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xué)導(dǎo)航 窺園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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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園先生自定年譜

 

  Ⅰ年歷

  Ⅱ歲數(shù)

  Ⅲ記事

  Ⅳ離臺以前臺灣大事

  Ⅰ清咸豐五年乙卯(一八五五)

  Ⅱ一歲

  Ⅲ十月初五日子時,先生生于臺灣府城西定坊武館街。

  Ⅳ林房、王獅謀反。

  美艦于臺灣近海發(fā)見海底火山。

  Ⅰ六年丙辰(一八五六)

  Ⅱ二歲

  Ⅳ美艦入基隆。

  Ⅰ七年丁巳(一八五七)

  Ⅱ三歲

  Ⅲ四弟南雅生。

  Ⅳ戴萬生反。

  日本動討略臺灣之議。

  Ⅰ八年戊午(一八五八)

  Ⅱ四歲

  Ⅳ海盜黃位犯基隆。

  英人與臺灣政府訂約購買樟腦。

  Ⅰ九年己未(一八五九)

  Ⅱ五歲

  Ⅲ適諸兄出就外傅,先生涕泣欲從之;父特齊公乃為開發(fā),教以唐詩,便能成誦。

  Ⅰ十年庚申(一八六0)

  Ⅱ六歲

  Ⅲ遷居于南門東安坊馬公廟,辟住宅四圍空地為窺園。

  十月初五日,特齊公歿。

  從陳良玉先生受業(yè)。

  Ⅳ普魯士船額魯伯號攻擊南部生番,被沉。

  依天津條約,開安平、打狗、淡水、基隆港為商埠。

  八月,颶風(fēng),降咸雨。

  十月,淡水地震。

  Ⅰ十一年辛酉(一八六一)

  Ⅱ七歲

  Ⅲ從許鳳儀先生受業(yè)。

  Ⅳ設(shè)全臺厘金局,歸臺灣道管轄。

  Ⅰ同治 元年壬戌(一八六二)

  Ⅱ八歲

  Ⅲ從鄭永貞先生受業(yè)。

  施行全臺團(tuán)練。

  Ⅳ淡水大地震,五月大震。

  Ⅰ二年癸亥(一八六三)

  Ⅱ九歲

  Ⅲ從葉崇品先生受業(yè)。

  Ⅳ開采基隆煤礦。

  Ⅰ三年甲子(一八六四)

  Ⅱ十歲

  Ⅰ四年乙丑(一八六五)

  Ⅱ十一歲

  Ⅳ 英人鼓吹種植臺灣茶葉。

  Ⅰ五年丙寅(一八六六)

  Ⅱ十二歲

  Ⅲ英多夫艦在南岬附近被生番襲擊。

  Ⅰ六年丁卯(一八六七)

  Ⅱ十三歲

  Ⅳ美船魯阿號漂泊至臺灣南岸,船員為土番殺害。美領(lǐng)事向清廷交涉,由番目謝罪了事。

  英遣二艦襲南岬附近之番人。

  許外國人入臺灣內(nèi)地采買樟腦。

  十一月,雞籠頭大地震,金包里沿海山崩、海漲,人民財產(chǎn)損害甚鉅。

  Ⅰ七年戊辰(一八六八)

  Ⅱ十四歲

  Ⅳ洋人米利斯請開拓南澳番地。

  頒布臺灣鹽制,設(shè)鹽務(wù)總局及屬機(jī)關(guān)。

  Ⅰ八年己巳(一八六九)

  Ⅱ十五歲

  Ⅳ安平洋商與安平協(xié)練兵弁沖突,英遣兵襲赤崁城。

  Ⅰ九年庚午(一八七0)

  Ⅱ十六歲

  Ⅲ就童子試,伯父亦輝公喜曰:『讀書種不絕矣』!

