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經(jīng)部 史部 子部 集部 專題 今人新著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穀梁傳 桓公十八年
一、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濼之會,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稱數(shù)也。 二、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 其地,於外也。薨稱公,舉上也。 三、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四、秋,七月。 五、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弒,賊不討,不書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zé)踰國而討於是也。桓公葬而後舉謚,謚,所以成德也,於卒事乎加之矣。知者慮,義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備,然後可以會矣。