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易新講義
〖周易新講義〗十卷。宋耿南仲(?—1129)撰。南仲字希道,河南開封人。元豐進士,政和中以禮部員外郎為太子右庶士,遷寶文閣直學士、在東宮十年。欽宗即位,擢尚書左丞。金人南下,南仲力主割地求和,與主戰(zhàn)派意見相左,又極力勸進徽、欽二帝北行,高宗對其不滿,南渡后被遷謫南雄。此書即耿氏侍講東宮,時所成,悉用象數(shù)之學拴釋《易理》,作者認為,為《易》之道,要在“無咎”,而所謂“無咎”,也就是要善于補正過失。主張悖于人情是小過悖于天道是大過。這些思想,表面看來是繼承了前人解《易》中的“無大過之旨”,實則不然,先儒闡述“無咎之旨”,主張知進退存亡還要不失其正,“天道”與“人道”并舉,‘如孔子《系辭傳》及《象傳》即有這樣的說解。而耿氏所講,則過于偏激,縱觀書中內(nèi)容,幾與黃老之學吻合矣。其極力倡導的天道不可違思想,無非是讓人們僅論是非,而不論禍福,所有這些,都與耿氏為政時所奉行的投降路線密不可分,或可說,耿氏講《易》,實際上就是他為政的理論基礎,故本書中的思想并不足取,但因其以象拴理,隨事議論、示戒,其中亦多有切實可用之辭,對《易》學的發(fā)展演變史有一的研究參考價值。有《四庫全書》本。
|
|
|
Powered by www.hnckw.cn ©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 江陵县| 铁力市| 香河县| 土默特左旗| 太谷县| 杨浦区| 丹阳市| 淮安市| 榆树市| 平山县| 达日县| 北安市| 申扎县| 通道| 合水县| 龙州县| 蓬安县| 九寨沟县| 深圳市| 兴山县| 澜沧| 班戈县| 海盐县| 沙河市| 盐津县| 浏阳市| 泗阳县| 大化| 沈丘县| 城市| 阳朔县| 泰州市| 宁远县| 锡林浩特市| 磴口县| 奉节县| 同江市| 郧西县| 台北市| 长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