  Ⅳ「淡水廳志」成。

  「北郭園全集」刻成。

  公許開采基隆煤礦。

  Ⅰ十年辛未(一八七一)

  Ⅱ十七歲

  Ⅳ林豪之「淡水廳志訂謬」成。

  琉球人民漂泊至臺灣東岸,為牡丹社生番害殺五十四人。

  設(shè)臺北府。

  Ⅰ十一年壬申(一八七二)

  Ⅱ十八歲

  Ⅳ設(shè)基隆海防同知于基隆港,管理煤業(yè)。

  日本樺山資紀(jì)著手入臺灣內(nèi)地探險。

  日本初派領(lǐng)事至中國,以福州領(lǐng)事兼理廈門、淡水事務(wù)。

  八月,澎湖暴風(fēng)、降咸雨,人民饑?yán)М惓!?BR>
  Ⅰ十二年癸酉(一八七三)

  Ⅱ十九歲

  Ⅲ時有從商意,隨二兄炳耀往大穆降學(xué)鹺務(wù)。詔安謝憲章先生見其文,極為嘉許,勸再就學(xué);乃從先生受業(yè)二年。

  Ⅳ日本因前年臺灣生番殺害琉球人事,時派全權(quán)大使向清廷交涉,不得要領(lǐng)。

  日本備中小田縣漁民漂泊至臺灣東部之成廣澳,被番人劫掠。

  Ⅰ十三年甲戌(一八七四)

  Ⅱ二十歲

  Ⅳ日本西鄉(xiāng)從道率征臺軍攻臺灣,清政府承認(rèn)賠償日本損失,始遣歸。

  沉葆楨請于臺灣分南、中、北三路兵,進(jìn)攻番地,開山筑路。廷議照辦,設(shè)「團(tuán)練總局」。

  Ⅰ光緒 元年乙亥(一八七五)

  Ⅱ二一歲

  Ⅳ設(shè)卑南廳、恒春縣、淡水廳、新竹縣,改噶瑪蘭縣為宜蘭縣。春、冬二季,以福建巡撫分駐臺灣。

  解人民入番地之禁。

  淮軍提督唐定奎討?yīng){頭社生番,不利。

  Ⅰ二年丙子(一八七六)

  Ⅱ二二歲

  Ⅲ二兄炳耀卒。

  Ⅳ「訓(xùn)番俚諺」成。

  建鳳山試院。

  討太魯閣生番。

  Ⅰ三年丁丑(一八七七)

  Ⅱ二三歲

  Ⅲ吳樵山公卒。

  Ⅳ恒春縣周有基等探紅頭嶼。

  Ⅰ四年戊寅(一八七八)

  Ⅱ二四歲

  Ⅲ廣儲東里林家聘為教師,修金百元。

  謝憲章先生卒于是年端陽日。

  設(shè)教「聞樨學(xué)舍」。

  Ⅳ獎勵番民之撫育及番地之開墾。

  討伐臺東加利苑及阿眉生番。

  Ⅰ五年己卯(一八七九)

  Ⅱ二五歲

  Ⅲ入邑庠,撥府學(xué)第二名。

  Ⅳ建淡水縣儒學(xué)。

  「臺灣地輿圖」成。

  「化番俚諺」成。

  Ⅰ六年庚辰(一八八0)

  Ⅱ二六歲

  Ⅲ科考、歲考均列一等。

  Ⅳ建臺北府儒學(xué)考棚及登瀛書院。

  討伐水沙連化生番。

  Ⅰ七年辛巳(一八八一)

  Ⅱ二七歲

  Ⅲ娶吳樵山公三女慎為室。先是,樵山公于友處見先生書法,亟賞其美,贈以黃山谷「梨花帖」。臨終,遺命以三女嫁之。

  Ⅳ改「團(tuán)練總局」為「培元總局」。

  討伐臺東平埔生番。

  七月,澎湖暴風(fēng)、降咸雨,滿野如洗。

  Ⅰ八年壬午(一八八二)

  Ⅱ二八歲

  Ⅲ蔡綺卿部郎聘教授,修金三百元;合書院膏伙,約得四百元。

  Ⅳ臺北城修竣。

  Ⅰ九年癸未(一八八三)

