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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翠
王太常[1],越人[2].總角時,晝臥榻上。忽陰晦,巨霆暴作[3],一物大于貓,來伏身下,展轉(zhuǎn)不離。移時睛霽,物即徑出。視之,非貓,始怖,隔房呼兄。兄聞,喜曰:“弟必大貴,此狐來避雷霆劫也。”后果少年登進士,以縣令入為侍御[4].生一子,名元豐,絕癡,十六歲不能知牝牡[5],因而鄉(xiāng)黨無與為婚[6].王憂之。適有婦人率少女登門,自請為婦。視其女,嫣然展笑,真仙品也。喜問姓名。自言:“虞氏。女小翠,年二八矣。”與議聘金。曰:“是從我糠■不得飽[7],一旦置身廣廈,役婢仆,厭膏粱[8],彼意適,我愿慰矣,豈賣菜也而索直乎!”夫人大悅,優(yōu)厚之。婦即命女拜王及夫人,囑曰:“此爾翁姑[9],奉恃宜謹。我大忙,且去,三數(shù)日當(dāng)復(fù)來。”
王命仆馬送之。婦言:“里巷不遠,無煩多事。”遂出門去。小翠殊不悲戀,便即奩中翻取花樣[10].夫人亦愛樂之。
數(shù)日,婦不至。以居里問女,女亦憨然不能言其道路,遂治別院,使夫婦成禮。諸戚聞拾得貪家兒作新婦,共笑姍之[11];見女皆驚,群議始息。
女又甚慧,能窺翁姑喜怒。王公夫婦,寵惜過于常情,然惕惕焉,惟恐其憎子癡[12];而女殊歡笑,不為嫌。第善謔[13],刺布作圓[14],蹋蹴為笑。
著小皮靴,蹴去數(shù)十步[15],給公子奔拾之[16],公子及婢恒流汗相屬。一日,王偶過,圓■然來[17],直中面目。女與婢俱斂跡去[18],公子猶踴躍奔逐之。王怒,投之以石,始伏而啼。王以告夫人;夫人往責(zé)女,女俯首微笑,以手■床[19].既退,憨跳如故,以脂粉涂公子,作花面如鬼。夫人見之,怒甚,呼女垢罵。女倚幾弄帶,不懼,亦不言。夫人無奈之,因杖其子[20].元豐大號,女始色變,屈膝乞宥[21].夫人怒頓解,釋杖去。女笑拉公子入室,代撲衣上塵,拭眼淚,摩掌杖痕,餌以棗栗。公子乃收涕以忻[22].女闔庭戶,復(fù)裝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23];已乃艷服,束細腰,婆婆作帳下舞[24];或髻插雉尾,撥琵琶,丁丁縷縷然[25],喧笑一室,日以為常。
王公以子癡,不忍過責(zé)婦;即微聞焉,亦若置之。
同巷有王給諫者[26],相隔十余戶,然素下相能[27].時值三年大計吏[28],忌公握河南道篆[29],思中傷之。公知其謀,憂慮無所為計。一夕,早寢。女冠帶,飾汞宰狀[30],剪素絲作依髭[31],又以青衣飾兩婢為虞候[32],竊跨廄馬而出[33],戲云:“將渴王先生。”馳至給諫之門.即又鞭撾從人,大言曰:“我謁侍御王[34],寧渴給諫王耶[35]!”回轡而歸[36].比至家門,門者誤以為真,奔白王公。公急起承迎,方知為于婦之戲。怒甚,謂夫人曰:“人方蹈我之瑕[37],反以閨閣之丑,登門而告之。余禍不遠矣!”
