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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會校

 

  一、本書以清嘉慶八年1803臥閑草堂刻本[簡稱臥本]為底本。 

  二、以下列各本為校本: 

  1、嘉慶咸豐間蘇州潘氏抄本[簡稱抄本]。 

  2、同治八年1869蘇州群玉齋活字本[過去分別稱為「蘇州書局本」、「群玉齋本」,實是同一版模不同版次的印本,正文文字完全相同,本書統(tǒng)稱蘇州群玉齋本,簡稱蘇本]。 

  3、同洽十三年1874上海申報館第一次排印木[簡稱申一本]。 

  4、光緒七年1881上海申報館第二次排印本[簡稱申二本]。 

  嘉慶二十一年1816清江浦注禮閣刻本和藝古堂刻本都是臥本的覆印本,除個別地方對臥本的空缺有填補外,版框、行格、文字與臥本都完全相同,于此統(tǒng)作說明,后不再出校。 

  三、以下列各本為參校本: 

  1、同治十三年1874齊省堂增訂本[簡稱齊本]。 

  2、光緒十二年1886經(jīng)徐允臨校閱過的上海寶文閣刊天目山樵評[其中每條夾批前引有儒林外史的有關(guān)正文,可資參校]。

  3、光緒年間上海徐允臨從好齋輯校本[簡稱從好齋輯校本]。 

  4、光緒十四年1888上海鴻寶齋增補齊省堂本[簡稱增補齊本]。 

  5、民國初上海商務(wù)印書館鉛印本[簡稱商務(wù)本]。 

  6、上海亞東圖書館鉛印標(biāo)點本,一九二二年第四版[簡稱亞東本]。 

  四、臥本雖是其后各本的祖本,但各本對臥本的誤刻、倒刻、漏刻各有所訂正。本書以各本同底本逐字對校比勘,采擷妥善的改乙刪增用以校正底本的訛舛衍奪。各校本都不能校正的,就以參校本校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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