  Ⅱ二九歲

  Ⅳ科試一等。

  六月,母藍(lán)氏卒。當(dāng)暑,入山覓穴。至十月間,始葬于二甲灣仔坪。葬時與吳姓興訟,蒙臺灣縣沈江梅司馬微服往勘,堂結(jié)息案。

  Ⅰ十年甲申(一八八四)

  Ⅱ三十歲

  Ⅲ長男叔酉(贊書)生。

  甲申以前存七絕五首、五絕四首、七律二首、五古一首,計十二首。

  Ⅳ討伐率芒生番及東勢角方面之北勢番。

  法軍封鎖臺灣島。

  改「培元總局」為「團(tuán)練總局」。

  頒行「漁團(tuán)制」。

  八月,法軍? 擊基隆。

  九月,法軍占領(lǐng)基隆。

  十月,法艦陸戰(zhàn)隊(duì)占領(lǐng)淡水。

  Ⅰ十一年乙酉(一八八五)

  Ⅱ三一歲

  Ⅲ服闋,中鄉(xiāng)科解元童其峻榜下第四十一名,出張?zhí)N松先生門下。

  存七絕二首、七律八首,計十首。

  Ⅳ立臺灣行省,設(shè)臺北、臺灣、臺南三府,增設(shè)云林、苗栗二縣及臺東直隸州,改原臺灣府為臺南府、臺灣縣為安平縣,置臺灣府于今之臺中。

  以劉銘傳為臺灣巡撫,臺政大加整頓。

  法軍退出臺灣。

  Ⅰ十二年丙戌(一八八六)

  Ⅱ三二歲

  Ⅲ會試報罷,仍在蔡綺卿家教讀。

  存七絕二十二首、五絕一首、五律九首,計三十二首。

  Ⅳ擴(kuò)張臺灣兵備,修筑? 臺,設(shè)「善后局」及「機(jī)器局」于臺北。

  設(shè)「電報總局」,架設(shè)全島及福州電線,兼辦「電報學(xué)堂」。

  設(shè)「清賦局」,著手丈量全島田畝。

  設(shè)「撫墾局」及「番學(xué)堂」。

  頒行「隘勇制」。

  建「蓬壺書院」于臺南城。

  七月,巡撫劉銘傳討伐生番不利,與番人議和,撤兵。

  Ⅰ十三年丁亥(一八八七)

  Ⅱ三三歲

  Ⅲ存七絕十九首、五絕十三首、七律十一首、五律三首、七古三首、五古一首,計五十首。

  Ⅳ著手敷設(shè)臺灣鐵路。

  計畫購買車輪船,航行內(nèi)地及南洋。

  設(shè)「礦腦總局」,歸巡撫直轄。

  創(chuàng)立「西學(xué)堂」。

  建「英才書院」于苗栗。

  討伐東勢角生番。

  施九段反。

  Ⅰ十四年戊子(一八八八)

  Ⅱ三四歲

  Ⅲ長女葵花生。

  Ⅳ設(shè)基隆、埔里社二廳。

  討伐平埔生番。

  Ⅰ十五年己丑(一八八九)

  Ⅱ三五歲

  Ⅲ赴京會試,仍以言論傷時被放。

  納湘玉婢吳氏為妾。

  存七絕六首、七律四首、七古一首,計十一首。

  Ⅳ巡撫劉銘傳請福建水師赴臺,水陸合攻南澳生番,不利;終于撤兵。

  討伐老狗番、大嵙崁方面及臺東呂家望之生番。

  建臺灣府(臺中)城。

  建臺灣府儒學(xué)及考棚于臺灣城內(nèi)。

  建宏文書院。

  Ⅰ十六年庚寅(一八九0)

