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儒家文獻資料匯編

首頁 經(jīng)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專題 今人新著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春秋質(zhì)疑

 

  〖春秋質(zhì)疑〗十二卷。明楊于庭撰。楊于庭字道行,安徽全椒人。萬歷八年(1580)進士,官至兵部職方司郎中,于經(jīng)無所不讀,著有《楊道行集》。此書主要為糾胡安國《春秋傳》之作。據(jù)楊氏自序,稱胡安國《春秋傳》議論有失偏執(zhí)處,對《左傳》、《公羊傳》、《□梁傳》的批評有失當(dāng)處,胡氏對《春秋》的傳解也有錯誤處,于《春秋》大義相合者有十分之七,不合者有十分之三,所以著此書以述其不合者。據(jù)此書《凡例》,有三不述,作者認為《胡傳》正確者不述,《胡傳》采《左傳》、《公羊傳》、《□梁傳》與《胡傳》駁三傳適當(dāng)者不述。有四述,作者認為《胡傳》有疑者述之,《胡傳》駁三傳有不當(dāng)者述之,義不系褒貶而其事可以證古今觸議論參述之,三傳與《胡傳》語殊,雖不系褒貶而有糾誤者述之。如《胡傳》謂“‘春王正月’乃以夏時冠周月”,楊氏引《禮記》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其祖”,證日至之為冬至,即知周以子月為正月。又如《胡傳》謂“經(jīng)不書公即位,為未請命于王”,楊氏則引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越四月,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成公八年:秋七月,天子使召伯來錫公命二例,證明錫命皆在即位之后數(shù)年或數(shù)月,可知前此之未嘗請命,而皆書即位,《胡傳》不可通。又如《胡傳》認為“從把先公”為昭公,昭公至是始得從把于太廟,楊氏認為季氏靳昭公不得從把事不見于三傳記載,至馮山始創(chuàng)此言,胡氏不免輕信。凡此之類,議論多精確可取。每公之后,皆有《附錄》,為闡發(fā)辨正經(jīng)傳之作。有萬歷二十八年(1600)刊本、《四庫全書》本。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Powered by www.hnckw.cn ©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株洲县| 广南县| 治多县| 江山市| 仁布县| 佛冈县| 德庆县| 布尔津县| 栾城县| 鄂尔多斯市| 潢川县| 芜湖县| 芮城县| 重庆市| 祁东县| 黔西| 光山县| 长海县| 弥渡县| 伊吾县| 梨树县| 天水市| 丹巴县| 庆云县| 东兴市| 荆门市| 四平市| 蓬莱市| 昂仁县| 穆棱市| 安多县| 固始县| 城市| 大连市| 香格里拉县| 呼伦贝尔市| 青川县| 静宁县| 宜州市| 托克逊县| 静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