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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遺書
〖二程遺書〗二十五卷,《附錄》一卷。宋程顥(1032-1085)、程頤(1033-1107)撰,程門諸弟子記錄,朱熹編次。程顥、程頤卒后,其弟子如李□、呂大臨、謝良佐、游酢、蘇□、劉絢、劉安節(jié)、楊迪、周孚先、張繹、唐棣、鮑若雨、鄒柄、暢大隱諸人,皆記有其師講學(xué)語錄。但諸家語錄頗多散亂失次,且各以己意,無所統(tǒng)一。朱熹家藏舊本,皆著當(dāng)時記錄主名,語意承,首尾相貫,未經(jīng)后人之手整理,故其書最為精善。后來,朱熹在此本基礎(chǔ)上,以類訪求附益,大體依據(jù)所聞年月先后編次,并以“行狀”之屬八篇為《附錄》,,總成于南宋乾道四年(1168)。全書內(nèi)容系二程門入耳聞目見其師嘉言善行的記,故比較原始地反映了二程人性論、天理論、本體論、格物致知論等客觀唯心主思想體系。《遺書》中,卷一至卷十是“二先生語”,語下標“明”字為程顥語;標“正”字為程顥語,沒有標示的,則不知為誰所言。卷十一至十四為“明道先生,卷十五至二十五,為“伊川先生語”。在《遺書》中,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的命題,認為知識、真理的來源,只是內(nèi)在于人的心中,“當(dāng)處便認取,更不可外求”。此即是程顥的“天理論”。在人性淪上,程頤提出“氣質(zhì)之性”說,他分析“氣有善不善,性則無不善也”,“而有不善者,才”,“才稟于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賢,稟其濁者為愚”。程頤強調(diào)為學(xué)以窮理”為主,認為“天下之物皆能窮,只是一理”;“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這個“理”“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只是一個道”,從而強調(diào)“格物之理,不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并主張“涵養(yǎng)須用敬,進學(xué)在致知”的修養(yǎng)方法,目的在于“去人欲,存天理”,為名教綱常辯護。程頤所論,進一步豐富了“天理論”的內(nèi)容,又闡述了“格物致知”論,對“格物致知”論,程頤又進一步指出:“人之學(xué)莫大于知本末終始。”“致知在格物,則所謂本也,始也;治天下國家,則所謂末也,終也”。主張學(xué)者“窮經(jīng)將以致用”,“論學(xué)便須明理,論治便須識體”。程頤又認為寡婦再嫁是大逆不道,并且提出了“餓死事極小,失節(jié)事極大”(《遺書》卷二十二)的反動論斷。此書所記錄的內(nèi)容,皆為二程思想的核心部分,所以,研究二程理學(xué)思想體系,必從此編人手。書中所反映的二程思想,后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fā)展,世稱程朱學(xué)派。此書又名《河南程氏遺書》,單行本主要有《四庫全書》本;各種版本的《二程全書》均收錄此書,《全書》的主要版本有明成化十二年(1476)張瓚刻本,萬歷三十四年(1606)嘉興徐氏刻本及《西京清麓叢書》本、《四部備要》本等;1981年北京中華書局出版標點本,書名題《二程集》,內(nèi)收《遺書》,為今最佳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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