  Ⅱ三六歲

  Ⅲ中會試恩科會元夏曾佑榜下第十八名。欽點(diǎn)主事,簽分兵部車駕司,加員外郎銜。

  叔甲生。

  請假回籍。

  存七絕九首、七律三首,計十二首。

  Ⅳ討伐牡丹社番人。

  初鑄造銀幣。

  基隆鐵路工人于八堵發(fā)見沙金。

  劉銘傳辭職,以沉應(yīng)奎代理巡撫事務(wù)。

  Ⅰ十七年辛卯(一八九一)

  Ⅱ三七歲

  Ⅲ臺南官紳會舉管理「圣廟樂局」事務(wù)。

  安平縣陳子岳聘先生掌教蓬壺書院,辭未就;轉(zhuǎn)薦蔡玉屏孝廉。

  叔壬(贊元)生。

  存七絕八首、七律五首、五律五首,計十八首。

  Ⅳ討伐牡丹社番人。

  臺灣鐵路由基隆至臺北一段筑成。

  以邵友濂為巡撫,縮小積極政策。

  設(shè)沙金局。

  設(shè)「臺灣通志總局」,大搜史料。

  Ⅰ十八年壬辰(一八九二)

  Ⅱ三八歲

  Ⅲ叔午(贊牂)生。

  Ⅳ討伐率芒番人。

  臺北建「欽差行臺」。

  九份山發(fā)見金礦,特許林英芳采掘。

  Ⅰ十九年癸巳(一八九三)

  Ⅱ三九歲

  Ⅲ叔丑(贊堃)生。

  叔甲殤。

  Ⅳ建「明道書院」于臺北、「崇基書院」于基隆。

  「澎湖廳志」成。

  Ⅰ二十年甲午(一八九四)

  Ⅱ四十歲

  Ⅲ唐巡撫聘入「臺灣通志總局」,協(xié)修臺灣通志」。

  中日開戰(zhàn),改「臺南采訪局」為「團(tuán)練局」,募勇二營,舉先生為統(tǒng)領(lǐng)。

  番匪劉烏和作亂,先生率勇平之。

  四弟南雅公卒。

  存七絕一首、七律四首,計五首。

  Ⅳ設(shè)南雅廳。

  各廳縣采訪冊成。

  以唐景崧代理巡撫事務(wù)。

  我國因朝鮮內(nèi)亂,與日本開戰(zhàn),我?guī)煷髷 ?BR>
  Ⅰ二十一年乙未(一八九五)

  Ⅱ四一歲

  Ⅲ四月,先生率團(tuán)練至阿里關(guān),冒瘴得病。聞臺北已失,連夜趕回臺南。劉永福出海口布防,命先生守臺南。舊歷九月初三日,日兵入臺南,遍索先生,鄉(xiāng)人匿之于城外田莊。初五日,以竹筏私送先生出安平港,乘船內(nèi)渡。日人懸像求之,先生乃南走新加坡,轉(zhuǎn)之暹羅。

  先生命眷屬遣散積產(chǎn)五萬余金與部下,攜子侄避居汕頭。自廿四歲以后所積金錢及所置產(chǎn)業(yè),至是蕩盡。

  叔未(贊能)生。

  叔丁(贊喬)生。

  存七絕十五首、七律二十五首、五律七首,計四十七首。

  Ⅳ二月,與日本議和,割讓臺灣、澎湖、遼東,賠兵費(fèi)二百兆兩。

  巡撫唐景崧、提督劉永福等嚴(yán)飭水陸師反抗日本,命各處團(tuán)練、漁團(tuán)戒嚴(yán)。

  四月,臺灣紳民倡立「臺灣民主國」,舉唐景崧為大「伯理璽天德」。

  六月,清遣李經(jīng)方與日本臺灣總督樺山資紀(jì)會見于基隆港外,授受臺、澎諸島。

  大伯理璽天德唐景崧棄職逃入德船,從淡水走廈門。日本兵入臺北。

  七月,樺山總督送勸降書于劉永福。

  日本編南進(jìn)軍,以臺北東瀛書院為司令部。

  九月,劉永福乘英船逃入內(nèi)地。日兵占領(lǐng)安平? 臺,入臺南城。

  Ⅰ二十二年丙申(一八九六)

