉行甚難。藩司所頒制

  錢,有司強令鋪戶均分,鋪戶明知虧本,不得已而酌量分鋪市價,實未嘗用通,

  以故有司亦不便多頒,而民間所用惟七一色之低銀。至八年辛卯,每千值銀止值

  四錢八分,其后漸增,亦不能至五、六錢,積輕之勢使然耳。迨康熙初,始命京

  省各開局鑄錢,錢背明著直省,字兼滿,漢,體重工良,直出嘉、隆之上,但銅

  之精美遠不及前,而價定每千值銀一兩,令民間完納錢糧,大約十分之中,銀居

  其七,以解邊錢居其三,以備支放,編諸會計由單,當官收納,于是錢價頓長,

  價至每千兌銀九錢有奇,民間日用文作一厘,謂之厘錢,公私便之。至十二年甲

  寅,四月,聞八閩之變,三吳錢價頓減,初猶五、六錢一千,后直遞減至三錢。

  積錢之家,坐而日困,典鋪尤甚,有司雖嚴禁曲喻之而不可挽。十五年以后,封

  疆漸寧,錢價以次漸長,十七、八年之間,每千價銀又兌至八錢七、八分及九錢

  二、三分,幾乎厘錢矣。二十年以后,私鑄復盛,錢復濫惡,每千所重,至惡者

  亦不過二、三斤,價猶值銀八錢外,其官局厘錢,每千價銀幾及一兩,甚有一兩

  另四分者,恐奸人收兌以為私鑄之計。若不嚴禁私錢,將來錢法之壞,有不可言

  者,當事所宜留心也。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上以私錢濫惡,疑錢局匠役私鑄射利,特逾中外地方官

  嚴禁,如有仍行使用者,不論錢數(shù)多寡,重則枷號畢,流徙尚陽堡,官不覺察者

  同罪,現(xiàn)今貿(mào)易小錢,限一月內(nèi)照銅價交于地方官收給。既而浙江武舉朱士英開

  壚私鑄,被參拿問,私錢頓賤,官錢每千幾值紋銀一兩二錢矣。二十六年后,私

  錢復漸流行,制錢價遂遞減。至二十八、九年間,每千不及值銀一兩。二十九年

  二月,私錢之禁復嚴,市中不復通用,積弊為之一洗,制錢每千價至紋銀一兩二、

  三分,庶幾復舊。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Powered by www.hnckw.cn ©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竹北市| 荆州市| 沙雅县| 丰原市| 宜宾市| 洪江市| 佛冈县| 石家庄市| 沈丘县| 苍南县| 泸溪县| 海淀区| 南丰县| 望谟县| 莲花县| 江津市| 文登市| 荔波县| 平乡县| 岫岩| 嘉禾县| 临江市| 长岭县| 罗田县| 浦东新区| 绥江县| 甘孜县| 玛多县| 福清市| 丁青县| 盐亭县| 延吉市| 宝坻区| 涿鹿县| 巴林右旗| 微山县| 邛崃市| 安丘市| 绍兴市| 曲沃县| 云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