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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靈寶玉 (正面) 莫失莫忘 仙壽恒昌 (反面) 一除邪崇 二療冤疾 三知禍福 [說明] 通靈寶玉本是補天之余的頑石,因向往人世繁華,經仙僧“大展幻術”,“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又鐫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夾帶著它投了胎,成了賈寶玉落草時銜著來、以后一直掛在脖子上的美玉。關于通靈玉,前此曾多次寫到,但都未詳述,現(xiàn)在因寶釵要“細細的賞鑒”,才對它作了詳盡的正面介紹。吉讖,希望將來能應驗的吉祥語。 [鑒賞] 通靈玉即石頭,是曹雪芹虛擬的小說的作者,小說也就被虛構成是石頭入紅塵所經歷見聞的故事。石頭是隨伴著賈寶玉的,所以實質上也等于是賈寶玉所經歷的故事。 那么,為何不干脆直接虛構成作者是賈寶玉,而要轉個彎假托是他身上掛的石頭呢?這兩者有什么不同嗎?有的。至少有一點不同是很明顯的:如果明白宣稱小說是賈寶玉講的自己經歷見聞的故事,那么凡寶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寫了,如同以第一人稱寫的小說、日記體小說那樣,這限制是很大的,創(chuàng)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頭就不同了,它既是神奇的、“通靈”的,當然就什么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場的、暗中發(fā)生的、甚至只在心里想的。這樣,就可以很自由地表達,與通常第三人稱寫的小說毫無區(qū)別了。此外,不讓賈寶玉充當作者恐怕還有個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愿別人(哪怕是知內情的人)將自己混同于他創(chuàng)造的人物賈寶玉。 但石頭與寶玉又形同一體,被視作“命根子”,則仙僧所鐫之字也必然是切合寶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誡語,也就是說若能如此就會吉祥。那么,實際上是悲劇人物即不祥的賈寶玉,是否不慎“失”掉過玉呢?是的。據(jù)脂批提示,后半部原稿有“誤竊”、“鳳姐掃雪拾玉”、“甄寶玉送玉”等情節(jié),看來還真的失掉過,只是詳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還是現(xiàn)實的合乎情理的寫法,與續(xù)書所寫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蹤,致使寶玉迷失本性成了瘋癲不一樣。 其次是通靈玉背面的三句話。前兩句“除邪祟”、“療冤疾”,我們在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中可以讀到。寶玉、鳳姐被人施邪術臨危,經癩僧將通靈玉持誦使之靈驗,轉危為安。至于“知禍福”,似可從上一首詩“堪嘆時乖玉不光”句看出,這不是玉能知禍而不現(xiàn)光澤嗎?有一點應指出,此類非現(xiàn)實的情節(jié),不到必要時作者是不寫的,所以全書中極少有,縱然偶爾寫到,也總帶某種象征性。甲戌本回末總評云:“通靈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見(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見,何得再言。”),卻又不靈,遇癩和尚、跛道人一點方靈應矣!寫利欲之害如此!”續(xù)書似乎對神秘之事特感興趣,第一百十五回寫寶玉又病危,眼看無望,又有和尚送通靈玉來將他救活,如此不嫌重復地效顰前半部情節(jié),實屬無謂,也完全不符合脂批所說原稿寫“通靈玉除邪”“只此一見”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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