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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大福
太行毛大福,瘍醫(yī)也[1].一日,行術歸,道遇一狼,吐裹物,蹲道左。
毛拾視,則布裹金飾數(shù)事[2].方怪異間,狼前歡躍,略曳袍服,即去。毛行,又曳之。察其意不惡,因從之去。未幾,至穴,見一狼病臥,視頂上有巨瘡,潰腐生蛆。毛悟其意,撥剔凈盡,敷藥如法,乃行。日既晚,狼遙送之。行三四里,又遇數(shù)狼,咆哮相侵,懼甚。前狼急入其群,若相告語,眾狼悉散去。毛乃歸。
先是,邑有銀商寧泰[3],被盜殺于途,莫可詰潔。會毛貨金飾,為寧氏所認[4],執(zhí)赴公庭。毛訴所從來,官不信,械之[5].毛冤極不能自伸,惟求寬釋,請問諸狼。官遣兩役押入山,直抵狼穴。值狼未歸,及暮不至,三人遂反。至半途,遇二狼,其一瘡痕猶在。毛識之,向揖而祝曰:“前蒙饋贈,今遂以此被屈。君不為我昭雪,回去榜掠死矣!”狼見毛被縶,怒奔隸。
隸拔刀相向。狼以喙拄地大嗥;嗥兩三聲,山中百狼群集,圍旋隸[6].隸大窘。狼競前嚙縶索[7],隸悟其意,解毛縛,狼乃俱去。歸述其狀,官異之,未遽釋毛。后數(shù)日,官出行,一狼銜敝履委道上[8].官過之,狼又銜履奔前置于道。宮命收履,狼乃去。宮歸,陰遣人訪履主。或傳某村有叢薪者,被二狼迫逐,銜共履而去。拘來認之,果其履也。遂疑殺寧者必薪,鞫之果然。
蓋薪殺寧[9],取其巨金,衣底藏飾,未遑收括,被狼銜去也。
昔一穩(wěn)婆出歸[10],遇一狼阻道,牽衣若欲召之。乃從去,見雌狼方娩不下。嫗為用力按捺,產下放歸。明日,狼銜鹿肉置其家以報之。可知此事從來多有。
據(jù)《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注釋”
[1]瘍(yáng陽)醫(yī):治療創(chuàng)傷腫毒的外科醫(yī)生。《周禮·天官·瘍醫(yī)》:“瘍醫(y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劀殺之齊。”
[2]金飾:金銀飾物。數(shù)事:數(shù)件。
[3]銀商:制造或販賣金銀飾物的商人。
[4]寧氏:據(jù)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寧”。
[5]械:刑具。這里作動詞用。
[6]圍旋:圍繞旋轉。
[7]狼竟前:此據(jù)二十四卷抄本,原無“狼”字。
[8]敝履:破鞋。
[9]蓋薪殺寧:此據(jù)二十四卷抄本,原本無“寧”字。
[10]穩(wěn)婆:接生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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