夫人怒,奔女室,詬讓之[38].女惟憨笑,并不一置詞。撻之,不忍;出之[39],則無家:夫妻懊怨,終夜不寢。時冢宰某公赫甚,其儀采服從[40],與女偽裝無少殊別,王給諫亦誤為真。屢偵公門,中夜而容未出,疑冢宰與公有陰謀。次日早朝,見而問曰:“夜,相公至君家耶[41]?”公疑其相譏,慚言唯唯,不甚響答。給諫愈疑,謀遂寢[42],由此益交歡公。公探知其情,竊喜,而陰囑夫人,勸女改行[43];女笑應(yīng)之。
逾歲,首相免[44],適有以私函致公者,誤投給諫。給諫大喜,先托善公者往假萬金[45],公拒之。給諫自詣公所。公覓巾袍[46],并不可得;給諫伺候久,怒公慢,憤將行。忽見公子袞衣旅冕[47]、有女子自門內(nèi)推之以出。大駭;已而笑撫之,脫其服冕而去。公急出,則客去遠。聞其故,驚顏
如土,大哭曰,“此禍水也[48]!指日赤吾族矣[49]!”與夫人操杖往。女已知之,闔扉任其詬厲。公怒,斧其門。女在內(nèi)含笑而告之曰:“翁無煩怒。
有新婦在,刀鋸斧鉞,婦自受之,必不令貽害雙親。翁若此,是欲殺婦以滅口耶?“公乃止。給諫歸,果抗疏揭王不軌[50],袞冕作據(jù)。上驚驗之,其旒冕乃粱■心所制,袍則敗布黃袱也。上怒其誣。又召元豐至,見其憨狀可掬,笑曰:”此可以作天子耶?“乃下之法司[51].給諫又訟公家有妖人,法司嚴詰臧獲[52],并言無他,惟顛婦癡兒,日事戲笑;鄰里亦無異詞。案乃定,以給諫充云南軍[53].王由是奇女。又以母久不至,意其非人。使夫人探詰之,女但笑不言。再復(fù)窮問,則掩口曰:”兒玉皇女,母不知耶?“
無何,公擺京卿[54].五十余,每患無孫。女居三年。夜夜與公子異寢,似未嘗有所私。夫人異榻去,囑公子與婦同寢。過數(shù)日,公子告母曰:“借榻去,悍不還!小翠夜夜以足股加腹上,喘氣不得;又慣掐入股里。”婢嫗無不粲然。夫人呵拍令去。一日,女浴于室,公子見之,欲與偕;女笑止之,諭使姑侍。既出,乃更瀉熱湯于甕,解其袍■,與婢扶之入。公子覺蒸悶,大呼欲出。女不聽,以衾蒙之。少時,無聲,啟視,已絕[55].女坦笑不驚[56],曳置床上,拭體干潔,加復(fù)被焉。夫人聞之,哭而入,罵曰:“狂婢何殺吾兒!”女囅然曰[57]:“如此癡兒,不如勿有。”夫人益恚,以首觸女;婢輩爭曳勸之。方紛噪間,一婢告曰:“公子呻矣!”輟涕撫之,則氣息休休,而大汗浸淫[58],沾浹■褥[59].食頃,汗己,忽開目四顧,遍視家人,似不相識,曰:“我今回憶往昔,都如夢寐,何也?”夫人以其言語不癡,大異之。攜參共父,屢試之,果不癡。大喜,如獲異寶。至晚,還榻敝處,更設(shè)衾枕以覘之。公子入室,盡遣婢去。早窺之,則塌虛設(shè)。自此癡顛皆不復(fù)作,而琴瑟靜好,如形影焉[60].年余,公為給諫之黨奏劾免官,小有■誤[61].舊有廣西中丞所贈玉瓶[62],價累千金,將出以賄當(dāng)路。女愛而把玩之,失手墮碎,慚而自投。公夫婦方以免官不快,聞之,怒,交口呵罵。女忿而出[63],謂公子曰:“我在汝家,所保全者不止一瓶,何遂不少存面目?實與君言:我非人也。以母遭雷霆之劫,深受而翁庇翼[64];又以我兩人有五年夙分,故以我來報桑恩、了夙愿耳。身受唾罵,擢發(fā)不足以數(shù),所以不即行者,五年之愛未盈。今何可以暫止乎!”盛氣而出,追之已杳。公爽然自失[65],而悔無及矣。公子入室,睹其剩粉遺鉤,慟哭欲死;寢食不甘,日就贏瘁。公大憂,急為膠續(xù)以解之[66],而公子不樂。惟求良工畫小翠像,日夜?jié)捕\其下[67],幾二年。
偶以故自他里歸,明月已皎,村外有公家亭園,騎馬墻外過,聞笑語聲,停轡,使廄卒捉■[68];登鞍一望,則二女郎游戲其中。云月昏蒙,不甚可辨,但聞一翠衣者曰:“婢子當(dāng)逐出門!”一紅衣者曰:“汝在吾家園亭,反逐阿誰?”翠衣人曰:“婢子不羞,不能作婦,被人驅(qū)遣,猶冒認物產(chǎn)也?”
