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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節(jié) 西山文字在,焉得葬通州(2)

  (三)甲申說。雪芹卒于甲申年,雖是胡適1922年最早說過的,但他僅據(jù)敦誠挽詩詩題后所注“甲申”字樣判斷,后來因見甲戌本批語便放棄了。八十年代初再次提出曹雪芹卒于甲申年(1764年2月2日為陰歷正月初一)的是香港梅挺秀。他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對甲戌本該脂批作了新的解說,解決了脂批所述(其實是出于誤解)與現(xiàn)存史料之間的矛盾,因而是一個極重要的發(fā)現(xiàn),應(yīng)視為與胡適無關(guān)的新說。此說得徐恭時等贊同,因其言之成理,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現(xiàn)試雜愚見略加申述。

甲戌本的底本文字是現(xiàn)存諸本中最早的。但甲戌本過錄較遲,它把后十幾年中續(xù)加的一些脂批,多數(shù)經(jīng)刪除署名、年月后,也同時過錄了。開頭幾回的批語特別多,因地位擁擠而又常常出現(xiàn)將兩條應(yīng)分開的批語連抄在一起的錯誤。如第一回甄士隱“親斟一斗為賀”句旁有夾批云:“這個‘斗’字莫作‘升斗’之‘斗’看。可笑。”其實,“可笑”二字是另一個人不同意批語前面這句話的說法而加的批語,應(yīng)分開而沒有分開。又如第二回“后一帶花園子里”的夾批:“‘后’字何不直用‘西’字。恐先生墮淚故不敢用‘西’字。”很顯然,這句也應(yīng)分成兩條,是后批者在回答前批者。我們要討論的那條提到雪芹逝世的脂批,也屬此類情況,只是過錄者把該分的連在一起而反把該連在一起的給分開了。現(xiàn)以愚見校讀其文如下: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淚哭成此書。——壬午除夕。

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余嘗哭芹,淚亦待盡,每意覓青埂峰再問石兄,奈不遇癩頭和尚何?悵悵!今而后,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書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八月淚筆。

前一條是批作者題詩“誰解其中味”的,聯(lián)系其“一把辛酸淚”語來回答。意思說,能解者怕不多吧,只有像作者那樣歷盡辛酸、又能流著淚把這一番經(jīng)歷寫成書的人,才有可能真正的解味。語言是機智的,感情比較平靜。后一條批語則完全是痛悼雪芹、脂硯的相繼去世,終使此奇書成了殘編,又不能再起作者于地下而問個究竟,遂生“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以彌補此大憾恨的幻想,情緒是十分激動的,從“淚筆”二字亦可見。二批語絕不應(yīng)相混。

兩條批語都是畸笏叟加的,只是批的時間不同。他署年月的后期批語甚多,尤其是壬午、丁亥兩年。從壬午之批看,署為“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孟夏雨窗”、“壬午九月”、“壬午重陽”等等,不計這條“壬午除夕”在內(nèi),已多至42條,且形式上短短一句話即署年月或名號的也不少。如“數(shù)字道盡聲勢。——壬午春,畸笏老人”,“實表奸淫尼庵之事如此。——壬午季春”,等等。所以沒有理由不認為“壬午除夕”也像“壬午重陽”之類那樣是批語所署的年月。

反之,若連下作“壬午除夕,書未成,芹為淚盡而逝”,把“壬午除夕”當作這一句的時間狀語,推敲起來,便存在著一些問題:1.整個句式就與今人寫白話文喜歡用較多的狀語、定語的習慣一樣了,而古文一般不如此行文。2.更主要的是時間狀語加不加在開頭,所表達的意思很不一樣。沒有這個狀語,是此書尚未成完璧,雪芹就逝世了的意思。“淚盡”是泛說其一生辛酸之事多。這是完全符合實際情況的。倘有這個狀語,則是連上說雪芹是一直在用辛酸之淚寫此書,寫到壬午除夕那天,還沒有將此書寫完,他就死了。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雪芹死前數(shù)月,因喪子感傷成疾,不能寫書,自不待言。自甲戌(1754)之前,他寫完此書(寶玉出家回叫《懸崖撒手》、末回是《警幻情榜》),將書稿交脂硯等人抄閱加批后,因有五、六稿在譽清時被借閱者遺失而無法抄出后半部,此后就一直懷著懊喪和僥幸之心在等待找回失稿而沒有及時去重寫和補全那些殘缺部分,致使造成如此重大的遺憾。甲戌重評后的諸本,雖有許多個別文字上的差異,但均非經(jīng)作者之手修改的,這只要看諸本因漏抄了甲戌底本上第一回四百二十余字,使原來石頭羨慕塵世榮華、苦求二仙攜帶他下凡的情節(jié),變成僧道主動要帶石頭下凡而居然沒有發(fā)現(xiàn)有什么問題,這就足可證明作者自己根本沒有再審改過已寫成的書稿。因為,說他死前一直在寫書是不符合實際的。3.甲戌本脂批一般是刪署名、年月的。但偶爾也有未刪的,如第十三回有松齋、梅溪二名,或因其非主持批書的脂硯、畸笏自己而予以保留的。署年月的有第一回的一條夾批,留著“丁亥春”字樣,我以為與“壬午除夕”一樣,是屬于漏刪的。此外,僅有的一條可認為是有意保留的,那就是此條末了的“甲申八月淚筆”,因為這年月有著紀念意義:甲申初雪芹逝世,幾個月后(八月之前)脂硯又相繼死去,畸笏批語說的正是此二事,故用“淚筆”這兩個不輕易下的字。甲戌本此條除過錄中分合有誤外,也有錯字,如“癩”訛作“獺”、“幸”訛作“本”;其所署“甲午八日”正是“甲申八月”的訛寫,當從靖藏本中有“夕葵書屋石頭記卷一”字樣的另紙所錄此批的文字校正。證之以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的一條畸笏批語,時間上完全合榫:“前批知者寥寥,不數(shù)年,芹溪、脂硯、杏齋諸子皆相繼別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寧不痛殺!”與《紅樓夢》關(guān)系最密切的四人——一個作者和三個主要合作者,到甲申八月時,已只剩下畸笏、杏齋二人;再三年,到丁亥夏,連杏齋也已去世,“只剩朽物一枚”了。可見,甲戌這條脂批既已標明“甲申”是傷悼“一芹一脂”之年,當然“壬午除夕”四字更不可能是用來記雪芹“淚盡而逝”的時間狀語了。