  Ⅱ四二歲

  Ⅲ先生自暹羅至新加坡。

  聘吳獻(xiàn)堂先生教授兒輩。

  存七絕二十二首、七律五首、五律六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三十五首。

  Ⅳ四月,臺東知州張儀春至總督府投降。

  日本任乃木希典為臺灣總督。

  Ⅰ二十三年丁酉(一八九七)

  Ⅱ四三歲

  Ⅲ先生自新加坡回國;入京,改官知縣。是年到廣州稟到,住興隆坊。

  長兄梓修公歿。

  吳獻(xiàn)堂先生回汕頭,改聘徐展云先生。

  存七絕十四首、七律十四首、五律五首、七古二首、五古一首、四言一首,計三十七首。

  Ⅰ二十四年戊戌(一八九八)

  Ⅱ四四歲

  Ⅲ番禺縣裴伯謙聘分校縣試卷畢,廣州府周桂午委分校試卷。

  次女贊花(蟾花)生。

  Ⅰ二十五年己亥(一八九九)

  Ⅱ四五歲

  Ⅲ隨黃和庭鎮(zhèn)軍到惠、潮、嘉一帶辦理清鄉(xiāng)事務(wù)。

  住長泰里。

  存七絕二首、五絕一首、七律十四首,計十七首。

  Ⅰ二十六年庚子(一九00)

  Ⅱ四六歲

  Ⅲ廣州府陳省三委總校廣府試卷。

  委辦佛山稅關(guān)厘務(wù)。

  存七絕二首、七律八首、五律七首、七古一首,計十八首。

  Ⅰ二十七年辛丑(一九0一)

  Ⅱ四七歲

  Ⅲ委調(diào)鄉(xiāng)試閱卷官,得士七人。

  存七絕三十九首、七律六首、五律二首、五古四首,計五十一首。

  Ⅰ二十八年壬寅(一九0二)

  Ⅱ四八歲

  Ⅲ委署雷州徐聞縣。縣僻事簡,邑紳聘掌教「貴生書院」。

  Ⅰ二十九年癸卯(一九0三)

  Ⅱ四九歲

  Ⅲ卸徐聞縣任,赴廣州。

  特授廣州三水縣。未赴任回省,委赴欽州查案。

  住祝壽巷。

  調(diào)署陽春縣。赴陽春縣任。

  招降巨盜李北海等。

  委調(diào)鄉(xiāng)試同考官。

  徐展云先生病歿,聘倪玉笙先生。

  存七絕十首、七律十八首、五律三首、七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三十年甲辰(一九0四)

  Ⅱ五十歲

  Ⅲ調(diào)署陽江軍民同知。時土匪遍地,先生帶兵深入珠環(huán)山,剿撫兼施。獲辦土匪數(shù)百人,殺盜魁廖倫;罪不至死者,帶回處置。

  叔酉聘同年陳梧岡長女素,回廈門結(jié)婚。

  Ⅰ三十一年乙巳(一九0五)

  Ⅱ五一歲

  Ⅲ設(shè)「陽江習(xí)藝所」。設(shè)「陽江師范傳習(xí)所」。派學(xué)生往東洋留學(xué)。開辦陽江巡警。

  存七絕一首、五律一首、五古七首,計九首。

  Ⅰ三十二年丙午(一九0六)

  Ⅱ五二歲

  Ⅲ陽江廳逃犯,部議鐫級;公罪準(zhǔn)捐復(fù)抵銷。

  卸陽江同知任。回省,住丹桂里。

  委辦順德縣清鄉(xiāng)事務(wù)。

  兒輩入「隨宦學(xué)堂」肄業(yè)。

  倪玉笙先生病歿。聘韓貢三先生;于學(xué)堂功課外,教授兒輩經(jīng)史。

  Ⅰ三十三年丁未(一九0七)

