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儒家文獻(xiàn)資料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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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句解

 

  〖周禮句解〗十二卷。宋朱申撰。朱申事跡毋得詳考,里藉亦不詳。考《江西通志》載有朱申,字繼宣,宋太學(xué)生。又查李心傳《道命錄》,有淳□十一年(1251)新安朱申序,結(jié)銜為朝散大夫知江州軍州兼管內(nèi)勸農(nóng)營田事。《四庫全書總目》疑其為兩人,云“不知此書誰所著也”。此書逐句解釋《周禮》。大略根據(jù)《注》與、《疏》,取義比較簡約。其中凡所見有與《注》、《疏》相異者,如太宰之職五曰貢賦,鄭《注》曰:賦,口率出泉也;貢,功也,九職之功所稅也。此書則改其曰:賦,稅也;貢,獻(xiàn)也。也有力主《注》、《疏》而曲為引證者,如大司徒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以下,則極力堅(jiān)守《注》&127;中半為附庸之說,&127;而不執(zhí)《孟子·五制》以疑《周禮》。至于對《注》、《疏》之疑而不能決者,如小司徒四丘為甸以下,《注》謂旁加之?dāng)?shù),乃治洫澮之?dāng)?shù)。大司樂圓鐘為宮以下,《注》謂天宮夾鐘,不用中呂等律,以其與地宮同位之類,則均缺而不載。雖循文詁義,無大發(fā)明,但較之宋儒動輒指斥前說等等,亦猶有可取之處。但序官為《周禮》之綱領(lǐng),作者以無暇詮釋為由,刊削而不載,頗乖體例,是其不足之處。此書幾乎為《周禮》全文作詮釋,其中又不強(qiáng)行滲入自己的主張,態(tài)度平和,言辭簡約,故此編實(shí)有啟蒙讀物的性質(zhì),堪有普及之功;同時(shí),亦反映了宋儒研治《周禮》的又一種方法。傳本有《通志堂經(jīng)解》本及《四庫全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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