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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賈后逼殺皇太子

 

  永康元年正月,太子遹見賈謐恃中宮驕貴,心有不平之意。

  賈謐聞知其怨己,乃讒于賈后曰:“今太子多蓄私財(cái)以結(jié)小人者,為賈氏故也,不如早圖之,免累三族。”后曰:“然!”

  乃使人召其妹賈午入宮,謂曰:“今聞人言太子欲結(jié)黨羽,要謀賈氏,吾須廢之,恨我未有親子,奈何?”午曰:“此事容易。娘娘可詐為有娠,待十月滿足,內(nèi)橐物產(chǎn)以瞞朝臣。妹今孕滿欲產(chǎn),權(quán)住宮中。倘若生男,娘娘認(rèn)為己子而撫養(yǎng)之,將來主器,有何不可?然后揚(yáng)太子遹之短而害之,則賈氏三族安若泰山也。”賈后大悅,曰:“此計(jì)甚妙,但吾妹生男方好。”

  于是詐為有娠,奏知惠帝。待十月足,午果生子,賈后冒為己生,養(yǎng)在宮中。朝野咸知為韓壽之子,而后借此朝夕圖謀害太子之計(jì)。

  當(dāng)左衛(wèi)瓘率劉卞知之,以告張華曰:“今皇后不仁,欲廢太子。太子若廢,天下誰歸?”華曰:“君欲如何?”卞曰:“東宮俊義如林,愿率精兵萬人,若得公命,皇太子因朝入錄尚書事,廢賈后于金墉城,兩黃門力耳!”華曰:“今天子當(dāng)陽,太子人子也,忽相與行,此是無君父而以不孝示天下也。雖能有成,猶不免罪,況權(quán)戚滿朝,威柄不一,成可必乎?”

  賈后探知?jiǎng)⒈逵麖U己,忙請(qǐng)賈午問計(jì)。午曰:“不可殺他,可升而出之。”于是,賈后以劉卞為雍州刺史。劉卞亦知事泄,乃自飲藥而死。賈后又問賈午曰:“今事急矣,宜害太子,你有何計(jì)?”賈午乃附賈后耳畔言計(jì)曰:“如此如此。”賈后曰:“此計(jì)甚善。”

  十二月,賈后詐稱惠帝不豫,使黃門官召皇太子司馬遹入宮。皇太子不知是計(jì),即入宮。賈后使人監(jiān)于別宮,使婢陳舞詐說圣上命賜酒三斤,逼盡飲之。太子推故不飲。陳舞稱帝所賜,安敢推?故太子只得飲訖,遂大醉。賈后即召黃門侍郎潘岳作誣太子謀為犯上之書,令屬草,使太子書之。太子大醉不醒,遂照草謄寫。其書曰:陛下宜自了;不自了,吾當(dāng)為了之。中宮亦宜速自了;不自了,吾當(dāng)手了之。與謝妃共安,克期而發(fā),掃除患害。

  其時(shí)太子醉迷,照草而寫之,字半不成,賈后使人補(bǔ)成之,令人扶太子回東宮去訖。次日早朝,惠帝幸式乾殿,賈后佯涕哭,將太子書呈與帝覽。惠帝大怒,召公卿諸王入內(nèi),以太子之書示之,曰:“太子不仁,其書如此,將欲弒朕,合當(dāng)賜死。”諸王公莫敢言者,惟張華曰:“此國(guó)之伏禍。自古帝王因廢黜正嫡,以致大亂也,愿陛下詳之。”裴頠曰:“可先檢校傳書者。”又請(qǐng)比校太子手書,恐有詐妄。諸王公議至日西不決,賈后懼事有變,忙上表曰:“太子雖不仁,且赦其死,免為庶人。”惠帝下詔從之。賈后使人將太子司馬遹并其子司馬霖、司馬臧、司馬尚皆幽于金墉城,又使人殺其母謝玖,霖尋亦卒。

  當(dāng)太尉王衍上表請(qǐng)離婚,詔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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