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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篇 可貴而又不足
麝月 張愛玲極度憎惡高鶚偽續(xù),以最“激烈”的語言痛斥之,是她文學(xué)、文化修養(yǎng)和審美天賦都高出俗流的鮮明證據(jù)。與此同時,她又表示了《紅樓》未完是人生一大恨事。這二者并合在一起——其實是事情的“正”“反”兩面,就使她走上“探佚”之路,這是一條鐵定的規(guī)律,是“身不由己”的強(qiáng)烈愿望與“戰(zhàn)斗”。 她因見脂批提到曾有“獄神廟”五六稿,為借閱者迷失,十分嘆恨,于是她便想坐“時間飛機(jī)”到那借閱者家將迷稿“搶回來”!這句詩人之言足以令人想見她的言談風(fēng)度。 所以,她的“夢魘”之最末一章,實即我們多年來致力倡導(dǎo)的紅學(xué)分支專科“探佚”之學(xué),蓋非此無從理解雪芹的真《紅樓》、真意旨、真精神,亦即非此不能徹底清除高續(xù)的影響——即把一部至崇至偉的絕作給“庸俗化了”(張愛玲用語),變成一本“三角戀愛”的“小悲劇”,惑亂人們的耳目和心神。 她對“探佚”下了功夫,但因受到別家誤說的干擾,加上她自己的若干誤讀誤會,遂致貢獻(xiàn)未能甚多甚大,是紅學(xué)史上一個不小的遺憾——因為她是最有能力、最可以作為更好些的探佚人才。 她在這方面的重要見解講起來似乎不是多么新鮮豐富,也許她對別人的研究論點(diǎn)同意的即不再重復(fù),是其一因。所以略述其不太為人習(xí)知的幾點(diǎn),聊見一斑—— 第一是她認(rèn)為賈家獲罪抄家,先前主因是東府而非西府。證據(jù)是賈珍曾接待江南甄家的來人,私移財物。后來才變成以榮府為主犯。 第二是賈環(huán)篡奪了寶玉的“世襲權(quán),”騰達(dá)榮耀了一番。但結(jié)局也不美妙。 第三是榮府抄沒似只限財物;至于府第、花園,俱未沒收充公。證據(jù)是鳳姐“掃雪拾玉”的情節(jié),明明仍在“穿堂”,還是老院。大觀園只是淪落為荒涼凄寂之境,亦仍未動歸屬。 第四是襲人別嫁后,如何囑寶玉,留下了麝月始終伴從,而寶玉的出家,是全書結(jié)束的前一刻,亦非由于“看破紅塵”之故。 第五是她以為寶玉為僧后又與襲人意外睹面相逢,各自仆倒于雪地中,是可能符合原著的。 此外,她對那么多的女兒的結(jié)局命運(yùn),便很少話及。 以上數(shù)端給我的印象是:她對家亡這一主題注意討究,而對人散另一主題則并未十分關(guān)切。 我自己的看法可以略為補(bǔ)充的也不妨順便記于此處,以供思索。 第一,如依她所考,寧府方是抄家主犯,這與秦可卿的喪殯內(nèi)幕恐有重要關(guān)系。 第二,甄家私移的“財”,絕不是一般的金銀珠翠等物,而是“先朝”老皇帝、義忠親王老千歲(胤礽以及長子弘皙)的重要手跡(如密旨,如密奏折上的批示,其它重要政治文獻(xiàn)、遺物、賜物、封誥……)。 寶玉的“世襲”,號稱被篡,其實是寶玉不屑功名利祿,自愿放棄——走上另一路途。 她的“探佚”有貢獻(xiàn),也受局限——被另一專家的論點(diǎn)影響了不小,受到干擾,因而減低了成績“分?jǐn)?shù)”。 總的精神境界在哪個層次?她未說清,也看不甚明白。是一可惜的缺陷。 詩曰: 探佚原來比探驪,聰明自作自標(biāo)奇。 受他影響良堪惜,難掩才人好見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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