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導航-儒家文獻資料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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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正辭

 

  〖春秋正辭〗十三卷。清莊存與(1719-1788)撰。元趙□《春秋》之學,謂《春秋》教有其法,即所謂屬辭比事者。以經傳反復相證,而得其可見者辨而釋之。著《春秋屬辭》十五卷。方氏宏識卓學,兼通五經,各有論述。讀趙□書頗覺其善,乃研括其條,正列其義,撰成是書,名曰《正辭》。凡“正奉天辭”第一,“正天子辭”第二,“正內辭”第三,“正二伯辭”第四,“正諸夏辭”第五,“正外辭”第六,正禁暴辭”第七,“正誅亂辭”第八,“正傳疑辭”第九。一篇一卷,唯“正內辭”為三卷,“正傳疑辭”只闕文一則。每篇皆詳論于前,然后別分子目,舉經文為綱,綱下各為小論。大旨本《公羊傳》及何邵公注,兼資二傳,通會群儒。雖偽《古文尚書》亦不廢棄。末二卷為《春秋》舉例,凡十條,則摘《公羊傳》文為綱,各為之論;又《春秋》指要十一條,即其全書之略例。是書主要以經傳相核,對《春秋》之大義予以究辨,其間多微言大義。涵濡圣真,執(zhí)權至道,非經生俗師所能言。然亦有推挹稍過之處。總而言之其條例賅括,甄綜精詳。實所謂宗圣尚賢,信古而不亂,其價值超過元趙《春秋屬辭》。有《味經齋遺書》本。 〖春秋正旨〗一卷。明高拱(1512一1578)撰。高拱字肅卿,河南新鄭人。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歷官編修、文淵閣大學士、吏部尚書等職。著有《高文襄公集》。作者有感于自宋以來,說《春秋》者穿鑿附會,使后人欲尊圣人而不知所以尊,欲明書法而不知所以明,于是推原經意,以訂其謬。全書僅六干字。首論《春秋》乃明天子之義,非以天子賞罰之權自居;次論托之魯史者,以其尚存《周禮》,非以其周公之后而假之;次論“王不稱天”為偶然異文,“滕侯稱子”為財王所黜,孔子無貶削天子、降封諸侯之義;次論“齊人歸鄆、□龜陰田”非孔子自書其功,深斥《胡傳》“以天自處”之非;次論《春秋》作于哀公十四年,為孔子卒之前一歲,適遇獲麟,因而書之經,非感麟而作麟,亦非應經而至;次論說經以左氏為長,胡氏為“有激而作”。《四庫全書總目》稱此書所論皆明白正大,足破說《春秋》者之痼疾。卷帙雖小,然多得經義,迥出諸儒之上。有明刊本、《四庫全書》本、《墨海金壺叢書》本、,《守山閣叢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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