紅衣者曰:“索勝老大婢無主顧者[69]!”聽其音,酷類小翠,疾呼之。翠衣人去曰:“姑不與若爭,汝漢子來矣。”既而紅衣人來,果小翠。喜極。
女令登垣承接而下之,曰:“二年不見,骨瘦一把矣!”公子握手泣下,具道相思。女言:“妾亦知之,但無顏復(fù)見家人。今與大姊游戲,又相邂逅,足知前因不可逃也。”請與同歸,不可;請止園中,許之。公子遣仆奔白夫人。夫人驚起,駕肩輿而往,啟鑰入亭。女即趨下迎拜;夫人捉臂流涕,力白前過,幾不自容,曰:“若不少記榛梗[70],請偕歸,慰我遲暮[71].”
女峻辭不可。夫人慮野亭荒寂,謀以多人服役。女曰:“我諸人悉不愿見,
惟前兩婢朝夕相從,不能無眷注耳;外惟一老仆應(yīng)門,馀都無所復(fù)須。“夫人悉如其言。托公子養(yǎng)疴園中,日供食用而已。女每勸公子別婚,公子不從。
后年余,女眉目音聲,慚與曩異,出像質(zhì)之,迥若兩人。大怪之。女曰:“視妾今日,何如疇昔美?”公子曰,“二十余歲,何得速老。”女笑而焚圖,救之已燼。一日,謂公子曰:“昔在家時,阿翁謂妾抵死不作繭[72].今親老君孤,妾實不能產(chǎn),恐誤君宗嗣。請娶婦于家,旦晚侍奉公姑,君往來于兩間,亦無所不便。”公子然之,納幣于鍾太史之家[73].吉期將近,女為新人制衣履,赍送母所。及新人入門,則言貌舉止,與小翠無毫發(fā)之異。大奇之。往至園亭,則女亦不知所在。問婢,婢出紅中曰:“娘子暫歸寧,留此貽公子。”展中,則結(jié)玉■一枚[74],心知其不返,遂攜婢俱歸。雖頃刻不忘小翠,幸而對新人如覿舊好焉。始悟鍾氏之姻,女預(yù)知之,故先化其貌,以慰他日之思云。異史氏曰:“一狐也,以無心之德,而猶思所報;而身受再造之福者[75],顧失聲于破甑[76],何其鄙哉!月缺重圓[77],從容而去,始知仙人之情,亦更深于流俗也!”
