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大義覺迷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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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攻擊先王的曾靜、張熙緝拿進京

 

  編者按:雍正于十三年八月病死,由其子弘歷嗣位,第二年,改年號乾隆。乾隆登基后不過一個多月,即下令逮捕曾靜、張熙進京。這個諭旨中,聲稱依據(jù)雍正處死呂留良的先例,即攻擊朕自身尤可原諒,攻擊父王的逆賊絕不允許存之于世上。那么乾隆當了皇帝后,亦絕不允許攻擊雍正的人活在世上。從這已看出,乾隆決心處死曾靜、張熙。但乾隆所說的理由決不是其真實思想,如果乾隆是效法雍正,那么又怎么能違背雍正寬大曾靜的做法呢?是很值得玩味的。

  【原文】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上諭。曾靜大逆不道,雖置之極典,不足蔽其辜,乃我皇考圣度如天,曲加寬宥。夫曾靜之罪不減于呂留良,而我皇考于呂留良則明正典刑,于曾靜則屏棄法外者,以留良謗議及于皇祖,而曾靜止及于圣躬也。今朕紹承大統(tǒng),當遵皇考辦理呂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靜之罪,誅叛逆之渠魁,泄臣民之公憤。著湖廣督撫,將曾靜、張熙即行鎖拿,遴選干員,解京候?qū)彛愕檬杩v泄漏。其嫡屬交與地方官嚴行看守,候旨。

  【譯文】

  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又諭:曾靜大逆不道,雖然被處極刑,但也不足以遮掩他的罪行,只是我父皇圣度如天,找理由加以寬恕罷了。曾靜的罪惡,不比呂留良小,而我父皇對呂留良則明正典刑,對曾靜卻施恩法外。是因為呂留良誹謗的議論涉及到皇祖了,而曾靜只涉及到了父皇。現(xiàn)在朕繼承大統(tǒng),應(yīng)當遵照父皇辦理呂留良案的例子,來處理曾靜的罪行,誅殺叛逆魁首,以泄臣民之公憤。特令湖廣總督、巡撫將曾靜、張熙立即進行鎖拿,挑選得力官員,押解進京,聽候?qū)徟校坏檬韬龇趴v和泄漏,其嫡親家屬交與地方官員嚴加進行看守,等候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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