總之,種種事實都證明曹雪芹癸未年還活著,他不可能死于壬午除夕,而是死在壬午除夕的一年之后,即甲申年初。“墓石”之偽造欺世者,因只摸了一下紅學皮毛,聞有壬午之說,而不知其他,遂鑿上“壬午”二字以附會之,殊不知恰好是這二字使他露出了作偽的馬腳。二、曹雪芹死前沒有離開過西郊的居處

“墓石”在張家灣出現(xiàn)后,人們有種種揣測。特別是那塊既非墓碑又不像墓志銘的石頭是如此之不像樣和不合乎常規(guī),于是想象曹雪芹大概最后已窮極潦倒,迫于生計,不得不移居張家灣,投靠那里的什么親友;或者說因為借貸甚多,年關(guān)將近,為避催討,只好跑到張家灣去躲債,結(jié)果貧病交加,猝死在那里,等等。但這些情況,實際上都是不可能發(fā)生的。

曹雪芹晚年從北京城內(nèi)移居西郊,確切的時間雖還沒有考出,但估計他在西郊住了大約十年左右。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

敦誠在喜峰口替他父親瑚做松亭關(guān)征稅的差使,寫《寄懷曹雪芹》詩時,雪芹早搬到那里住了。因而詩中有“感時思君不相見,薊門落日(指雪芹居處)松亭樽(指自己所在)”之語,又有“于今環(huán)堵蓬蒿屯”、“不如著書黃葉村”等句。此后,直到雪芹逝世,敦氏兄弟、張宜泉等一些朋友,始終和他保持著詩酒交往。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到次年:雪芹離別在京諸友后,張宜泉作《懷曹芹溪》詩,有“似歷三秋闊,同君一別時。懷人空有夢,見面尚無期”等語。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敦敏作長句記“別來已一載余”的雪芹回京后,在明琳的養(yǎng)石軒相遇呼酒話舊事。后又寫了《題芹圃畫石》詩。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敦敏、敦誠贈雪芹及親自去西郊拜訪他的詩,現(xiàn)存就有三首。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即“墓石”上所鑿的卒年)雪芹在敦誠家西園興高采烈地看其“小部梨園”演出敦誠改編的《琵琶行傳奇》,還寫了一首七律作題跋,現(xiàn)存“白傅詩靈應(yīng)喜甚,定教蠻素鬼排場”一聯(lián)。又張宜泉《題芹溪居士》詩,據(jù)吳恩裕考,也作于是年三月。又在壬午年的一個“朝寒襲”的深秋早晨若雪芹果死于當年除夕,則此時正該是“伊子殤,因感傷成疾”的時候,敦誠“遇雪芹于槐園”,作《佩刀質(zhì)酒歌》,述得酒后“雪芹歡甚”情景,有“曹子大笑稱快哉!擊石作歌聲瑯瑯”等句。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仲春:敦敏作《小詩代簡寄曹雪芹》,邀其前來賞春飲酒。

乾隆二十九年甲申(1764年)初春:敦敏作《挽曹雪芹》詩。同年或次年春夏間,張宜泉作《傷芹溪居士》詩。

乾隆三十年乙酉(1765)暮春:敦敏作《河干集飲題壁兼吊雪芹》詩。

總之,曹雪芹最后六七年的生活軌跡,在他友人的詩文中,是可以看得比較清楚的。

雪芹西郊居處,是一個近山傍水、叢林曲徑、極幽僻優(yōu)美的山村。其友人寫到它的詩句,除稱“黃葉村”外,尚有“滿徑蓬蒿老不華”、“日望西山餐暮霞”、“碧水青山曲徑遐,薜蘿門巷足煙霞”、“野浦凍云深,柴扉晚煙薄。山村不見人,夕陽寒欲落”、“寂寞西郊人到罕,有誰曳杖過煙林”、“廬結(jié)西郊別樣幽”、“門外山川供繪畫,堂前花鳥入吟謳”等等,可知與張家灣一帶一片平曠的地勢環(huán)境截然不同。而這些環(huán)境描寫又前后始終一致,其中多數(shù)詩句還是在辛巳、壬午年(若按“墓石”所刻,該是最后兩年)寫的,根本沒有絲毫遷徙到北京以東的通州去居住的跡象。倒是張宜泉《傷芹溪居士》詩也可證明曹雪芹死前并沒有離開過西山。大概張宜泉聞噩耗比敦誠兄弟要遲,沒有趕得上在行殯葬之禮時寫一首挽詩,但他平時與雪芹倒有“一別三秋”的深厚情誼,故于春夏之間特地再去西郊雪芹故居看看,或者也借此探望慰問亡友的家屬(寡妻)。只見門前池草曉露,室內(nèi)琴囊劍匣,物是人非,觸景傷心。詩云:

謝草池邊曉露香,懷人不見淚成行。

北風圖冷魂難返,白雪歌殘夢正長。

琴裹壞囊聲漠漠,劍橫破匣影。

多情再問藏修地,翠疊空山晚照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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