據(jù)《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注釋”
[1]太常,官名,漢為九卿之一。以后各代設(shè)太常寺,置卿和少卿各一人,掌管宮廷祭犯禮樂等事。
[2]越:指令浙江地區(qū)。古越國建都于會稽(今浙江紹興),春秋末年越國滅吳,向北擴展,疆域有江蘇南部、江西東部、浙江北部等地區(qū)。
[3]巨霆:迅雷。
[4]以縣令人為侍御:從外任知縣調(diào)入朝廷為御史。清代稱御史為“侍御”。
[5]牝牡(pín—mǔ聘畝):雌雄,指男女性別。鳥獸雌性叫“牝”,雄性叫“牡”。
[6]與:據(jù)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於”。
[7]糠■(hé河):粗糲的飯食。|,米麥的粗屑。
[8]厭:通“■”,飽食。膏粱,肥脂與細糧,指美食。
[9]翁姑:公婆。
[10]奩(lián):此指閨中盛放什物的箱匣。
[11]笑姍:嘲笑。
[12]惕惕:耽心、憂慮。
[13]第,但。善謔(xuè血):善于戲耍玩笑。
[14]刺布作圓:縫布作球。刺,縫制,圓,球。
[15]數(shù)十步:據(jù)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數(shù)步”。
[16]紿,哄騙。
[17]■(hōng轟)然:形容踢球的聲音。
[18]斂跡:躲藏,藏身。
[19]■(wán玩):劃刻。
[20]杖:棒打。
[21]乞宥:求饒。宥,原諒。
[22]收涕以忻:止住眼淚而歡喜高興。
[23]“裝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及以下數(shù)句:這里是合寫他們所扮演的兩出戲。裝公子作霸王,指扮演西楚霸王項羽;下文寫小翠“乃艷服,束
細腰,婆婆作帳下舞“,指扮演虞姬;串演的是楚漢相爭時霸王和虞姬的故事。公子作沙漠人,指扮演發(fā)兵索取昭君的匈奴王;下文寫小翠”髻插雉尾,撥琵琶,丁丁縷縷“,指扮演王昭君!串演的是漢王昭君出塞和親的故事。
[24]婆娑:舞蹈的姿態(tài)。
[25]丁丁(zhēng—zhēng爭爭)縷縷然:形容彈奏琵琶所發(fā)出的連續(xù)不
斷的聲響。丁丁,形容聲音響亮。縷縷,形容聲細不絕。
[26]給諫:官名,給事中的別稱。明代給事中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侍從規(guī)諫、稽察六部弊誤等事。請代隸屬都察院。
[27]素不相能;向來不相容。
[28]三年大計吏:明清時,每三年對官吏舉行一次考績。對外官的考績稱“大計”,對京官的考績稱“京察”。
[29]握河南道篆;做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篆,官印。明代都察院下設(shè)十三道監(jiān)察御史,給予印篆,分區(qū)負責(zé)考察各該地區(qū)刑名吏治情況。《明史,職官志二》謂“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專諸內(nèi)外考察。故王給諫嫉妒而欲中傷王侍御。
[30]冢宰:周代官員,為六卿之首。明代以內(nèi)閣大學(xué)士為相,中葉啟多兼吏部尚書,故又稱吏部尚書為冢宰。
[31]素絲:白色生絲。濃髭(zī資):密集的胡須。
[32]虞候:宋時貴官雇用的侍從。此指侍衛(wèi)、隨員。
[33]廄(jiù舊)馬:指家中的馬匹。廄,馬棚。
[34]侍御王:侍御王先生,指王太常。
[35]給諫王:給諫王先生,指王給諫。
[36]回轡:回馬。
[37]蹈我之瑕,尋找我的過錯。瑕,玉的斑點,比喻缺點或毛病。蹈,據(jù)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盜”。
[38]詬讓:責(zé)罵。讓,責(zé)備。
[39]出:休棄。