  Ⅱ五三歲

  Ⅲ移居步蟾坊。

  委解京餉。

  委署三水縣。

  長女葵花歸同邑黃榮。是年冬,歿于家。

  叔壬入「黃埔陸軍小學(xué)」肄業(yè)。

  住九如坊。

  Ⅰ三十四年戊申(一九0八)

  Ⅱ五四歲

  Ⅲ赴三水縣任。

  韓貢三先生辟六榕寺內(nèi)官屋數(shù)椽為兒輩學(xué)塾,顏其舍曰「和梅宿舍」。

  委辦戶口,限日清查,派員守催,不發(fā)公費(fèi);先生遂自費(fèi)八千余金,辦理其事。

  存七絕六首、七律六首,計十二首。

  Ⅰ宣統(tǒng)元年己酉(一九0九)

  Ⅱ五五歲

  Ⅲ捐廉五百金,修理三水縣署「作新堂」。

  長孫作新生。

  存七絕二十首、五絕八首、七律二十六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五十八首。

  Ⅰ二年庚戌(一九一0)

  Ⅱ五六歲

  Ⅲ叔壬往東京留學(xué)。

  存七絕九首、五絕二首、七律二首、五律十七首、七古二首、五古四首,計三十六首。

  Ⅰ三年辛亥(一九一一)

  Ⅱ五七歲

  Ⅲ特授電白縣,卸三水縣事。將就任,適革命軍興,乃回漳州,被舉為漳州民事局長。

  叔壬投革命軍。

  移居至福建海澄縣屬海滄墟,名其宅為「借滄海居」。

  存七絕七首、五絕一首、七律二十四首、五律三首、五古一首、計三十六首。

  Ⅰ民國元年壬子(一九一二)

  Ⅱ五八歲

  Ⅲ回臺南省墓,兼與諸親友敘舊。叔酉任廈門同盟會會長。叔午受「石美小學(xué)」之聘。叔丑受「省立第二師范」之聘。

  存七絕五十八首、五絕四首、七律五十四首、五律二十八首、七古三首、五古六首,計一百五十三首。

  Ⅰ二年癸丑(一九一三)

  Ⅱ五九歲

  Ⅲ叔未卒。

  遣叔午往日本,入東京「美術(shù)學(xué)校」。

  被任為龍溪縣知事。 聘衡州沈琛笙先生重修「龍溪縣志」。

  叔丑至緬甸仰光當(dāng)教員。

  辭龍溪縣知事職,住漳州東門外管厝巷。

  存七絕二十三首、七律五十五首、五律十三首、七古一首、五古三首,計九十五首。

  Ⅰ三年甲寅(一九一四)

  Ⅱ六十歲

  Ⅲ叔丁畢業(yè)廣州「光華醫(yī)學(xué)校」。

  叔壬往蘇門答拉。

  存七絕八首、七律二十首、五律二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四年乙卯(一九一五)

  Ⅱ六一歲

  Ⅲ菽莊主人聘先生為鐘社詩友。

  叔丑自仰光歸,與臺中林季商之妹月森訂婚。

  存七絕五首、七律二十三首、五律一首、七古一首、五古一首、七言排律一首,計三十二首。

  Ⅰ五年丙辰(一九一六)

  Ⅱ六二歲

  Ⅲ回臺省墓及參觀「共進(jìn)會」。

  九月,菽莊主人薦先生至蘇門答拉棉蘭,為張鴻南先生編輯生平事略。

  存七絕十四首、七律九十四首、五律七首、七古三首、五古一首,計一百十九首。

  Ⅰ六年丁巳(一九一七)

  Ⅱ六三歲

  Ⅲ三月,次女蟾花歸龍溪陳疇。

  叔丑至北京求學(xué)。

  (舊歷十一月十一日丑時,先生因痢疾歿于棉蘭)。

  存七絕八首、五絕四首、七律四十三首、五律十一首、七古二首、五古二首,計七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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