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儒家文獻(xiàn)資料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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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說

 

  〖易說〗六卷。清惠士奇(1671-1741)撰。此書雜釋卦爻,專宗漢學(xué),以象為主。其說解,多引《老子》、《莊子》思想以為證據(jù),認(rèn)為莊周精于《易》,善道陰陽,后儒說《易》者皆所不及;對(duì)于王弼《易》說;士奇多有批駁,或者指斥其為臆說;對(duì)于虞翻,土奇亦認(rèn)為其說《易》過傷于工巧,故穿鑿最多。說解中對(duì)緯書材料有所取用,并以為緯書不可盡廢。在剖析卦例時(shí),多引證史實(shí),不作玄理空談,注意闡明古字古義。如舉“鶴鳴于九皋”為例,“皋”古為“澤”字,“澤”為陰,故曰“鶴鳴于陰”。《毛傳》、鄭《箋》皆作‘□’,后人誤為“皋”,失其義,學(xué)者但知“皋”而不知“□”,“皋”,“□”二字以相似而相亂。又如釋“□簡”,謂心之靈,《莊子》中有“靈□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句,后來,“□”誤為“□”,雖司馬彪、陸德明博極群書,而皆不知其誤。如此之類,頗多個(gè)人見解,并發(fā)前儒所不及,對(duì)探討經(jīng)文本意有一定的借鑒意義。由于全書征引極博,故說解時(shí)亦不免稍失于雜,如釋訟卦,引荀爽說訟之言兇也,則以丹朱之“囂訟”為“囂兇”。又如釋“弟子輿尸”,引《左傳》“彘子尸之”,以“尸”為軍中元帥。至于釋“觀國之光”,弓《聘禮》“請(qǐng)觀”及《左傳》“季札觀樂”、“韓宣子觀書”以證“觀國”。諸如此類,則皆失之過拘。傳本主要有《四庫全書》本以及《皇清經(jīng)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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