[40]儀采服從:儀容、風(fēng)采、服飾和扈從。
[41]相公:此指上文所說的“冢宰”。
[42]寢:停止、中止。
[43]改行(xìng形):改變其所作所為。
[44]首相:也指上文所說的“冢宰”。
[45]善公者:與王公友善的人。
[46]覓中袍:尋找官服,擬穿戴出見賓客。巾袍,猶言冠服。
[47]袞(gǔn滾)衣旒(liú留)冕:此指穿戴帝王冠服。袞衣,皇帝所穿的|龍袍。旒冕,前后懸垂玉串的皇冠。
[48]禍水:漢成帝寵趙飛燕的妹妹合德。披香博士淖方成唾曰:“此禍水也,滅火必矣。”見《飛燕外傳》。照五行家的說法,漢朝得火德而興,因而說趙合德禍害漢室,如同水之滅火。后因稱敗壞國家的女性為“禍水”。
[49]指日赤吾族矣:不久就將誅滅我家全族。指日,不日,為期不遠。
赤族,全家族被殺。
[50]抗疏:上疏直陳。不軌:越出常軌,不守法度。《左傳·隱公五五》:“不軌不物,謂之亂政。”
[51]下之法司:把王給諫交付法司審理。明清時代,以刑部、都察院、
大理寺為三法司,負責(zé)審理重大案件。
[52]臧獲:奴婢。《荀子·王霸》:“如是則雖臧獲不肯與天子易勢1001業(yè)。”《注》:“臧獲,奴婢也。《方言》謂荊淮海岱之間,罵奴曰臧,罵婢為獲。或日,取貨謂之臧,擒得謂獲。皆謂有罪為奴隸者。”
[53]充云南軍,充軍到云南。充軍為古代刑罰。宋代把罪犯發(fā)配往軍內(nèi)或官作坊服勞役,明代則大都發(fā)配往邊遠駐軍服役,都叫充軍。
[54]擢:提升。京卿:清代對三品或四品京官的尊稱,或稱“京堂”。
這里指從侍御擢升為大常寺卿。
[55]絕:氣絕。
[56]坦笑:坦然而笑。
[57]囅(chǎn鏟)然:笑的樣子。
[58]浸淫:滲漬。
[59]沾浹:濕透。
[60]如形影焉:如影隨形,謂親密相伴。
[61]■(guà掛)誤:同“掛誤”,語出《戰(zhàn)國策·韓策》。此指官吏因公事受譴責(zé)。
[62]中丞:巡撫的別稱。明清時,巡撫兼帶副都御史銜,相當(dāng)于前代的御史中丞,故稱之為“中丞”。
[63]忿:據(jù)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和二十四卷抄本,原作“奮”。
[64]而翁:據(jù)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作“而公”。而,同“爾”
[65]爽然自失:語出《史記·屈原賈生列傳》,意謂深為內(nèi)疚。爽然,茫然。自失,內(nèi)心空虛。
[66]膠續(xù):指續(xù)娶。舊時以琴瑟諧和比喻夫婦,因此俗謂喪妻為斷弦,再娶曰續(xù)弦。《十洲記》謂海上鳳麟洲,多仙人,以鳳喙麟角合煎作膏,名“續(xù)弦膠”,能續(xù)弓弩的斷弦。后來因稱男子續(xù)娶為“膠續(xù)”或“鸞膠再續(xù)”。
[67]澆禱:酹酒祈禱。
[68]廄卒:馬夫。捉:抓住。■(kòng控):有嚼口的馬絡(luò)頭。
[69]索勝:總還勝過。
[70]榛梗:草木叢生,阻塞不通;喻隔閡,前嫌。
[71]遲暮:喻晚年。遲,晚。
[72]抵死:到老死;終究。不作繭,以蠶不作繭比喻婦女不能生育。
[73]納幣:下聘禮。見《青娥》注。太史:古史官。明清時,因修史之事歸于翰林院,因稱翰林為“太史”。
[74]玉■:玉飾,形為環(huán)而有缺口,古時常用以贈人表示決絕。《茍子·大略》:“絕人以■,反絕以壞。”
[75]再造:猶言再生。
[76]失聲于破甑(zèng贈):東漢孟敏荷甑而行,甑墮地破裂,孟敏不顧而去,認為“甑已破矣,視之何益”。見《后漢書·郭泰傳》。這里反用其意,借以指責(zé)王太常毫無涵養(yǎng),竟然惋惜已碎的玉瓶,詬罵對王家有再造之德的小翠。失聲,不自禁而出聲。甑,陶甑,古代炊器。
[77]月缺重圓:指小翠盛氣離開王家,后在園亭又與公子重新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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